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新闻的完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1:12:11
这不是我的典型采访。但是刚做完,一切都没忘,也还算值得说,就记录下来,给大家看看我完成一篇新闻的全过程。
确定选题
《证明哈佛博士》以后,我的情绪不好,一懈怠就是两个月没出差,在家当编辑。
领导希望我恢复"郑直报道",我也说有合适的题目就出去。但是编辑当久了,就难以启动记者的脚步,结果看什么题目都不顺眼,也就一直耗在北京。
9月6日周五,是为下一周稿件定选题的日子。因为一些纯个人的原因,我不想在北京呆着,觉得这回一定要出去了。编辑组也希望我出去,因为部里的一些骨干被抽去做16大指令报道,因此缺记者。而我一出去,一般他们两个版就会有着落。
选题会上一般是年轻记者和实习生报选题。因为我们做的是深度报道,也就是第二落点的报道,所以大家的选题线索基本来自各媒体网站和新闻网站。很多时候,大家所注意的选题都是相同的。因此人人都希望第一个报选题。如果最后一个报,很可能就都是别人报过的了。
大家报的选题,起码80%我曾看到过。我在会上判断大家的关注点,然后结合我对这些题目的了解和兴趣确定自己的选题。在我自己不关注选题或漏掉了别人发现的选题时,编辑组会给我建议。一般来说,他们会把最难做的、最有争议的选题给我。
这回,编辑组希望我考虑海南"反腐英雄"何海生的事情,因为《南方周末》在头版隆重推出何海生后,网上出现了对何的不同说法。
我对这个题目有了解,觉得这题很难做。不管是肯定何海生还是否定他,都要有证据,道听途说不行。但是,这么敏感的事情,我能拿到相关的证据吗?
一般来说,我对选题没有7分把握,我不会出去看了再说。我不认同做成什么是什么的态度。而且海南那样的地方,做不出东西再被人家说成公费旅游,不值。
因此我把这题放弃了。
然后,宝宝鱼给我推荐贵州某市的一个选题。是她在当日某报上看到的,说该市公安局向居民推销防盗装置,并承诺买了防盗装置后再发案,所有损失警方包赔。
下周是宝宝鱼统筹一周选题,这个瘦弱的小女孩特别特别希望我能出去。我说先看看事情原委再说吧。
我上网看了那篇报道,觉得这事有意思:不但有挖掘的余地,而且有探讨的空间,对我来说是个好选题,就准备去了。杨毛头还使劲诱惑我,说那个城市很好玩的。
宝宝鱼听见我打电话订机票,特高兴,觉得周三的新闻周刊踏实了。
新闻背景
关于公安的承诺赔偿事件,某报用了这样的标题:"公安局市场运作 客户失窃警方包赔 是做秀还是改革?"全文大约1600字。
该文阐述的主要事实如下:
1.2000年3月,该市公安局在全国公安系统中率先推出的一项举措:凡外县市、外省、港澳台地区人士及外国人来该市合法投资,在都匀工作期间按警方要求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采取防范措施后,财产仍被盗、被抢,其不能破案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经物价部门核定,由警方负责赔偿。
承诺实施不久,该市公安局即如约向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了价值1.2万元的被盗铝型材。
2.2001年5月,该市公安局又与市旅游局等部门联手,推出了"旅游桥城平安服务工程",承诺凡在"平安工程服务单位"接受服务的宾客,人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警方亦要进行赔偿。
但这一次,公安局配套提出了"公安承诺,企业(经营者)让利,保险作后盾,市场运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市场手段,彻底将"承诺赔偿制"原本完全加于警方一身的风险性和资金来源等负担分解。
为此,该市几家保险公司竞争激烈,最后是太平洋保险吃到"馅饼"。到目前,全市加盟"旅游平安工程"的旅游服务单位已经从20多家发展到了70多家,且仍不断有加盟申请递来。
去年,作为一个西部名不见经传的县级市,该市上榜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平安工程"加了至关重要的一分。
3.今年,该公安局又在市区居民中入户推广民用治安技术性防范设备,迄今已动员300余户安装了其认可的报警装置。而且拍胸脯承诺,一旦安装户失窃,经济损失全由警方掏腰包赔偿。
采访思路
我为该文选定的角度基本是评论的角度。就是说,我基本认可了媒体报出来的事实成立,只不过要通过我的采访、通过我与被采访对象的对话,来完成一些评论所要表达的观点。
但我明白,重新核定事实永远是第一位的。看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还需搞清下面问题。
1.该文没有让我看清警方承诺赔偿事实的提供者。这些承诺是否警方单方面发布的?在何种场合发布?这些承诺有没有形成公开的文字?
2.1.2万元的赔偿到底是出于什么款项?是公安局的行政开支,还是对干警失职造成失窃事件的罚款?
3.保险公司和公安局是否形成合同关系,在发案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和公安局各承担什么义务和责任。
4.除了两年前赔偿的1.2万元,此后是否还有按承诺进行的赔偿?如没有,是该市社会治安改善到没有发案,还是其他原因。
5.三年的承诺赔偿给该市的治安环境和经济建设带了什么影响?发案率、破案率是上升还是下降,
买了机票后,我给某报的文章作者打了电话,希望他能提供相关人士的联系方法,他很热情地告知了公安局长的联系方式。我问,你知道那些安报警器的居民都住在哪里吗?他说不知道,可以到公安局去问。
我没有给局长打电话。我从来不会将我的采访动向事先通知官方。
当天晚上,我翻了一些书。主要是不想在法律论述方面出洋相。
采访过程
9月7日星期六
9月7日中午的航班离京,下午四点多到贵阳。然后转长途车去事发市。晚上7点左右到,然后住下来。
我的采访顺序一贯自下而上,先民间,后官方。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一是可以在民间掌握充足的一手资料,采访官方时有的放矢。二是采访民间比采访官方容易,且民间可以多次采访,但让官方接受你的多次采访就不容易,所以采访官方前一定要有充足的准备。三是不让官方过早知道你的行踪,有利于避免行政干预。
所以,开了房间后,我先给当地报纸的一个记者打了电话,问他是否知道两年前警方赔付的1。2万是赔给哪个公司的。再问知道不知道报警器装在哪些居民区。他答应查一下公司,但报警器的事情确实不知道,建议我到公安局去问。
8点多,我上街吃小吃,顺便看了那个城市的夜景。回到宾馆,接到当地记者的电话,告诉我被盗公司的名称和大概位置。
该记者很热情,说如果需要陪同采访或提供什么帮助,尽管说话。
我道谢。
我不太喜欢和其他记者共同采访或者当地记者陪同采访,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大家的侧重点不同,共同采访可能互相牵制。
第二,共同采访目标太大,容易使被采访对象紧张,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以至这么受关注,接受采访时会有戒心,放不开。
第三,我的采访从来不是歌功颂德的采访,把当地记者牵扯进来,可能会使他们受连累。
第四,我怕别人适应不了我的工作节奏。
9月8日星期日
我希望这天完成对下述单位的采访:
1.接受了警方承诺赔款的房地产公司。
2.分担公安局承诺的风险、承担理赔任务的太平洋保险公司。
3.加入平安旅游工程的单位
