签订卖国条约都不忘受贿 李鸿章为何又成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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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3月22日,沙俄给李鸿章和总理衙门张荫桓各五十万元的贿赂(张荫桓实得25万),旨在尽快签署《旅大租地条约》和稍后的《续订旅大租地条约》。李鸿章在俄国人指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了“任务”。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这两个条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将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租与俄国,租期二十五年,“但限满后,由两国相商展限亦可”。旅顺为中俄共用的军港,大连则开放为通商口岸。
(2)在租借地以北,划出几乎包括整个辽东半岛的其余部分为“隙地”(中立区),在此地区内,中国军队非经俄国官吏同意不得进入。这个地区内的土地不得让予他国人使用,其东西沿海口岸不得开放和他国通商,筑路、开矿和其他工商利益也不得让与他国。这样,整个辽东半岛实际上即成为俄国的独占殖民地。
(3)准中东铁路自干线展修至旅顺口、大连湾支路一条,“此支路经过地方,不将铁路利益给与别国人”。南满从此也成为沙俄独占的铁路投资范围。(引自《中国近代外交实录》)
中俄旅大租约的订立,使俄国的侵略势力从北满伸展到南满,整个东三省成为沙俄的势力范围。不但如此,沙俄既据有旅大,便控制了渤海湾的门户,从而加强了它在华北的侵略地位。(引自《中国近代外交实录》)
当时满清的一些比较清醒的官员也指出李鸿章使俄的目的所在,如张百熙给慈禧太后的奏折说道:“李鸿章决无御侮于樽俎之心……李鸿章此行,必阴托于俄矣。”
中国当时的另一位官员许景澄在负责中东铁路交涉过程中,俄国人许以一万五千两银子每月的办公费,可以自行随意支取,旨在中东铁路上大做文章,被许坚决拒绝,并且把已经到帐的一万两银子提交总理衙门。许当时不过是三品顶戴,而李鸿章以首辅大臣的身份居然受贿而无愧,大言而卖国,可谓无耻之极。
网上一些为李鸿章翻案的文章对李鸿章受贿一事绝口不提,不知道热爱民主的斗士们何以两重标准来论定历史人物。李鸿章身居政府要职,一言兴邦或者反之,而李二先生竟然惑于私利把中国的权益出卖给俄国人,如果这样的人还不是卖国贼的话,那么,什么样的才算是卖国呢?
关于李鸿章及其家人的卖国行为
1898年李鸿章又与俄国签订《旅大租地条约》,沙俄为此贿赂李鸿章和总理衙门张荫桓各50万两银子(《红档杂志有关中俄交涉史料选译》,页210)。整个东北因这两个条约便实际上落到了俄国的控制下。
李鸿章卖国一生究竟受贿多少?除两次受俄国巨额贿赂曝光且有据可查外,其余具体事项恐只有天知道。但时人皆传“宰相合肥天下瘦”,及留美洋务要员容闳说李“绝命时有私产四千万两以遗子孙”,则此卖国巨贪之胃口可见一斑。
在甲午之战中,李鸿章把北洋水师当作私家卫队,在辽东危急时禁止北洋水师增援辽东,又禁止北洋水师出海作战,致使朝廷花重金建立的北洋水师被倭寇捂在港内全歼。李鸿章外甥、天津军械局总办张士珩为牟取暴利卖军火给日军,得银数十万两。清政府命王文锦确查具奏,王文锦奏称,张士珩所卖军械,多被日本人买去。清政府命张之洞、福润将张士珩设法密速查拿。张士珩被迫向张之洞投案,清政府命张之洞提审张士珩,按律惩办,最后,张士珩以玩视防务被革职。
李鸿章的另一位外甥,时任军械局书办的刘芬被日本间谍石川伍一收买,出卖大量清军情报,事情败露后落得个“绑赴市曹,斩首处决”。
1895年,翰林院张謇等联名向清廷奏参李鸿章,称李鸿章“有银数百万,寄存日本茶山煤矿公司,伊子又在日各岛开设洋行之所”。此若为真,则李鸿章和日本之间有私利作祟,并非马关和谈之合适人选。而日本方面,也确实点名只和李鸿章谈,而拒绝清廷派遣的其他人选。联想一下“镇南关大捷”后李鸿章在中法谈判时的反常行为及之后在《中俄密约》里的受贿卖国,估计李鸿章还真极有可能与日本人有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