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创造六个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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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创造六个率先

2009年08月22日 08:32深圳商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本报讯】(记者 洪宾)深圳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两年来,不但在制定有关知识产权法规等方面创造了6项“率先”,而且借新一轮机构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五合一”。昨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一行来深对深圳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进行现场考评,对深圳知识产权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深圳自2007年6月获批成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在两年多的创建工作中,我市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制定等方面,创造了“6个率先”:一是去年4月我市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出台实施,成为全国首个对知识产权进行综合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二是深圳从2007年,就开始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指标体系》——以此作为GDP之外的又一“指挥棒”,这是率先在国内出台的首个地方知识产权指标体系。此外,我市还率先提出了建设“发明之都”的战略目标,制订了《深圳市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发布了首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等。

全市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培育和创造能力,获得了新突破。2008年,深圳专利及发明专利申请排在全国第二位,全市PCT国际专利申请2709件,同比增长24.84%,占全国年申请量近一半,连续5年蝉联全国第一,其中华为以1737项申请量,首次摘得世界PCT专利申请量“冠军”,创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纪录。

不久前,深圳市启动了政府机构改革。改革中,深圳市将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划入新设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改革调整后将知识产权保护由此前的多部门负责,整合为市场监管局一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更协调;同时,深圳将率先在全国实现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技术标准等知识产权管理的“五合一”。这种新的管理机制,既有利于推动深圳知识产权管理、创新环境优化,更有利于支持和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和产出,推动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升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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