早8点出门,去房地产公司所在地。是个大工地,找了半天找不到办公地点。向工地上一位妇女打听,她说你要先告诉我有什么事。
我简单说了。她把我带进一个在建的大楼,把我交给另一个人。那人很警惕,问我采访这事到底有什么目的。我解释了半天,让他相信没有对该公司的恶意。后来那位妇女帮我总结:记者核实这事是真的,就可登报向全国推广,是不是?我不置可否。那妇女又告诉我,公司董事长是她妹夫。
然后我就联系了她妹夫,他在电话里和我说有这回事,警方确实赔了1.2万。我说我想和你面谈,他说好吧,下午三点你找我。留了手机号码。
从工地出来,又去了太平洋保险公司,想了解他们和公安局到底是怎么合作的。
保险公司在一幢居民楼的二楼,锁着门。问周围居民,他们也不知道该公司何时上班。
保险公司门口贴着保险咨询电话,我就打了过去。幸有人接,告诉我若有这种理赔,应属财险范畴,和孙主任联系吧,遂给了孙主任的电话。
给孙主任打,她一口否认和警方合作承保。这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说能不能和你面谈,她说没什么好谈的,要问去问公安局好了。再说今天休息不上班。
我说我会去问公安局的。但是太保是否加入了这个工程,只能是太保来说。我很坚持,我说明天上班我来找您。
她说好吧。
接下来是采访加入平安旅游工程的单位。
我想宾馆肯定是旅游服务单位,于是回我住的宾馆去,问前台服务员知道不知道这回事,她说我们宾馆加入了。我说好,能否帮我联系你们经理,我想采访。服务员说可以帮助联系,但经理一般晚上8点上班。
我想,旅游平安工程还应有旅游公司加入,就问服务员,该市最大的旅游公司是哪家,她说应该是青旅。
我又找到青旅去。
值班人员说,第一没听说过平安旅游工程,第二没听说我们公司加入这个工程。
我说我希望有一个肯定的答复。对方说,那只能问我们经理,他今天去贵阳了,明天回来。
半天时间,得到4个信息。
1.失窃公司拿到了公安局给的1.2万元。
2.太保公司否认加入公安承诺保险体系。
3.有宾馆承认加入平安旅游工程。
4.有旅游公司没听说过这个工程。
但是,这4个信息能否写到我的文章中去?我的经验是不能。因为这些信息没有细节没有背景,有些提供者无权作为单位的发言人(比如宾馆服务员)。用听来的只言片语作为可以得出结论的一方说法,落在报纸上就是没有意义的道听途说。
已经中午,我在街头吃了碗面,心里有点烦。坐在出租车上,我问该市有什么可看的古迹或风景。司机说,什么都没有。我说,怎么会,贵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呀。司机说周围有一些风景,但是很远,一天回不来。我说公园总有吧。司机说,有座山。我说,送我去那座山吧。
有山的公园门票1元钱,没什么游人。我慢慢地爬上去,再慢慢地转下来,路上拍了两只蝴蝶一只蜘蛛一只蜻蜓。
下山的时候遇上一群小女生,看我拿着相机,其中一个说,阿姨,我真想让你给我们照张相。我说好啊,就照了。后来又遇到一个小女生,她说阿姨我能可以和你一起下山吗?有个男的老跟着我。我说可以呀。
下午三点,我准时和那个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联系了,他说你到我的办公楼里去等,我马上过来。
下午四点,我终于完成了我在该市的第一个采访。得到以下信息:
1.公安局只承诺赔偿投资百万以上者,而非所有外来投资者。
2.公安局并未和投资百万以上的企业签订承诺合同,也没有发布承诺赔偿的详细操作文本。
3.该公司是从该市的一次招商引资会上听见公安局的承诺的。那个会上还有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做出了不同内容的承诺。
4.被盗事件发生后不久,案子还没破,公安局就迅速赔了1。2万现金。
这些信息,已经和我在媒体上了解到的有些出入了。
从房地产公司出来,我又给宾馆打电话,问经理联系上了没有,服务员说联系不上。
预期的采访计划没完成,我觉得只剩周一一天采访时间实在太紧,原来的先周边后核心的计划恐怕不行,一定要交叉采访了。
于是就给公安局长打电话。办公室没人接,手机说 "您拨叫的号码不存在"。又和某报记者核实了一次号码,无误。不过该记者说,这个号码他也没拨过。
想想要不要直接去公安局,应该有人值班。最终没去。这样考虑:除非我直接联系上局长采访,否则,没有必要让公安局先有了接待我的准备。
晚上8点,再次问了一下前台服务员,回答是仍旧没有联系上经理。
前台的电话是晚上10点多打过来的,说经理下乡了,刚刚联系上。同意接受采访,明天上班再说。
整理当日采访,在电脑上敲出500字。采访不顺,有些沮丧。开始看平时不看的一些烂电视剧,换来换去看到夜里两点。其间接到五六个骚扰电话。我在全国各地到处跑,这样的骚扰频率从来没有,这说明什么?
后来我把电话线拔了。
9月9日星期一
早上起来回味了一下这个日子。26年前的这天,我曾经为一位伟人哭。
8点,我准时站在宾馆服务台前。服务员说,对不起,我们经理说了,周一早上要开例会,大约10点结束。10点以后,我们会和你联系。
马上打车到保险公司去。进门看见的也是一个会场。把孙主任叫出来,她说我们周一例行学习,不能请假。到10点。
我又转向青旅。办公室的人说,我们经理还没来上班,你可以等一会儿。
我没有时间再等,决定去公安局了。
没能堵住局长。公安局的的人说,这事办公室主任最清楚。
主任已经看了某报报道,不甚满意。说你来得正好,我们上午开会,我去请个假,然后和你谈。
俄而回来,说是党委会,不许请假,你稍等,我一会儿就出来。
这回只好等。
在办公桌的玻璃板下看局领导的联系电话,局长的电话和某报记者提供给我的一致。
无聊地等到10点。其间办公室其他人安慰我,说主任马上就出来了,可是我看没准儿。我说我出去,一会儿再来。他们说,你在这市还有别的事要办?我不能透露我的行踪,含糊过去了。
然后马上去保险公司。会开完了。主任仍不想接受采访,说忙着呢。我说我可以等。
我在她身边站了一会儿,她好像也表现不出有什么可忙的,只好说,那你来吧。
她打开总经理办公室,开口还是说:要采访就采访公安局,这事和我们无关。很不耐烦的样子。以至最后,我问她要名片,她说没有,问她名字和职务,她说没必要说。我说我得确定接受我采访的是谁,因为你是在代表公司。她说我谁也不代表,我就是一打工的。我说你是在总经理办公室和我说话,她说那我可以到别的屋里去。说着果然就走到别的屋里去了。
我也只好走。
后来,我从其他渠道确认:孙主任是太保当地分公司的办公室主任。
第三次从保险公司出来,第三次到青旅去。头儿在,一边接电话一边抽空和我聊。
两个采访结束,核实了以下内容:
1。太保否认和公安局合作承揽"旅游平安工程"的承诺赔偿。
2。青旅否认加入平安旅游工程,并称该市根本没有这个工程。
对于太保的说法,我仍觉得可用性不高。因为那个孙主任不准备为自己所说负责。我还要采访该公司经理才行。但经理出差了。
再联系宾馆,仍联系不上分管此事的经理。人不在办公室,手机又不接。
在街上吃的肠旺面。然后百无聊赖地坐在一个街心公园里晒了会太阳。
下午两点,准时到公安局。大楼寂静。正在和老婆儿子一起分报纸的值班人告诉我,公安局两点半上班。
两点半,终于开始采访办公室主任。
采访约两个小时。得到以下信息:
1.已赔付的1.2万元是当地市政府垫资。
2.公安承诺的是60天不破案才陪,但该案发案不足一个月且未破案就先赔了。
3.公安局在推出对百万以上投资者承诺赔偿时反复核算过可能赔偿的数额。并大额赔款有可能得到市政府的支援。
4.有立案才能赔偿,是否立案由公安局定,赔偿多少也是公安局核查。
5.平安旅游工程的承诺赔偿由公安局治安大队主抓。居民家安报警器后的失窃赔偿由110指挥中心主抓。
6.平安旅游工程仅对交费单位的客人有效,费用每年3000-6000元。
7.加入平安旅游工程的单位仅有30家,均为宾馆和餐饮娱乐业,不包括旅行社。
8. 公安回避谈论承诺之后的发案率和破案率。
