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哲有麻烦 正陷“自肥”疑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7 20:05:53
李远哲在告诫陈水扁“止谤莫如自修”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回头看看自己!
即将在二○○六年十月卸任台湾的中央研究院院长的李远哲,却在今年五月十日具名发布中央研究院组织章程修正第十三条条款其中的第七项,虽经由十所长提案并表决通过,仍让“自肥”的疑云,顿时笼罩在南港中研院的天空中。...
据《新新闻》最新报道,第二十七届中央研究院院士会圆满落幕了,这也是李远哲以院长身分所参与的最后一次院士会议,十月,中研院将要迈入下一任院长翁启惠的时代了。
再见了,李远哲院长。
这一次的院士会议中,就有着那么一点点离情依依的情景在上演。七月四日傍晚,中研院第二十七次院士会议即将结束前,当李远哲要宣布散会时,生命科学组院士钱煦突然举手表示,他要代表全体院士,“感谢李远哲在十二年院长任内对中研院的领导与奉献。”李远哲当下谦虚地回应,“非常不敢当”“你们大家都忍过来了。”
笑声中,画面很温馨,也够感人,但一些学术大老却在心里嘀嘀咕咕。
十二年以来,对于中研院院长参与公共事务的界限与分际,他们对李远哲未必全然认同;更何况,他们翻阅中研院资料,发现台湾最高学术殿堂,竟然会发生了量身订作的“优遇条款”--中研院组织章程第十三条在五月十日又修订了。
新条文中,明显有替李远哲“量身订作”的迹象,让一些院士颇有微词,认为中研院实在大可不必这样自坏形象。 “自肥”的疑云,顿时笼罩在南港中研院的天空中。
颇有微词 私相授受把戏,似乎正悄悄上演
有些院士会犯嘀咕,与不认同李远哲的政治参与态度有关。当年,李远哲所组成的“国政顾问团”,除了临门一脚,完成了台湾“政党轮替”的历史使命之外,一方面也是想要“辅助”陈水扁,让政党轮替之后的台湾,能够走向清流政治。然而,陈水扁执政六年以来,却是"不见清流,祇见沉腐。"李远哲却没有相对地针贬劝谏扁,还显得异常低调,终于在罢扁表决前夕,千呼万唤之下,李远哲才现身,却仅仅表示陈水扁的执政是“政绩有限,弊案不少”,顶多是劝陈水扁应该要“止谤莫如自修”。
所以,有些院士就不以为然地认为,李远哲未必有立场劝陈水扁“止谤莫如自修”,因为他们发现,那种私底下“私相授受”的把戏,似乎也正悄悄地在中研院上演着。
报道指出,虽然李远哲即将在二○○六年十月卸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但今年五月十日发布的中央研究院组织章程修正第三条与第十三条条款,其中第十三条中的第七项是“获得诺贝尔奖或相当之全球性殊荣者,得依聘审要点之规定,新聘为特聘研究员,不受年龄限制,其聘期由院长提请本院院务会议决定之”。
这项条款由李远哲具名发文公布,在五月十日已经生效。根据这个条文,十月卸任中研院长长职务后,李远哲仍然很可能可以依新的规定,继续且长期在中研院内任职,领特聘研究员的高薪。
特聘研究员 部分院士私下形容为优遇条款
条文会修正,是在四月十五日的第十九届评议会第二次会议上突然发动的。由中研院原分所所长王玉麟所发起,共有十位中研院的所长联名建议要修改中央研究院章程,提议若得过诺贝尔奖的人士,可以不受最高到七十岁就要退休的年限限制,中研院仍可以“终身聘用”为“特聘研究员”。
由于李远哲年纪刚过七十岁,又得过诺贝尔化学奖,马上在会场上引起一些人认为这是“量身订作”。加上中研院的特聘研究员薪水远比一般研究人员都还要高出许多,据学界人士指出,至少一月有二十几万元,最高也可能可以拿到一个月五十多万元的薪水。终身聘用且可领高薪,于是,一些院士颇不以为然,私底下就形容这是“优遇条款”了。
不过,学术大老们习惯与人为善,有些人虽觉得不妥,但公开“杀风景”发言的并不多,据投诉的中研院院士透露,在场约六十几人,但这些学界领袖都默不做声,仅有前台大校长孙震、知名政治学者胡佛等不到在场人士十分之一的学者发言表示“不妥”。其中,有一位学者对于“终身聘用”特别反感,他当场还反问:“特聘研究员就要有研究能力,终身聘用,如果得了老年痴呆症的话,怎么办?”
