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外资炒楼措施出台 境外个人买房须实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7 01:00:20
中国建设部等部委共同签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日前已悄然下发。该文件在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经营管理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将采取实名制。
据《文汇报》报道,《意见》中要求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央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外汇局九大部门各自制定有关操作细则,目前大半已出。
据披露,《意见》要求,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非自用房地产,应遵循“商业存在”原则,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低于一千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未全部缴清注册资本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开发资本金未达到投资总额35%的企业,将不办理境内境外贷款、不予批准外汇借款结汇。
购买商品房采取实名制
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反之,可以购买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且采取实名制。
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及其它方式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或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须妥善安置职工、处理银行债务、并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中外投资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股权转让及其它文件中,订立保证任何一方固定回报或变相固定回报的条款。
外汇局同时将加强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资金汇入和结汇。业内人士透露,此文件主要针对近年来中国房地产领域外商投资增长较快,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买房活跃的情况制定的。
分析人士称,实行实名制,措施主要是限制一人多套购房。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一位房产信贷部经理介绍,根据这一规定,几类炒房客将被拒之门外。一类是境内楼盘在海外兜售房产的现象将从此杜绝,因为基本上身在境外的人士购房国内房产主要是本着投资房产以图升值的目的,而不是自住。
记录不良者禁涉房地产
今后八大部委有望联合建立对于外资进入大陆房地产市场的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信息网络,并尽快实现相关统计数据的信息共享。同时,对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及其它方式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或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有关行为,中国政府亦将进行管理。对有不良记录的境外投资者,不允许其在境内进行一系列相关活动。业内人士指出,规范外资的准入及并购行为,将有利于打击国际游资的短期行为,有利完善大陆房地产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