还得到两本文字资料和两篇"正面报道"承诺赔偿制的文章。文字资料是关于对投资者承诺赔偿的实施细则和平安旅游工程承诺赔偿实施细则。看后,发现条款非常粗糙,有很多矛盾之处。
关键的问题是:
1.公安承诺之后,到底谁对外来投资者进行赔偿,不明。
2.公安承诺后,支付赔偿款是从各单位交的钱里开销还是保险公司另外支付,不明。如是前者,纯粹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和公安承诺没有关系。如是后者,公安也有用别人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之嫌。
又去采访治安大队。分管治安大队的副局长恰在。副局长说平安旅游工程说当然和太保合作了。要不你问他们经理吧。遂在一张纸上给我写下经理的手机。
再去采访110指挥中心,问承诺被盗赔偿的事。被告知分管此事的科长去贵阳买报警器去了。明天来采访吧。我说明天我要走了,今晚行不行。他们说好吧。帮我联系了科长,留了我的手机号。
下一个目标是采访安装报警器的家庭。警方推荐了一家。我找到那个单位,那个小伙子说按报警器的是他姑家。打电话过去,没人接,估计没下班。我记下了他姑家的电话。
马不停蹄回到宾馆找经理。经理终于接了电话。但不愿接受采访,说你换一家采访吧,因为我们做的不好。
但是,我从公安局得到的消息,公安局在该工程的承诺赔偿中,唯一赔的一家就是这个宾馆的,我想,他所说做的不好也是指失窃一事。我告诉他,我的采访重点不是你们的工作做的好不好,是公安局的承诺是否到位。他说我不在宾馆,今天回不来。
我找到办公楼去了,看看能否找到其他领导。结果就找到了总经理。总经理打电话让那个副经理马上过来。没过5分钟,那副经理就到了。
采访很顺利。副经理年轻,没太多城府,难得的实话实说。我核实到以下几点:
1.平安旅游工程是在该市争当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时候推出的。
2.该宾馆之所以加入,主要是为了支持争优。
3.加入这个工程要向公安局交6000元年费。
4.宾馆失过一次窃,一位客人自报在房间里丢了手机,但警方不立案,自然也没按承诺赔偿。是宾馆自己赔了2000多元。
5.今年准备退出该工程,不再交那6000元了。
我在宾馆吃点便饭,其间公安局的办公室主任两次打来电话,请我吃饭。说是局长指示。我说吃过了,他说那就出来喝茶。
不管是我质疑的对象还是同情的对象,我都不接受他们的吃饭邀请。这是我坚持的原则之一。
我没有告诉主任我在宾馆,否则他会来接我。磨了半天嘴皮子,我最终推掉了那个饭局。他说,那明天中午吧。我说明天我就离开了。
7点多。宝宝鱼来电话,说新闻周刊四个版都是半版广告,算我的稿子在内,她手里只有三篇活。让我做两个版。我说还没采访完呢,也就3500到4000字吧。不过也不好说,也许写写就写爆了。她说谢谢你了你就包两个版吧。
然后,分别给保险公司的经理打手机,确认太保到底是否分担公安承诺保险。手机总不在服务区。又给失窃的那家打电话,想去她家看报警装置,她家一直没人接电话。
近9点,我觉得该出去吃点东西,要不夜里写稿会饿。就去街上吃臭豆腐。晚9点半。接到公安局110的电话。那个科长回来了。我从街上直接去了公安局。
采访110指挥中心得到的信息:
1.报警器的承诺赔偿尚未实行,有关条款正在修改中。
2.正在和当地的中国保险公司谈合作。
3.保险公司并未踊跃竞争,这家公司是公安局主动去谈的。
4.公安局选择报警装置并负责安装。
5.保险金从居民购买报警装置的费用中抽取。由110交到保险公司。
6.公安局是该保险的投保人。同时参与核定损失和理赔。
7.只有公安局定案,保险公司才可以赔付。
晚10点多回到宾馆。先是打通了太保经理的手机,他在外地。向我确认的主要内容如下:
1.太保没有加入为公安承诺而保险的竞争。
2.公安局和太保谈过合作,但按公安局提出的方案运作,会和保险行业监管部门的政策有冲突,所以太保没用承担该保险。
3.公安局向30家单位收取的费用,没有一文落入太保帐中。
后来,失窃户家的电话也打通了。因为太晚,而且觉得这个采访不太重要,就没有去她家,电话里聊了几句。
确认:
1.该家今年已3次被小偷光顾(说明什么?)。头两次案都未破,第三次因报警器报警作案未遂。
2.民警向她推介过报警器。
3.报警器确实和110联网,很灵验。
晚上近12点开始写稿,写到翌日凌晨4点多。完成4000字。趁夜里网速快,给宝宝鱼传过两张片子,告诉她文字大约有4500字。
第三天 9月10日星期二
新闻周刊惯常的截稿时间是周二中午12点。虽然可以延后一两小时,但我一般不愿编辑为此挨美编和签版总编助理的骂和催。
预备在上午三小时内补充下列采访:
1.中国人保:看他们与公安局合作承诺赔偿的细则。
2.市政府:落实1.2万元是否出资市政府账面。如是,从什么款项开支?
3.旅游局:采访他们在和公安局合作平安旅游保险中的具体作用。
4.公安局治安大队:再次核实收取的30家的保险款到底在谁的帐上。
早上7点起床,先上网,主要为看本报当日的法治周刊,看我的选题是否和他们有冲突。因为法治周刊喜欢用一堆嘉宾你说我说的圆桌形式探讨一些焦点问题。
没看见圆桌,却看见本报评论员潘多拉在法治周刊上关于此事的评论,题目是:《为公安"包赔"叫好》。他的评论依据,也是某报的那篇报道。
我不禁苦笑,想想公安果真包赔,潘多拉的评论也不失为一家之言。可是公安包赔,简直就是子虚乌有呀。
觉得有些晚。没吃早饭就出去了。8点钟,准时到中国人保。顺利找到和110指挥中心谈保险合作的某科长。这个采访又让我吃惊,因为我看了双方草签的协议,可以确认警方关于失窃赔偿的承诺是偷换概念。
事实是:
1.保险公司保的是产品质量险,平时这种险应该由厂家投保。
2.保险只对报警器不报警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正常报警,一切损失盖不赔付。
3.该保险对警方作为没有任何约束力。
4.投保人是110而不是厂家也不是居民。
5.只有110立案才能赔付,110同时参与核定损失和理赔。
从保险公司出来,我想我的采访还应该增加110指挥中心。我想应该通过我和该中心的再次对话,说明他们的承诺是在玩噱头。
我去了公安局,不期在楼道里碰上头一天采访过的办公室主任。他说到我办公室坐会儿,聊聊。你看请你吃饭也不吃。
我只好过去,顺便问问太保为何死不承认和公安局合作,而公安局还在宣传保险公司争着和他们合作。主任有些尴尬,说还是问那分管副局长吧。又说中午一起吃饭吧。我说谢谢了,我一会儿就离开贵市了。
副局长不在,110的科长也不在。我想了一下,对110的采访是质疑性的,必须当面谈。对副局长的采访是核实性的,时间紧迫,不妨电话谈。于是就打了副局长的手机。
手机的信号不清楚,加上副局长的口音,加上副局长在电话里不愿深谈,所以把问题彻底搞清有些困难。但我还是弄懂了副局长的意思。有些矛盾。因为他说收的钱肯定交给太保了,又说有一个存折,只有他和太保经理共同签字,才可从中支取赔付款。
我希望副局长能给我出示一个收据之类的东西,他说找治安大队要。
但治安大队没人。副局长又说,不用和保险公司核实了,反正这事是我们公安局抓的。
从公安局出来,马上赶到旅游局去。旅游局很小,局长和大家一起办公。局长说平安旅游保险工程和他们局没什么关系,他们也不负责收钱也不负责理赔,就是负责在公安局和旅游单位中间牵线搭桥。
最后是去市政府,问问究竟是否市政府在给公安局的赔偿保底。
大家好像都没听说承诺赔偿这回事。我给市委宣传部部长简明扼要地讲了一遍,他才晓得。他以为我的采访意图,就是让市领导来一个总结陈辞。不见到采访对象,我当然也不能暴露我的问题。
宣传部长把我介绍到秘书科去。秘书科联系主管副市长,说下乡了,当天回不来。又把我送到政法委去,说人家记者来采访,市里总该有领导发表一下看法吧。结果政法委对此事也不甚了解,但还是简单发表了一下看法。我听听而已。这种虚空的说法,没有写入文章的价值。
