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处罚自己别“羞羞答答”的,这叫什么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23:13:38
政府处罚自己别“羞羞答答”的,这叫什么处罚?
文/咖啡-天涯


在媒体和网络上,对于郑州市 “经济适用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一直保持着极高的关注。昨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经过调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但是这个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占地36.098亩,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其中230.91—292.2平方米的住房58套,336.04—499.03平方米的住房32套,甚至还有502.36平方米的住房。

郑州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罚决定: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责令企业停工、依法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对企业擅自施工行为予以处罚等。


大家都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这一决定,没有说明对于这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郑州市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而这正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政府却回避了。


都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难道真的在这个事件上真实的体现出来了?政府真的没有责任吗?


我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资深的业内人士,说说自己的观点吧。


一个项目开始做,首先要做规划设计。在规划局进行规划审批。通过之后再进行单体建筑报批的环节,这个环节要经过规划、消防、卫生、交警、人防五个部门的审批。这些报批环节走完了,才可能开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还要经过施工图图纸审查,才能最终的交到施工单位手里,进行开工建设。这样的重大的改变用地性质的项目,任何一个环节都是不可能通过审批的。所以说,整个项目的规划,单体设计及至开工建设,都没有政府的监管,处于一个完全的真空状态。


没有政府的监管,土地使用性质发生了重大的变动,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而整个设计图纸没有经过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是否有设计问题就很难知晓了。因为没有办任何手续,开工建设也没有政府的监管,质检站也没有介入。基础等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建设阶段的也没有分层核验,这样的工程是否能满足质量要求?这样的工程难道轻描淡写的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就能了事的吗?


一个建设项目要能开工建设,并且能进行销售,必须五证俱全。这五证是那些呢?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如果五证不全,是不可能开工建设并销售的。即使真的胆大包天,擅自违章开工建设了,也会被监察大队发现,并勒令停工并按规定处罚的。而现在这个项目,五证一个都没有,老百姓质疑: “没有证件,房子怎么就盖起来了,而且还在销售?”


可以说,在这个“经济适用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中,郑州市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个什么手续都没有的项目要能建设起来,还能进行销售,可以说,没有这些部门的默许,是不可能做到的。这不是一个小项目,占地36.098亩,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这个规模在当地也数得上了,那些职能部门不至于视而不见的。而事实上,他们却选择了“选择性的视而不见”,这里面的很多事情,大家不用深究,也能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出现了如此恶行的违规行为,这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相关政府部门还能泰然处之,不受任何影响。那些明知有问题还装聋作哑的渎职的各个政府部门领导没有任何处罚,而只是拿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开刀,又是停工有事罚款。这样的双重标准,确实让人费解。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眼睛里是不揉沙子的,什么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百姓心中有杆秤,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都能掂出斤两分出轻重的。


政府是老百姓的政府,做事情也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秉公执法才能得民心者得天下。如此大刀阔斧的痛宰替罪羊,而落到自己的脖子上就春风化雨悄无声息了,如何让老百姓放心?如何让老百姓安心?如何得民心安天下?


该出手时就出手,政府也允许犯错误的。犯了错误改正了,老百姓还是爱戴的,还是拥护的。这样勇于承认错误,敢于自我批评,敢于向自己开刀的政府,才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