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公主穆库什的婚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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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莎录入】题和硕公主穆库什的婚配问2007/10/17 18:16

《和硕公主穆库什的婚配问题》·李凤民


《故宫博物院院刊》1984年第2期26

有些清史著述在论及开国名臣额亦都、图尔格“尚主”问题时,均以《玉牒》未著而不详其人①。今细检额亦都家族及《清实录》记载,确知额亦都、图尔格父子所娶乃同为努尔哈赤第四女和硕公主穆库什。

关于穆库什,《玉牒》载称,生于明万历二十三年,与清太祖第九子巴布太、十一子巴布海同是庶母嘉穆瑚觉罗氏所生,万历三十六年下嫁兀喇部酋长布占太。其他,《玉牒》中则未见记录。

考兀喇部在穆库什嫁后六载为怒尔哈赤所灭,“布占太一人逃出”,遁入叶赫隐匿。穆库什及先前嫁给布占太之厄石太、厄思哲(俱为努尔哈赤侄女)率其“八个儿子”②回归建州。穆库什时年十九。未几,努尔哈赤以额亦都“灭兀喇”有功赐婚“和硕公主”③穆库什,生子一名遏必隆(是为额亦都第十六子)及一女(即尼堪贝子妻)。“天命六年六月十四”,额亦都“以疾卒于辽阳”。额亦都死后穆库什复嫁其第八子图尔格。

有关图尔格“尚主”和硕公主穆库什一事,因史书仅载和硕公主之号,不载其名,故其所尚是谁亦是疑问。但是,从《清实录》的一段曲折记载中可窥见此事端倪:

“崇德二年丁丑闰四月乙亥朔乙未……初,固山贝子尼堪娶图尔格所尚和硕公主之女为妻。无子,恐尼堪另娶,乃潜与随嫁妇人……定谋,娶一汉人仆妇,新产之女诈为己生……以给贝子尼堪”。(事败)“尼堪妻……并所生女俱伏法;免和硕公主死,革和硕公主名号,断离图尔格,归其兄巴布太、弟巴布海赡养;免图尔格死,革世职,解固山任,仍令赎身;以遏必隆欲庇护其母与妹欺隐之罪,革遏必隆所袭其父昂邦章京职。”④

从以上引文中几个主要任务的关系来看,问题就很清楚:既然遏必隆(额亦都十六子)及其妹(尼坎贝子妻)之母和硕公主穆库什被“断离图尔格”,则穆库什在额亦都死后已与图尔格成婚。

“父妻子婚”,是清入关前满族社会较为普遍存在的原始族外婚的一种形式,“嫁娶不择族类,父死子妻其母”的现象是常有的。和硕公主穆库什与额亦都、图尔格父子的婚配就是典型的一例。“后金”进入辽沈地区之后,随着满族社会的发展以及接受汉族先进文化的影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聪五年已有“禁止婚娶继母、伯母”之令;崇德元年,皇太极在改元大清、议定会典时又重申“自今以后,凡人不许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婶母、嫂子”。并将过去这种现象视为乱伦、“与禽兽何异”,加以严禁。从而可以认为图尔格与和硕公主穆库什夫妇被强制“离异”,又是皇太极为消除此种习俗所采取的一项措施。穆库什婚配问题所反映的原始陋俗,清代官书当然是讳莫如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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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树卿:《清代公主》,《故宫博物院院刊》1982年第3期。莫东寅:《满族史论丛》89页〔注〕22。

②辽宁大学历史系:《满文老档》“太祖朝”第一分册。

③爱必达:《衍庆录》卷三“一等子赦书”及“行略”。

④《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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