近11点,我往宾馆赶,途中给宝宝鱼发了短信息,说可以写5000字。宝宝鱼回复,"救我一命,:)回来请您吃饭。"
关于写作
按我头天4000字的路子,此次写作完全背离了我的初衷。初衷是在确认公安承诺赔偿的基础上提出质疑,结果采访所得却全面推翻了公安承诺赔偿的事实。就是说,公安虽然承诺赔偿,却用偷换概念的方式保证了自己最终和赔偿无关,相反,一些收取款项的下落不明,反而使公安有乱收款的嫌疑。
我的写作,是按照对三年三项承诺的逐一解剖写的。4000字已经搭了一个大框架,发稿前的时间里,我只能填充当日上午采访的一些情况。
中午1点,我用QQ把稿子传给宝宝鱼。5500字,足够撑住两个半版。标题是《谁为公安承诺赔偿买单》。
1点40,我提着一块凉薯,坐上开往贵阳的长途车。
写作之不足
9月11日。在贵阳飞北京的航班上,我从空姐送的五六种报纸中一下子把北青的新闻周刊抽出来。看自己的文章,觉得5500字还是多了,明显看出缩过字距,密密麻麻的。
重读了一遍,感觉不是太好,没有做出这个好选题应该做出的分量来。
写作上的问题,一是小标题风格不统一,有肯定的有质疑的。二是要表达的东西表达的不充分,记者的观点模糊。三是缺乏一个采访手记。四是没有反映当地群众对公安承诺的看法。
问题的成因,我想主要是因为:
我原来为该文选定的角度是评论的角度,就是说,我基本认可了媒体报出来的事实成立,我只不过要通过我的采访、我与被采访对象的对话,来完成一些评论所要表达的观点。顺着潘多拉叫好的思路或其他媒体质疑的思路写,都有可能,看采访的情况定。
但是我在采访中一步步发现基本事实都不成立。甚至直到我发稿前的两个小时,我才发现三步承诺的事实几乎都不成立。而这个时候,我已成文4000字,我来不及为整篇文章重新统一一个基调。我只能在两个小时完成1500字的同时,再尽量修改前面的文字。
我承认我的功力不够,不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重新结构一篇文章。
而且我有一个心理上的矛盾,我不想把让我的文章把该市公安局陷于不义,我想公安局再怎么玩花活,也还是在致力于该市的治安建设。
所以,我的文章有些地方让人看了很矛盾。有人告诉我,好像欲言又止。
当日的《羊城晚报》有删节地转载了我的文章,标题太正,但文字删得脉络清晰、重点突出。虽然不太全面,但是比较容易让读者看出该市公安局承诺的虚无。
至于采访手记,是我懒了,当时也没想好。大多数采访,我一边采访一边考虑手记的定位,但是这次事情有点大出意料,所以没来得及想手记。在飞机上我有些后悔,还是应该有一个手记算做我对这一事件的评论。
至于当地百姓的看法,我在采访中陆续收集了,写作时却忘了。其实这也是很重要的一块。百姓对公安承诺赔偿的知道程度和关注程度,多少说明了承诺赔偿的意义。
采访之不足
一般来说,我对自己采访的要求是这样的:采访到文中提及的每一个人或法人。
比如在采访甲的时候甲谈到乙,假如我预备在文中提到甲谈到乙,我就应该去采访乙。
做记者的都知道,一个事件的矛盾双方都应该采访,比如甲和乙是互相攻击的对立方,我们只采访了甲对乙的攻击而没有采访乙,这样的稿子起码在我们的报上发不出来。
但我想强调的不是上述常识,而是我们容易忽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一个事件的共同利益方我们也都应该采访。
比如在这个事件中,从广义上解释,保险公司、加入平安工程的单位、安报警器的居民是容易被媒体作为公安局承诺赔偿的共同利益方的。他们是公安承诺赔偿的受益者,即使没有和公安的共同利益,最起码不会和公安局形成对立关系,所以几乎没有记者去采访他们。所以导致公安承诺赔偿延续三年,事情的真相都没有厘清。
守着自己的采访原则做采访,我会永远觉得我的采访永远不会完结。每次采访,我的采访对象链都会不断辐射。只要不截稿,我永远会想到下一个采访对象。我常想,给我一周时间,我会结束我的采访吗?可是我每次只有两三天,所以这个问题暂无答案。
还有,我希望每一个采访都是非常从容的采访,我可以有两三小时甚至半天时间和一个采访对象聊。当采访对象非常放松的时候,是容易访出内幕的时候。但是这个采访因为第一天的不顺,造成以后的时间非常紧张,我只能压缩我的问题。
对于这个选题,如果还有时间,我会补充如下采访:
1.公安局治安大队:让他们出示太保是否收钱的书面证据。
2.110报警中心:核实用产品保险作为公安承诺是不是偷换概念。
3.招商局:核实该市的招商引资和公安承诺的关系;核实百万以上的投资在全市引资中占的份额。
4.30家平安工程中的其他几家单位:看他们对该工程的看法和我采访的那家宾馆的异同,以得出一个较具普遍性的结论。
5.市政府:确认对外来投资者的失窃赔偿,市政府到底和公安局达成什么协议或什么默契。已经赔偿的1.2万是否由市政府出资。
6.旅游局:详细了解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评选标准,搜集该市参选的详细资料,以判断公安承诺在该市竞争获胜中所起的作用。
7.在以上采访中可能牵扯出更多的问题,就继续深入采访。
实际上,很多采访是非常周边的,这些采访得到的信息只能帮助我们开启思路或者对事情的本质做一个非常辅助性的判断,即使这样,采访也是有益的。比如我去了三次的青旅,我在文中并没有提及一个字,但我并不以为我白跑。
最后想说
我以为,深度报道的任务,是调查调查再调查、核实核实再核实。首先质疑已经报出来的新闻事实是否准确全面,然后再选择自己采访成文的角度。在事实尚且模糊的情况下,任何角度都是无意义的,任何基于不准确的事实基础上的评论也都是尴尬的甚至可笑的,当然评论的尴尬不是评论员的尴尬实际上是新闻人的尴尬
相关联接
谁为公安承诺赔偿买单
这个事件的主角,是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这个事件的关键词,是“公安”、“承诺”和“赔偿”。连贯起来说,就是都匀公安承诺对一定条件下的治安案件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这个事件在历经三个阶段的近三年发展过程中,一直因为开全国之先而引人注意和遭受评说,质疑和叫好对立得厉害。
从9月8日至发稿,记者在都匀采访,发现都匀公安在近三年里为他们的承诺所支付的赔偿,只有1.2万元的一笔,而这1.2万元,还不能被确认是出自都匀市公安局的帐目。
都匀公安的承诺赔偿和什么条件相联系,究竟谁在为都匀公安承诺赔偿买单?采访发现,作为被评说基础的承诺赔偿事实本身,尚有不明晰之处。
■都匀公安三年三步承诺赔偿
据都匀市公安局提供的材料:2000年,该局推出《对外来投资者财产被盗、被抢实行赔偿的规定》,承诺凡在都匀投资百万元以上者,其财产被盗被抢,直接经济损失由警方赔偿。
2001年,该局联合旅游局推出《对在都匀旅游宾客财产、人身被侵害实行赔偿的规定》,承诺加入“旅游桥城平安服务工程”单位的宾客,在都匀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害,由警方实行赔偿。
2002年,该局在单位和居民家中大规模推广防盗报警设备,并承诺居民安装该设备一年内,若家中发案,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警方有限额地实施赔偿。三年三步,对都匀警方来说,其主旋律绝非一个赔字了得。
■未到承诺的破案期限,我们提前赔了
都匀市公安局的承诺赔偿始于2000年2月,当时承诺赔偿的对象是在都匀投资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提及背景,都匀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段小勇称主要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都匀金鹏集团公司董事长陈桂元回忆,事发于2000年春节后,都匀金源房地产公司建筑工地上一批玻璃幕墙用铝型材被抢盗。公司报警,警方积极破案。二十多天时间,案尚未破,都匀市公安局的赔款却到了,按被盗型材价值赔的,1.2万元,现金。
