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改革工作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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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改革工作之我见

伍波成

有些东西非“与时俱进”不可,但有些东西则相反,变动无异折腾,越多越苦。对于我国固有文字的频繁简化和规范整理就是如此。更何况政出多门,本来一个“文字改革委员会”就足够了,偏要外加“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共同染指其事,这首先就决定了“文字改革”的混乱,决定了“文字改革”根本就没有好果子吃——当然,这也无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体的一个缩影而已。

前不久,教育部给44个常用汉字整形,舆论大哗,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绝大部分持反对态度的3000多份投书——还好,尊重民意,让民众有机会发表意见,不至于像第三批简化字那样朝令夕改,推行后再废除,足见“尊重民意”这东西“与时俱进”是及时而必要的。

总体说来,1955年以来的多次文字简化和规范整理功不可没。虽然,却迫于政令,急功近利,见一步走一步,问题参半其多,太不如人意了。除了造成混乱之外,民众难以接受,无所适从,损失无量,影响殊深。诸如部首有简有不简或简而不统一;文字合并轻滥,反复修正、废除、恢复,无从完善;还有2001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之《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明显错误竟达16处,且多不无商榷之处,如“独角戏”“独脚戏”;“架势”“架式”;“骨瘦如柴”“骨瘦如豺”;“小题大做”“小题大作”;“玩意儿”“玩艺儿”;“押韵”“压韵”……为何不可并存?既不并存,孰优孰劣?而当前教育部给44个常用汉字整形,问题还是重复多多。

其实,文字简化和规范整理是关乎民意风习、承传文化、延续历史和沟通世界的大事,这与更改地名、政区一样,岂能凭一时一己意气,甚至像“左”老先生那样意识形态敏感,一叶蔽泰山,心血来潮认为“奸”的造字有污辱妇女嫌疑而说改就改,说变就变?牵一发而动全身,输入法、出版印刷、印鉴商号、路标门牌、通讯地址……该花费多少心神、人力物力?不过时下唯钱是尚,事实有人唯恐天下不乱而“逆向思维”,找出什么搞活经济、提高知名度、改变形象、改良风水等等一大堆理由来——“改革开放”不走弯路才怪呢!

当然,必要的文字简化和规范整理是无可厚非的,不问情由一概反对是要不得的。但我们强调的是,要有长远目光,慎之又慎,力求取其切要一次性不留尾巴全面做好工作,包括重新调整历次工作遗留的所有不统一不合理的缺失——习惯的形成是艰苦的,习惯的改变是痛苦的。但长痛不如短痛,由历史和以往的混乱造成的民众“痛苦适应”最终总该抛弃,总该不免再“快乐适应”一次罢?

                                                                 200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