“赞成派”则提出反驳:以前中研院的研究员有年龄上的限制,造成了许多院士因此年龄一到就必须退休,其实有许多的院士非常优秀,却因为年龄造成他们无法再继续服务,他们才建议:得过诺贝尔奖与相当之全球殊荣者,可以终身聘用为特聘研究员,仍可在中研院贡献智慧。
不过,“终身”还是太敏感了,也有点说不过去。据指出,在胡佛和孙震发言后,“不受年龄限制”终于改成“任期由中研院长决定”的折衷方案。
终身聘用 任期改由院长提请院务会议决定
胡佛接受访问时说,当天并没有特别讨论是不是为特定的人“量身订作”,大家都是就是否“终身”进行讨论。胡佛说,改成“不受年龄限制”比较弹性,可以“弹性”聘请,不必受到七十岁就退休的限制,“这样优秀的院士可以继续留任。而任期的部分,要由院长提请本院院务会议决定,因此这样可以更弹性地看要聘请几年。”,对于是否是李远哲的“自肥”?胡佛则说,“大家都联想太多了”。
孙震受访则表示,当天突然听到这个提案,他个人是反对的,不过,他并不是反对李远哲,“当天并没有人特别提到李远哲这个名字。”孙震说,他个人也觉得研究工作有届龄退休的限制,未必符合世界潮流,但他认为“终身聘用”确实不妥,他祇是强调:一个人领的薪水,应该要和他的工作投入和贡献来决定, “为了酬庸的目的,而付出很多的薪水,大概就不是很合适了。”
在几位学术大老的“软性劝说”下,当天条文还是表决通过了,不过,“终身聘用”改成了“任期的部分,要由院长提请本院院务会议决定”。
在院士会议期间,记者在现场也访问了多位当天与会的中研院评议委员们,大家都对这个话题感到“很敏感”,绝大多数都不愿意具名表示意见,有些人说:“不错啊,可以让李院长继续贡献,”有的则表示:“又不是针对李远哲个人。”不过,也有多位院士和中研院学术单位负责人觉得此时此刻,王玉麟等人推动这个修法“有点不妥”。因为,过去也有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也都得过诺贝尔奖,也早过了七十岁,“怎么当时就没有想到也可以‘不受退休年龄’限制,也聘他们为‘特聘研究员’呢?” 敏感时机 李远哲未做到“利益回避”原则
一位曾任学术单位、不愿具名的高阶学术机关领导人则表示:“以李远哲的地位,实在是大可不必在这时候来这一手,这些所长如果是主动的,那是陷李远哲于不义;如果是有人授意他们提案的话,李远哲就不应该了。因为,要贡献台湾,继续为学术而努力,太多的方法都可以贡献,何必一定要占一个位子,让人有‘说闲话’的机会呢?”
这位熟悉中研院行政运作的人士更带着惋惜地说:“李远哲也太不小心了”。因为,就算是“评议委员会”“主动”有这种提案,但李远哲既然已经要卸任了,大可把这公文留给下任院长翁启惠来处理,“可能的当事人,应该要回避。”但四月十五日评议委员会通过修法,五月十日就公布新条文了,“根据法规,退休年龄限制要改变,一定需要照会考试院,所以这份公文一定是要院长签署批文的,而且,一定要等考试院同意后,中研院才能公布”短短不到三十天的时间,跨院际的公文流程就走完了,李远哲这时的“效率”,反而让人会有更多联想。
虽然惋惜,但一切还是都发生了,李远哲在自己卸任前五个月通过了这项条款,而且在自己手上批过公布。讽刺的是,六月底,连卸任总统都被取消终身俸的优遇条例了,李远哲在卸任前的敏感时机通过这项公文,落下了先「铺好后路」之讥,这样没有“利益回避”的做法,李远哲在告诫陈水扁“止谤莫如自修” 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回头看看自己!
附:13条 研究人员之聘期规定如下:
1.助理及研究助理之聘期,每次各为2年,于聘期届满前6个月,由所(处)务会议决议报请院长核定之。必要时,得由所(处)务会议评审通过,方得续聘。
2.助研究员之第1次聘期为5年。在第1次聘期届满前,经依聘审要点评审通过续聘者,聘期为3年;在聘期届满前未能升等者,不再续聘。升等为副研究员时评审成绩特优者,得由所长(处主任)推荐,呈请院长核定其聘期至年满65岁为止。
3.副研究员之第1次及第2次聘期各为5年,第3次以后各为3年;在每次聘期届满前,应依聘审要点办理续聘。但于续聘或新聘时评审成绩特优者,或已获其它学术研究机构永久聘书者,得由所长(处主任)推荐,呈请院长核定其聘期至年满65岁为止。
4.研究员之聘期至年满65岁为止。
5.特聘研究员之聘期至年满65岁为止。
6.年满65岁之本院院士,得依聘审要点之规定,新聘为特聘研究员至年满70岁为止。
7.获得诺贝尔奖或相当之全球性殊荣者,得依聘审要点之规定,新聘为特聘研究员,不受年龄之限制,其聘期由院长提请本院院务会议决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