这笔赔款出自何处,时任金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的陈桂元不知情,他说他也没想打听。警方承诺赔偿,出了事,果真赔了,说明警方言而有信,就行了。
后来,案子还是破了,警方在都匀的一家废品收购站堵住了那批被盗型材。怎么处理的?段小勇说型材被毁严重,没什么价值了。记者听到的另一种说法是,型材的变卖款项,部分抵偿了已付的赔偿金。
实际上,警方承诺的一般案件破案期限是60天,到期不能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才赔。可金源公司这个案子,没到期限就赔了,为什么?段小勇想了想说,承身安全防范的软、硬件要达标,每年还需交纳3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旅游平安统筹费用。
据都匀市公安局的资料,该工程的核心内容也是用警方承诺赔偿保旅游平安。加入单位,其宾客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可得5000至6万元不等的赔偿。
温青说,作为州政府下属的宾馆,带头为都匀市申报优秀旅游城市做贡献是应该的。而这6000元,若用于宾馆的防范设施建设,实在是微乎其微,若用于加入“工程”,实话实说,即使不出事,还能起到协调公安和地方关系的作用。
温青说,龙潭宾馆为“旅游桥城平安服务工程”做的贡献,还在于免费帮助公安局印了上千本“工程”服务手册。记者在这个手册上看到,其时加入工程的企业一共有30家。
“工程”开工一年,30家中可否有宾客得到过赔偿?警方说,好像赔过龙潭宾馆的一位宾客。而温青确认,曾有一位旅客自报在客房内丢失手机,那时“工程”刚开始,费用还未交。警方出警认为案件不能成立,最后宾馆向客人支付了2000多元的赔款。
在去年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评选中,名不见经传的县级市都匀成为贵州继贵阳之后的第二个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段小勇说肯定和实施“桥城平安工程”有关。他说国家旅游局来都匀验收时,给了这一工程高度评价。这说明都匀公安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扑朔迷离的保险后盾
都匀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昌永介绍,“桥城平安服务工程”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各单位交纳的旅游平安统筹费用就相当于保险金。此做法源于“公安承诺,企业让利,保险做后盾,市场运作”的思路,保险公司将分担警方的赔偿压力。
究竟谁来赔偿?该工程的相关文件中似乎有些含糊。一说“公安机关将根据立案查实的实际损失情况,按承诺限额进行赔偿。”又说“太平洋保险公司主要是做好统筹费用的管理和赔偿工作。”一说“统筹费用由各辖区派出所集中,再统一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又说费用“交纳到‘桥城平安工程(旅游)’实施领导小组赔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记者到太平洋旅游公司黔南分公司采访,该公司办公室孙主任却否定了公安局的说法。她说去年确曾出席过一次联席会,会上公安局和旅游局希望该公司能加入“工程”保险体系,但会后就无下文,至今该公司并没有承担“工程”的保险理赔业务。
记者就此向都匀市公安局求证,他们对孙的说法感到奇怪。陈昌永副局长给记者提供了该公司王总经理的手机,说王了解情况。
记者联系到在外出差的王总经理,王不愿细说,但同样否定太保加入“工程”保险体系一说。王总经理称,该公司最终没有加入,是因为该项目的一些规定和保险行业监管部门的政策不一致,具体实施时有不好处理之处。
记者问,30家企业交的旅游平安统筹费用难道没进入贵公司帐目?王说,该公司的帐目上绝对没有这笔钱。
记者再次联系了陈昌永,陈说这笔钱肯定进入太保的帐目了,但是要支付赔偿,需他自己和太保王总两个人的私章才能取出。对于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何不承认加入该工程,陈副局长说他也不清楚。又说不用问保险公司了,反正这事是公安局主抓的。
■工程另一主抓单位不知保险具体事宜
记者又去这一工程的另一主办单位——都匀市旅游局核实,该局局长邱祥彬说,他今年刚上任,不太了解去年工程的开展情况。记者说,这一工程今年还在实施,难道和旅游局无关?邱局长说,工程开展至今没有出过事,所以对于出事后的保险理赔程序不太清楚,而且旅游局对这工程的参与程度非常低,是公安局在负责收费等事宜,旅游局只是从行业管理的角度牵线搭桥。
龙潭宾馆副总经理温青说,去年所交6000元的保险期限已过,前几天公安局来电话问是否还要续交,温青说不打算交了,准备退出该工程。公安局说,进退自由。但是退出就要交回“桥城平安服务单位”的牌子。
为什么退出这一工程?是否申报优秀旅游城市的目的实现了?温青笑笑说,宾馆安全防范设施改善了,而且都匀的公安力量也有所加强,巡警昼夜巡逻,社会治安比过去好。所以入不入工程也无所谓了。
■安装警方推荐的报警装置,放心
接下来的承诺赔偿,体现于都匀市公安局今年着力推行的防盗报警装置入户活动中。据都匀110指挥中心樊文虎科长介绍,其实该局从前年就开始推广110联网防盗报警装置了,今年加大了力度,是因为市政府有意向拆除临街房屋窗户的护网护栏,更有效的防盗措施需要及时跟上。
樊文虎介绍,此次承诺赔偿也是公安局做出的,但具体理赔的将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目前公安局和该公司达成的协议仅就居民家的人身财产损害而言,居民花1050元装一套报警装置,公安局将从中抽出部分款项作为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安装报警装置后一年内,这些家庭一旦发案,经警方确定立案后,保险公司将赔偿部分财产和人身伤害损失。
樊文虎说,目前,都匀市安装警方推荐的防盗报警装置的只有300余家,单位和居民大约各一半。今年能推广到什么程度?没有具体目标,推广到全市三分之一居民家中有难度。
唐庭美是这套装置的受益者。她家今年年初两次被盗,于是装了报警器。7月份家又遭贼,报警器报警,110和她的手机、她女儿的手机同时收到报警。110出警迅速,比她先到现场,贼作案未遂。
记者问唐庭美是否知道安装报警器还有一年保险,唐说有印象,不深。问唐为什么会安这样的报警装置,唐说警察推荐的,和公安局联网的,放心。
■保险公司:不赔偿警方出警不力造成的损失
就警方的承诺,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匀市支公司财产保险业务部副主任熊永如。熊永如给记者看了该公司和都匀市公安局联合草拟的赔偿条款,记者发现,这份保险仅仅是对“看家狗防盗报警器”的“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是对报警装置的质量保险,而不是对警方行为的保险。
熊永如进一步解释说,这种保险,只在因防盗报警装置失效而发生的相关赔偿中生效,对于报警器正常报警而警方出警不力造成的损失,该险种不负责赔偿。如果保险也能赔偿警方的失误,岂不是在纵容这种失误?
