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经理世界 |教育产业化的悲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6 05:16:28
教育产业化的悲剧肖知兴

在中国办学,真正的瓶颈是制度,也就是学校内部与外部的各种游戏规则。
经常有朋友对我所在学校的收费水平表示艳羡之意,对非学位的短期高层管理培训项目,能收取一天1000 美元左右的费用,几乎“与国际接轨”。我便告诉他们,不要以为办商学院是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就我所了解,全世界范围内,严肃的商学院还没有哪家是赚钱的!商学院,首先是“学院”,然后才是“商”。学术上站不住脚跟,商业上再成功,也是暂时的,未必是什么好事。
商学院算是与“商”最近的学院,尚且如此,其他层次、其他形式的教育就更不容易了。然而,中国的事情就那么奇怪,本来属于社会性、非营利、公益事业的教育,硬生生地被我们做成了一个“产业”。还真有一批想从教育本身赚钱的“教育资本”投资者,为了在这个行政垄断程度最高的部门实现他们所谓“教育经营与教育发展相统一”的愿景,与教育主管部门十几年、几十年不无悲壮地周旋着。
对这个行业有一些最基本了解的人,都知道其中的千辛万苦。而且,最近,在教育部门推出的“名校办民校”、“独立学院”、取消学历文凭考试等政策的沉重打击下,这些投资大部分血本无归,他们被迫退出了。对于他们的不幸遭遇,我表示最大的同情和理解,对于那些变着法儿把公共教育资源往小集团甚至是个人腰包里揣、导致民办教育全行业衰退的行为,我也表示最大的愤慨和不满。然而,当这些投资者想要把教育当作金矿,当作资本可以耍欢的自由市场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就已经误入歧途了呢?他们一方面口口声声,办教育是为了理想,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梦,呼吁政府在土地、税收、捐赠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他们却又想方设法,用教育管理集团等形式把学校控制在个人手上,设法从中盈利,从而提取“合理回报”。也许,从一开始他们就已经把自己放在道德和政策的双重困境上了。
我有一位学生曾经慷慨激昂地倾诉民办大学的各种苦处。我一方面是同情,一方面却也不无无奈地问他,哈佛大学是谁的?剑桥大学是谁的?营利性的大学不可能是教育的主流(例如,美国在营利性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大概占3%)。民办大学如果不能定位为公益事业,明确产权不归个人,也许永远不可能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私立大学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是社会捐款,例如哈佛大学的基金会,到2005年已经有259 亿美元之巨。如果这学校是你张某人、李某人的,你想,能有人给你捐款吗?
让民办学校避免这种道德与政策的双重困境,办法其实很简单,把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和营利性两种,让大家自由选择就是了。登记成为非营利机构,意味着可以享受土地、免税、捐赠等方面的优惠,但有三个条件:一是不因出资对学校拥有所有权,二是学校盈余不能分配,三是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属于社会。登记成为营利机构(即公司),对资产以及资产增值拥有所有权,但不能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设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两种形式,这本来是很简单的逻辑,却因为2002 年底发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几条自相矛盾的条款变得糊涂了。该法一方面在第三条中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另一面,又在第五十一条中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我一直没
有想清楚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是意识形态的束缚,是教育投资者的游说,是部门利益之争,还是立法者根本没有想清楚?
显然,在中国办学的瓶颈肯定不是物质的东西。按前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的名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我的看法是,在中国办学,大师其实也不是瓶颈,真正的瓶颈,是制度(institutions),也就是学校内部与外部的各种游戏规则。
亨利·明茨伯格这次到中国来,苦口婆心地宣讲强大的第三部门对于一个平衡的社会的重要性。他把非营利机构叫做“非所有者机构”。他把医疗、新闻、教育归入这个第三部门:“我不想从政府或者公司那里得到医疗,我不想从政府或者公司那得到新闻,我也不想让我的孩子从政府或者公司那里得到教育!” 他嘲笑鼓吹全面市场化的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听其言而观其行,市场化如果这么好,他们自己为什么还要呆在芝加哥大学这个非所有者机构里,不去加入那些上市的大学呢?”然而,言者敦敦,听者藐藐,有几个人真正能理解他的这片苦心呢?
我给他讲,在中国登记一个非营利机构非常非常非常难,包括纯粹的慈善机构,甚至连组织大家去长城捡垃圾这样的环境保护组织都被迫暂时登记成为一个公司来运行,他沉默了。■
( 肖知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教授。xzhixing@ceibs.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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