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中国都胆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2:05:57

到了中国都胆大?

作者:刘长锋

    日前,美国不干胶标签材料巨头“艾利·丹尼森”公司被曝向中国地方官员行贿,被处以20万美元罚款。记者了解到,2004年至今,艾利丹尼森中国公司反光膜部门通过聘用无锡市的公安部交管科研所前工作人员获得两项巨额订单。(《重庆晚报》8月10日消息)

    自8月1日媒体爆出《全球不干胶巨头被曝在华贿赂地方官员获警方合同》一文后,令人尴尬的是,与国内相关部门的无动于衷相比,艾利丹尼森美国总部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少数员工在华有违法行为,并主动向美国证交会和司法部报告了这些违法行为。当然艾利丹尼森并非傻子也更非道德标本,其之所与敢于自爆其丑,无外乎是争取在美国本土面对司法调查时,为自己争取更更多的主动权与优势,从而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

    为什么一家跨国公司,在中国敢于大肆行贿,回到了本国,却在司法部门尚未关注和介入的情况下,主动“自首”,请求处罚呢?难道是到了中国就胆子大了,回到本国就胆子小了?其实非也,精明的生意人,并非十恶不赦的凶徒,他们需要计算违法犯罪的成本和代价。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一个社会的法制环境往往对其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所以他们往往奉行“吃柿子捡软的捏”的生存法则。当违法的代价小于利益的达成时,他们就不惜以身试法来实现利益,显得胆子相当之大。而一旦违法的成本大于生意的收益时,他们就往往显得很“胆小”,不得不战战兢兢小心从事。

    这不由让人想起以前网上流传很广的一件旧事,一位外籍青年,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却不采取任何措施与中国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致使该女大学生也染上了艾滋病。就是这样一起严重的犯罪行为,当地政府却并没有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却仅仅只是对该外籍青年采取了遣送出境的“低调”处理方式。在国际政治斗争日益尖锐复杂的现实较量中,我们对于外籍人士在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往往显得比较温和,从而无端降低了外籍人士在华违法犯罪的风险和成本。

    而且不仅如此,就国内目前的法制建设生态而言,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长期积弊也未能得到有效改善。一方面,不同经济实力和不同政治身份的人,违法犯罪所必需付出的代价往往大相径庭相去甚远。而另一方面,出于对经济快速发展的冲动,非但法制建设本身无法严肃,而且诸如“轻微违法认罪态度好不予追究”等措施也相继在不少地方堂而皇之地出台,法律“打折”现象比较普遍。从表面看,法律“打折”可能会在短期内改善所谓的“投资环境”,激发“创业的热情”,但埋下的隐患就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非但不能得到有效实现,相反却只能以降低违法的成本和代价,催生更多的违法行为。如此不但对于发展经济无益,而且更容易让法律本身蒙羞受辱。

    法制建设本不完善,司法执行也常常乱象频出,违法者为违法行为必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太小,所以外资公司敢于大肆行贿。而一旦换了环境,回到美国,面对可能严厉的惩罚,所以企业不得不小心翼翼从事。据此看来,也并非违法者的胆子本身大,只是我们自己法纪不严,给自己画了一张纸老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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