记者问,既如此,这种保险实际上不对警方行为构成约束,那么这种保险和市场上常见的一些产品质量保险有何区别?熊永如说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保险公司是和公安局而非厂家签订保险合同。
熊永如说,都匀市公安局从今年4月起和他们接洽报警装置的保险事宜,现在确定的赔偿方案是公安局为每套保险装置投60元保费,一旦符合赔偿条件,保险公司将支付最高1万元的家财赔偿和最高1.8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预计这种保险行将实施。对于此前按公安局要求安装报警装置的居民,保险公司也可考虑为他们补办保险。
■承诺能否和利益挂钩
三种赔偿都有公安局的承诺奠基,但公安局却不为赔偿买单。且三种承诺赔偿都有附加条件,承诺赔偿的对象都是和都匀公安有利益关系的群体。
记者由此关心承诺赔偿的门槛是否导致警方工作重心的偏移,都匀市的企业和居民在接受警方的帮助时是否会被分为三六九等。比如对百万以上投资者承诺限期破案,赔偿损失,对百万以下的投资者有何政策?对于加入“旅游平安工程”的游客赔偿损失,没有加入的怎么办?家中安不安警方指定的报警器,一旦发案,警方在处理时有何区别。
都匀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段小勇说,设定100万门槛的考虑确实不全面,但公安机关不可能包打天下。为了发展都匀的经济,我们有必要给大额投资者一些优先照顾,而小额投资者的财产被盗被抢则按正常程序办。都匀110指挥中心樊文虎说,警方会对所有案件及时出警,不会因买报警器与否区别破案力度。但安了报警器,发案现场的定位准确,出警可能相对快。
记者问,既然公安赔偿似乎都不是公安拿钱,为什么非要强调公安赔偿而不是保险公司或其他赔偿?都匀市公安局的有关领导说,保险公司承诺的保障和公安承诺的保障毕竟不一样。公安是政府形象的一部分,比较有信用,老百姓信。
但公安推出承诺,公安收取费用,公安参与核定理赔,这种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体的身份,和直接介入市场运作的做法是否有不合适之处?段小勇说,我们听到一些非议,但我们真的不是炒作,我觉得应该从积极的角度看待这件事。只要对都匀的经济建设有益,我们就该大胆去试。
记者再提出,即使承诺实在有效,其担保的群体目前在都匀的数额也微不足道。而只有着眼于都匀社会治安环境的整体改善,才会使包括大额投资者、小额投资者、旅游者和都匀本地居民在内的广大群体同时受益。
段小勇说,同意这个说法。实际上推出承诺赔偿是我们自施压力,而我们为都匀经济建设所做的保障工作,也不仅限于承诺赔偿。
■文并摄/本报记者 郑直
原文刊于2002年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证明哈佛博士
如果不自称“哈佛博士”,陈琳肯定得不到山东外事翻译学院许以百万年薪的聘请,因“哈佛博士”而百万年薪,因百万年薪而成为新闻人物,因成为新闻人物而招致媒体追根究底,先是《凭什么相信他是哈佛博士》,然后《“哈佛博士”五大疑点》、《“博士风波”的20个疑问》,最后,海外媒体也发出了质疑的声音,陈琳掉进了不能证明自己的漩涡,
或者说,他的每一次辩驳都会招致新一轮质疑。
陈琳到底是不是哈佛博士?记者对此展开求证。
陈琳:我就是哈佛博士真金不怕火炼
电话联系陈琳,陈琳不合作:“你们爱怎么炒就怎么炒”、“我没什么可说”、“真金不怕火炼”。
乃至记者到了济南,听到的仍是上述不乏激愤之辞。最后总算说通陈琳见面,以为会看到一个剑拔弩张的人,看到的陈琳是棒球帽、耐克圆领恤,说话语速快,却也礼貌平和。
6月30日是周日,记者和陈琳在一个嘈杂的公共场所交谈约两小时,其间,陈琳没有拿出任何证明他自己是“哈佛博士”的东西。他说,去山译工作系山译邀请而非他主动求职,所以没备证件。再说,作为一个知名学者,他的著作,他的学识就是他的身份的最好证明,而证件和文凭都是身外之物,都是可以造假的。
假不假,起码拿出来让我们有个查证依据,陈琳竟说,原件不知放哪里去了,不过你可以去网上查呀。
记者上网查了,哈佛大学的网站上能查到Chen,Lin,在一个表格里很简单的一行,能证明这个Chen,Lin,在Stock的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但何以证明就是记者面前的陈琳。
记者要求给陈琳拍照,以此向相关人士求证彼Lin,Chen,或彼Chen,Lin就是此陈琳,陈琳不允,说此时的照片非彼时的模样,他可以传从前的照片给记者。   7月1日上午,陈琳的两张旧照发到记者的邮箱里,几无背景。记者希望他提供在哈佛的照片,他说自己“照相很少。在哈佛多年,我甚至都不曾跟那尊著名的哈佛雕像合过影”。
厦大教授张亦春:陈琳在厦大办过讲座,内容较艰深
在没有任何文字证明的前提下,记者以陈琳的照片和相关人士联系,希望他们依此确定陈琳的相关经历和学位。
因陈琳自称在厦门大学讲过学,记者于7月1日上午电话找到厦大经济学院前院长张亦春教授。提及陈琳,张教授很认真地想了想,称没有印象,但亦不能否定。记者表示可以电子邮件提供照片以助回忆,张教授说,这样好,对人负责。
十几分钟后,张教授给记者回话,说已借助照片忆起陈琳,该人1995年左右确在厦大经济学院办过讲座,讲课内容和衍生产品工具定价有关,其中涉及的数学模型比较多。因陈琳所讲内容当时在国内还属新鲜,学生的接受能力有欠缺,所以讲的次数也不是很多。但若陈琳现在再来讲,学生就应该能听懂了,因为我们的授课内容已经涉及那方面内容了。
陈琳当时以何身份到厦大讲学?张教授表示回忆不清,但肯定不是厦大主动邀请。张教授还表示,不是什么人都能在厦大给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讲座,陈琳能在厦大讲课,肯定要有一定的资格背景。
中科院院士严加安:陈琳曾给我看过书稿
陈琳称,他是否哈佛博士,他的学术水平足以证明,而他祭出的杀手锏,是一本名为《Interest Rate Dynamics,Derivatives Pricing,and Risk Management》(《利率动力学,衍生工具定价和风险管理》)的专著,他说,该书由美国著名的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迄今,这个出版社出版的华人著作,除他这本之外只有华罗庚和王元的一本著作,此足以证明该书的学术水准。
但是这本书也受到了媒体的质疑,报载据境外媒体调查,该书的作者Lin Chen系新加坡人,来自南洋理工大学。
而记者细读该篇质疑新闻,发现矛盾之处:该文一方面称该书的作者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一方面又称在南洋理工学院(南洋理工大学的前身)甚至南洋大学的花名册里,都找不到Lin Chen的名字。关键是,没有任何媒体提供了采访到那个来自新加坡的作者Lin Chen的信息。
陈琳称,那个所谓新加坡的Lin Chen就是他,因为该书再版时他在新加坡求职,因此在书上写了来自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陈琳还称,他的书稿出版前,曾送呈中国科学院应用数学所的严加安。他称已经联系了严加安,希望记者与严核实。
7月1日中午,记者联系到中国科学院院士严加安。据严加安院士回忆,1995年,素昧平生的陈琳持该书的预印稿找过他,后来还给他发过两页纸的传真,希望他能帮助在国内做个宣传。严加安院士说,该书正式出版后,他曾翻阅过,还曾见其他书以参考书目的形式引用过该书内容。但是否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的每一本书水平都很高?不好说,但水平应该可以,因为斯普林格出版社出书的要求非常严。
最后,严加安院士和记者谈及对媒体质疑“哈佛博士”的看法,认为媒体在质疑的时候要有非常准确的把握,要特别慎重,如没有找到特别准确的证据,就不要轻易否定一个人。
严院士说,他虽然不能证明陈琳是哈佛博士,但他基本相信陈琳是。现在媒体几乎把陈琳说成是骗子,如果陈琳哈佛博士身份属实,是可以和媒体打官司的。
随后,记者又把陈琳的照片发给严加安院士确认,严加安院士回信说,“因为时隔七年,见面时间很短,印象不太深了。结合他给我打电话说的情况作判断,我见的似乎就是照片上的这个陈琳。”
7月1日下午,记者在国家图书馆借到著作人为Lin Chen的《Interest Rate Dynamics,Derivatives Pricing,and Risk Management》,美国斯普林格出版社1996年出版,正文149页。
在该书的“鸣谢”页上看到陈琳的中文签名,对比其在与山东外事翻译学院所签协议书上的签名,风格大抵一致。
而严加安院士告诉记者,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的书不会登作者简历和照片的。
中科院研究员朱日祥:陈琳确系我硕士研究生同学
媒体在陈琳身上发现的诸多疑点之中,涉假的还有其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据某媒体报道:“记者赶赴合肥,在中国科技大学的档案馆里查找了物理系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名单,只发现了一个‘陈琳’,系该校1982届毕业生,1943年4月出生于福建厦门,已近花甲之年。而‘哈佛博士陈琳’自我介绍今年40岁。”
