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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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事局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中心支行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明劳社〔2009〕52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市区各商业银行、信用联社: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福银[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明实际情况,制定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促就业工作的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业,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以下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3、高校毕业生;
4、农村三类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小额担保贷款利率
经办小额担保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所有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均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贷款,继续按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经办银行要结合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充分利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适当降低抵押担保条件,并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三)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程序
小额担保贷款应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项目计划书等。
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有“待就业”字样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时,由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在其报到证上签注“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字样和加盖部门公章,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或县(市、区)人事局办理自主创业就业登记。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或村委会推荐,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报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或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二、改进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管理
(一)规范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申请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可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贴息补助,应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填写《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同时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项目计划书等。
高校毕业生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补助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有“待就业”字样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在享受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时,由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在其报到证上签注“已享受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字样和加盖部门公章,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或县(市、区)人事局办理自主创业就业登记。
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由社区或村委会审查,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报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贷款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管理规定独立审核、自主发放。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补助需在发放贷款前向发放贷款金融机构提交经资格认定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申请表》,便于金融机构统计。
(二)统一贴息办法
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额度、比例、期限比照小额担保贷款执行。贴息比例由原规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提高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三)异地创业者的小额贷款贴息政策
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其创业地与户籍地或登记失业地不一致的,可在创业地享受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比照创业地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申请程序办理。
三、试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
(一)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享受对象
小企业标准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外,凡当年新招用的人员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的小企业,均可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优惠政策。
(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优惠政策条件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经办银行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但优惠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按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的人数,给予人均2万元贷款贴息额度,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的申请
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前,需向住所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递交《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审查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职工花名册、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企业与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社会保险费记录、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复核后共同出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认定证明》(附件3)。
2、小企业申请办理小企业贴息贷款,应向经办银行提交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出具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认定证明》。
3、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后,应将贷款合同(副本)、贷款发放凭(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4、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并提交银行利息清单,初次申请贴息时应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季支付。
(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比例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贴息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予贴息。
四、改善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拓宽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渠道
(一)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
各县(市、区)应建立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每年预算安排担保基金投入,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
(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补机制
各县(市、区)财政可根据各自财力状况和业务开展情况在贴息资金中安排奖励补助资金,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奖补标准按照贷款发放情况、回收情况、担保基金增长、担保放大倍率、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促进就业效果等指标综合确定,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三)加大财政贴息资金投入力度
小额担保贷款、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的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80%,各县(市)财政负担20%;设区市和区财政各负担10 %。
五、试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
(一)探索建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联动机制
要积极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进一步做好创业信息储备、创业培训、完善个人资信、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探索建立依托信用社区开展“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经办银行发放贷款—信用社区定期回访协助贷后管理”的小额担保贷款联动工作机制。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要降低反担保门槛并逐步取消反担保。
(二)大力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有机结合
要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积极组织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积极推行创业培训与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帮助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创业计划,强化创业意识和风险意识,了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工商登记和财税信贷知识,学习掌握开发市场和经济管理的技能,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创业项目的成功率,有效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对经创业培训合格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以优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健康持续发展。
(三)积极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要积极探索推进信用社区建设,通过开展信用社区考核评定、授牌表彰、奖励补助以及列入社区其他评比考核等,建立信用社区创建的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鼓励和指导各项工作基础好的街道社区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社区信用平台,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社区人缘、地缘管理的优势,协助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及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贷款推荐、贷前审查、建立借款人资信档案、贷后跟踪等工作,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风险,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六、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一)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的预算管理
贴息资金采取每年6月份前预拨,次年结算的管理办法。贴息资金中各县(市、区)负担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于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编制贴息资金年度决算,报市财政局汇总。
(二)完善财政贴息资金的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财政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按季向市财政报送贴息贷款发放情况统计表,反映本地区贴息贷款的季度发生额、余额、发放笔数、本年累计发放笔数、应贴息金额、实际贴息金额和按照经办银行类型分类的明细情况,以及省、市级财政拨付和各地预算安排的贴息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时间为每季初8日前。各县(市、区)财政每半年要对本地区贴息贷款发放和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局。
(三)加大对财政贴息资金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保证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借款人和小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的,依法追究借款人和小企业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等有关机构未能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骗取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资金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银行按各自的职责承担责任,并共同负责追回贴息资金,登记借款人和小企业的不良记录。对经办银行虚报材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的,财政部门应追回贴息资金,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担保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虚报材料、骗取挪用财政贴息资金的,市级财政部门将采取责令纠正、追回已贴息资金等措施,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除本通知外,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三明中心支行等部门已经发布的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暂定试行一年。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事局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中心支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认定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请报告编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
邮编
联系人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材料(证件)名称
件数
核查情况
核查人
营业执照副本
国税登记证副本
地税登记证副本
再就业优惠证
企业员工花名册
劳动合同书
企业缴纳社保费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5]1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申请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的认定证明,并保证报送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企业应按表中要求住址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填表时请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要涂改。
3、附件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审查表
认定证明编号:








(一)
日期
职工
人数
累计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情况
比例
人员数
缴纳社会
保险费人数
签订一年以上
劳动合同人数
企业经办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二)
日期
职工
人数
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情况
比例
人员数
缴纳社会
保险费人数
签订一年以上
劳动合同人数
企业经办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经办科室意见
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经办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企业认定人员情况(一)、(二)由企业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填表时请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要涂改。
3、附件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认定证明
认定证明编号: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5]14号),经核查认定,你单位属于下列(   )项:
1、符合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2、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人,可申请   万元贷款。
特此证明。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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