在记者对此向陈琳求证的时候,陈琳仅用“我就读的是北京的中科大研究生院”作辩,又回忆读的是师资班。
此后,陈琳忽然记起似的告诉记者,他在京读研时有一个同学叫朱日祥,当年在生活上对他颇为关照,令他至今感激,但毕业后一直没联系,据知朱日祥现在也是获“中国青年科学奖”的知名学者了。
记者在北京的查号台查询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未果,根据模糊线索转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该院教务处的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中国科技大学从北京迁址合肥后,在北京设了留守机构,也叫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后为区别于合肥的中科大研究生院,北京的研究生院后面加了(北京),称为“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去年,该院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确认了中科院研究生院和中科大研究生院的历史渊源,记者希望该院能帮助查证陈琳的相关资料,直至7月2日下午记者发稿,该院教务处并未能从该处保管档案中查到陈琳的信息,据教务处的人士说,当时的档案需要手工检索,不知道确切的师资班培养单位其更细信息不好查询,教务处另提供了学工处的电话供查询,并称暂未查到也不能因此否定陈琳在该校就读的学历。
等待中科院研究生院回复查询结果期间,记者又联系到时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所地球动力学研究室主任的朱日祥研究员。
听记者问及陈琳,朱博士先有短暂的迟疑,很快就忆起他的老同学,忙问陈琳现在哪里。朱博士说,陈琳确是他在中科大研究生院读硕士的同班同学,但1984年毕业后就断了线,十几年未通消息,不知现在可好。朱博士确认,陈琳当时研究方向是天体物理,肯定取得了物理学硕士学位。后记者照章把陈琳的照片发过去要求确认,朱博士很快回电话过来,说照片上的人就是他的老同学陈琳。朱还向记者打听了陈琳的电话。
记者相信,只要假以时日仔细查询,这个问题会有答案。
诺贝尔奖得主Robert Merton:陈琳确系哈佛博士
在陈琳开出的简历中,不仅自称为哈佛博士,而且称自己师从于诺贝尔奖获得者罗伯特·莫顿教授,从事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对此,有关媒体核实的结果是:“在哈佛大学的教授名单中,确实有一位Robert Merton教授,曾于1997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经与他联系,他却表示回想不起来曾经指导过一个叫‘Lin Chen’的学生。”
对此,陈琳对本报记者发表两点看法,第一,该记者可能因为语言等方面原因核实不准,第二,他著作的鸣谢页中曾提及Robert Merton,这足以表明Robert Merton曾经给过他指导。
关于第二,记者在该书的鸣谢名单上确实看到Robert Merton的名字。
媒体对陈琳的全面质疑始于对他“哈佛博士”学位的质疑,因此,确认陈琳是否哈佛博士学问成了关键。
7月1日晚,记者按在哈佛大学网站搜索到的信箱,分别给Robert Merton和Chen Lin的论文指导教师Stock发函,附上了陈琳的照片,请两位教授帮助确认他们是否指导过此陈琳在哈佛的博士研究。7月2日凌晨,记者的邮箱收到来自Robert Merton教授的先后两封回函,函中确认了照片上的陈琳是他认识的陈琳,并称自己虽然没有时间对他的论文进行具体指导,但确曾拿出时间与陈琳讨论其进行中的课题,对陈琳所研究的利率动力学的数学模型研究提出意见。同时,Robert Merton教授还从肯尼迪学院查到了陈琳的论文主题是“论利率、衍生物及风险”,其时由J.Stock,S. Das和J.Campbell三位教授签字通过了他的论文答辩,陈琳因此论文而获得了金融领域的博士学位。(Robert Merton教授两封回函全文附后。)
哈佛博士:陈琳是我的哈佛校友
实际上,最早向记者确认陈琳哈佛博士身份的,是陈琳的一个哈佛学友。在陈琳被媒体穷追不舍之时,他所能联系上的第一个证明人即是这位教授,陈琳认为,该教授应该是他哈佛生涯的最好证明人。   记者与这位教授通过几次电话,这位不愿意让记者披露姓名的教授很激动地说,陈琳是真正的哈佛人呀,师从过诺贝尔奖得主Robert Merton教授,媒体为什么要向他发难呢?
当记者向这位教授咨询为何哈佛商学院的Robert Merton教授会指导肯尼迪学院的陈琳,陈琳的学位证书上为何是文理学院院长的签名时?这位教授说,就是这样的呀,教授就是可以跨院指导的呀,而且肯尼迪学院的博士、商学院的博士等等,拿的都是文理学院授予的学位证书呀。
陈琳:我没有主动应聘百万年薪的院长
给被误读的陈琳找回正解之后,我们不妨回顾引发质疑的“百万年薪”招聘事件,在这个事件中,山东外事翻译学院(下称“山译”)是和陈琳一起被一些读者疑为有“虚假炒作”之嫌的。6月30日上午,记者到“山译”进行采访。
据该院院长孙承武提供的常务院长招聘简章,应聘者6项条件中,最硬的有两条,其一应是“哈佛、剑桥、耶鲁等世界一流名校毕业生。”其二要具“教授职称、博导资格”。达到标准而受聘者应完成4项指标,最实的一条是“第一年至少输出10名学生赴哈佛、剑桥、耶鲁、早稻田等世界一流名校留学,每年指标递增。”完成指标者享受的三项基本待遇:“1、提供两居室住房一套;2、提供专车一部;3、年薪50万人民币。”
孙承武称,按章前来应聘的有两人,而陈琳其时在山东做教育考察,该院得知其哈佛博士的背景后主动邀约,此后双方e-mail通信感觉理想,校方便邀陈琳来校直谈。陈琳五一来校,双方相谈算是融洽。敲定了陈琳每年9个月、每月税后8万月薪的报酬,取消了其住房和专车的配置。因陈琳称不能完成向世界一流名校输出学生的指标,又在协议中增订了完不成受罚、超额有奖的条款,但罚额最高限8万元,因此,陈琳基本能确保每年64万元的税后所得。
关于陈琳的学位,孙承武称,陈琳虽然没有带来哈佛学位证书,但带来了一些报刊杂志对其的介绍,该校也十分慎重地查验了他的护照,搜索了相关的网站资料,并与陈琳在哈佛的论文指导老师stock通了电话,Stock教授确认指导过Lin Chen的博士论文,因此,校方对陈琳的哈佛博士身份基本不持怀疑。
5月8日,陈琳正式到任,5月15日,该校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对陈琳学位提出质疑。6月26日,某报刊发《凭什么相信他是哈佛博士》,当日,“山译”就向该媒体发出公开信,信中通报了对陈琳的解聘决定。
山译院长孙承武:媒体报道是解聘陈琳的导火索
记者看了校方在网站搜索到的相关资料和与哈佛的通话记录,不明白校方核实的“是”为何轻易被媒体核实的“否”所击败,媒体一质疑,校方便解聘,是否有借媒体之手之嫌。
孙承武院长不否认媒体报道成为完成解聘决议的导火索,他说,实际上,媒体未报之前他就对陈琳感觉不好,但下不了解聘决心。媒体报道一出,院务会马上全票通过了对陈琳的解聘决定。
至于如何感觉不好,孙承武不愿细说,反复的一句话就是“感觉很难沟通。”孙承武说陈琳到任,也提了一些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但较难操作。总之,“就是很难沟通”。
陈琳到任不足两月便被解聘,在任期间又没有投入教学,故学校里接触他的学生甚少。2001级中文班的一名学生因受陈琳之命改建学校网站而和陈琳有过三四次接触,感觉陈琳的风度做派与想像中哈佛博士的温文儒雅有差别,他对记者说,学校用这么高的薪水请来的人才,似乎没有表现出与价值相当的水平。一位女教师也很委婉地说,陈琳给人的感觉是说话比较直,可能是中西方文化差别吧,陈琳好像不太懂中国的人情世故。总之,媒体的报道一出来,很多师生都偏于相信陈琳是假哈佛博士了。
记者坦言,一个学术人才不一定是管理人才,学校招院长,非哈佛耶鲁等名流不取,是否过于偏重形式,是否有炒作之嫌?孙校长说学校要走山译—哈佛之路,自然要靠名校博士引进名校办学理念,我们绝非故意炒作,其一我们有支付百万年薪的实力,陈琳5月份的8万元也是按期支付的,其二我们绝对还要招一个来自名校的常务院长,已经和新的人选开始接触。我们绝对不会因100万而丢掉诚信。
陈琳:我要出版自传《哈佛博士陈琳》
在此事件的后期进展中,很多媒体记者都见识了陈琳的不客气、不配合,陈琳拒绝媒体,却又希望媒体帮他解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一方面表现出无所谓之态,称反正真金不怕火炼,媒体越炒他越有名,一方面又希望记者尽快发表有关人士对他身份的认定。陈琳称自己物理学硕士、社会学硕士、金融管理博士都拿到了,还在哈佛办过个人画展,文、理、艺术、管理兼通,是个天分很高的人,又透露曾写过一本20万字的自传,书名初定《斯坦福·哈佛·华尔街》,1999年想出,被《哈佛女孩刘亦婷》冲了,现在他被炒得很热,出这书正是时候,题目不如改为《哈佛博士陈琳》吧,应该卖得好。陈还说要选几节在媒体连载,问记者什么媒体有影响,记者说,《北京青年报》吧。转天,陈就要记者答复是不是马上能发,记者说,当然不能,你的哈佛博士身份还没确定呢。记者再问金融学博士怎么会放弃经济改办教育,陈琳说,他对中美教育的差别有深刻理解,故有此意愿。   7月1日,记者看到该书稿的“总统摇篮”、“莫顿教授”、“环球策划”、“闭门造车”等章节已经出现在某网站上。
在记者离开济南后与陈琳的数封e-mail交流中,陈琳表现出合作态度,基本有问必答,但对自己在山译的工作以及被山译解聘的缘由,陈琳一概回避不谈。记者问陈琳“很固执地以为无需靠一纸证书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到底是不了解中国国情使然,还是和自己的倨傲有关?”陈琳坚持“记者缺乏常识也是使事情进入僵局的一个原因”。而且“记者的口气像公安是不妥的,会让人反感”。至于解聘后的打算,陈琳称,“我离开山东后,还希望能够继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前几天我的一个同学知道我已回国,希望也能以百万年薪聘我为教授,但我更希望能做教育管理,而不是教学科研。因为中国的教育管理急需新的理念和新鲜血液。”
-文/本报记者郑直
-采访手记-
人为什么要证明自己,人怎样证明自己,人到底能否证明自己,整个采访中,我绕在这些问题里不能解脱。
我以为我的采访已经证明了陈琳是哈佛博士,可是,证明了吗?文字形式的证书是一种证明,但文字可以作假,即使文字不假,文字证书所证明的人也可能有假,你怎么证明证书上的Lin Chen就是你面前的陈琳。同学的证言是一种证明,但是你证明陈琳和你一起读书一起取得学位,你是不是先得证明你也是某大学硕士某大学博士,你证明不了自己,你怎么证明陈琳?你是陈琳的导师,你证明你指导陈琳取得了博士学位,可是隔天隔海的我怎么确认给我回信的就是你?
当一切都如此可疑一切都需要证明的时候,感觉就是维系人们信用稳定的架构已岌岌可危,当我们永远需要用打假的眼光去证伪而不是求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反思我们走入的误区?
具体到这个事件,一种普遍的解释就是陈琳已是公众人物,假如他不能面对公众说明他的身份,他就可能损害公众的利益,但是,当媒体在以所谓对公众负责的姿态对一个个体发出质疑之声的时候,是不是考虑更应该首先对这个个体负责,对一个具体的人的声誉负责。
没想清楚。仍在想。
-背景资料-
2002年3月26日山东外事翻译学院向社会宣布,将以50万年薪聘请世界一流名校毕业的教授、博导出任该院常务院长。
2002年4月底,山东外事翻译学院得知哈佛博士陈琳在鲁考察教育,主动接洽陈琳,希望陈出任该院常务院长。
陈琳自己开出的简历:陈琳,男,原籍中国福建。199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肯尼迪管理学院,为该院获得博士学位的惟一华人,专业方向为经济金融管理。此外,陈还拥有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硕士学位和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硕士学位。
2002年5月8日陈琳与山译签订协议书。陈琳每学年工作9个月,每月税后底薪8万元。另有奖惩条件。
2002年5月14日,山译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百万年薪聘请常务院长的新闻,因陈不能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有媒体记者当场对其提出质疑。
2002年6月26日北京某中央级报纸发表记者署名文章《凭什么相信他是哈佛博士》,以自己的调查提出了对陈琳身份的公开质疑。
当日,山东外事翻译学院决定解聘陈琳的常务院长职务,但称陈琳若能提供真实身份证明,该院仍愿按协议支付其三个月薪水。
此后,对陈琳身份和经历的质疑声鹊起,甚至海外媒体都介入调查。
调查怀疑:陈琳不仅不是哈佛博士,也不是中科大硕士。一本被陈琳声称自己所著的学术著作也被媒体认为是新加坡人所写。
此后,陈琳出示了哈佛学位证书的传真件,再一次引起质疑:自称毕业于哈佛肯尼迪学院的陈琳,其学位证书为何是哈佛文理学院颁发的?
同时,还有人质疑既然陈琳就读于哈佛肯尼迪学院,为何又自称曾师从哈佛商学院的教授。
附:RC Merton回函
Dear Ms. Zheng Zhi:
I suggest to you that you contact the JF 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 at Harvard to verify that Dr. Lin Chen did indeed receive the Ph.D. degree from there.It should also be possible to get a copy of the thesis he wrote to earn that degree.
That said,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Dr. Lin Chen did receive the Ph.D.degree in 1994 for work in the areas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His thesis advisor (and the Chairman of his Committee) was, I believe, Professor James Stock, who is on the faculty of the Kennedy School. It is not uncommon to have the other members of a thesis committee come from other schools within Harvard University.In this case, the other three members of his thesis committee were: Professor John Campbell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School of Arts & Sciences); Professor Sanjiv Das (Finance area,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and myself (Finance area, Harvard Business School).As a member of Dr. Lin Chen‘s committee, I met with him from time to time to give him my comments on the work he was doing on mathematical models of interest-rate dynamics. The picture that you sent is the Lin Chen I knew.I have no information on other degrees that Dr. Lin Chen claims to have and I have no information on his activities since he left Harvard in 1994.
I hope that this settles the matter as far as I might be of assistance.
Sincerely,
RC Merton
Dear Ms.Zheng Zhi:
I should have waited for more information before responding to your email.Having now checked with the Kennedy School, I have found out two facts: The title of Lin Chen‘s thesis is "Essays on Interest Rates, Derivatives and Risk."It was signed by J. Stock, S. Das & J. Campbell. I therefore was NOT in fact a formal member of his thesis committee.I now seem to recall that I told him when he asked me that I did not have the time to serve as a member of his Committee, although I would give him some time to discuss his research ideas with me, which I did.
It is precisely because one‘s memory may be imperfect of events of 8 or more years ago that it is important to check the facts with the written record. I hope that this finally sets the record straight.
Sincerely,
RC Merton
原载2002年7月3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