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贵大主任一开始就有三男玩一女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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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年05月27日 15:01  更新: 2009年05月27日 15:01 邓贵大主任一开始就有三男玩一女的筹划?

2009/05/25 分类:中国贪腐 来源: 中国日报

三官人同时在场。一开始是黄德贵要特殊服务,然后邓贵大两次压倒摁住邓玉娇在沙发上,用一大叠钱砸邓玉娇头,而不是一百两百,用一大叠钱并且砸,说明邓贵大必须付出极大的价格,并且要强迫邓玉娇同意三个人一起玩。三官人则与「行规」不同,冲进去就直言「特殊服务」。所以才拿出绝对不会是区区几张的百元红币、而是「一沓」。一沓人民币的含意,说白了要四人淫乱。

邓玉娇



  后面的两次按住,与砸钱一样,是要求特殊的特殊服务─三男一女。因此这超越了平常特殊服务的范畴,所以邓贵大必须一用巨款,二用强力才能迫使邓玉娇同意。

  即使特殊服务可以是性服务,也可以是异性洗浴服务(其实也包含性服务),进入该场所的人一般只会提特殊服务而不会说要异性洗浴服务,只是彼此心照不宣。但无论是怎样的特殊服务,在明知道邓玉娇只是KTV包房的服务人员后,仍强迫其提供服务,这就不能不怀疑邓贵大一方的动机。KTV包房的服务人难道比专门从事洗浴服务的人对邓贵大一方的服务更好吗 显然,邓贵大要刻意对邓玉娇下手,要鲜货。

  这是邓贵大等三官人心中心有灵犀的。如果邓贵大等三人要各自特殊服务,那么他们就会各自找人,或者找来领班帮忙找三个女孩。邓贵大等三官人为了刺激,特意一定要邓玉娇,即使邓玉娇以ktv包厢服务员,不提供特殊服务为由拒绝,所以邓贵大等三人,才会纠缠不清。才有此后的各幕演出。

  很显然是要三个官人玩一个女孩的。所以邓玉娇才说,他们是畜牲。如果光是邓贵大一个人,那么在娱乐场所发生的事情,那么就不会激起邓玉娇如此强烈心理反应。在娱乐场所发生的,邓贵大等三人酒后形成三男一女淫乱的共同意图,是如同梦幻城靡靡灯光那样暧昧,但在遭遇邓玉娇拒绝之后,就变为清晰起来。

  没有犯罪中止的任何证据

  三官人是酒后作案。由于两次压倒摁住,那就完全可能有第三次,第四次,看不出来有犯罪中止的可能。即使三官员让邓玉娇站起来,再拿起武器,也同样是正当防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三官人,有犯罪中止的意思表示,例如面对邓玉娇的武器,说我们不敢了,你把刀放下。三官人也没有看到刀具,拔腿就跑,或者其他屈服放弃的举动。

  即使按照巴东警方最巧言令色的通报最新版本,把压倒摁住当作推坐。那么推坐下去之后,暴力并没有消失,邓贵大等三官人还是在邓玉娇面前。违背邓玉娇意志,要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因素都没有消失。

  所以必须认定轮姦行为会继续进行中,没有那把修脚刀反击,是不会中止的。只要轮姦或者强姦可以坐实,邓玉娇正当防卫就在此过程中推衍出来的故意伤害说法,或者故意杀人说法,都属于胡思乱想,不懂刑法法理的肤浅之说。

  即使黄德贵是过来阻止邓玉娇的正当防卫,而被刺伤,且不说邓玉娇刺伤黄德贵是出于本能,同样构成邓玉娇的正当防卫,就便黄德贵放弃了犯罪企图,中止了犯罪,邓玉娇当时是无法判断的,那么还是可以用紧急避险来豁免。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是特殊语境下的紧急避险,黄德贵放弃了犯罪企图,邓玉娇对他的正当防卫就不成立,那么邓玉娇出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给黄德贵带来损害。

  对采取正当防卫,处在紧急状态中的邓玉娇,不能苛求她能驾驭自己的本能,作出清晰、理性的判断和行为。

  会在那里发生强姦

  巴东警方通报最新版本,在案发的休息室里面,多了几个服务员。很显然,就被推出一种结论,不可能发生强姦。可是谁说强姦一定会在休息室中发生,或者谁说仅仅是邓贵大的事情。

  强姦罪的构成,在于违背女性意志,要强行发生性关系。只要满足条件,罪名就成立。只要特殊服务或者异性洗浴服务不被解释成为洗脚按摩,那么这个案子就能满足强姦罪的构成,这个不用多言。

  即使异性洗浴服务不见得有插入性器,但是异性洗浴服务肯定有性接触,也就是没有插入性器的性关系。最高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把口交、手交等活动纳入卖淫嫖娼的范畴。当邓玉娇拒绝之后,邓贵大等三官员的企图和行为,只要有建立性关系的内容,就变为强姦罪。

  一开始邓贵大等三官人,就有三男玩一女的模糊筹划。那么在那里发生性关系,并不重要。邓贵大等三官人也并不一定是想要在休息室发生,而是在休息室中制服邓玉娇,然后在休息室、或者水疗区或者其他房间里面完成性行为。但是在休息室中制服邓玉娇,就已经是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断然不能用在休息室里面还有服务员,就否认强姦行为不会发生,从而否认了强姦罪。







北京律师代邓玉娇控告黄德智:公布强奸细节(图)

2009/05/26 分类:中国贪腐

在案发整整半个月之后,湖北恩施州巴东县“5·10女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又掀波澜。 据搜狐报道,北京律师代理邓玉娇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控告书已于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东县公安局,多家媒体在场见证。

邓玉娇刺死不轨官员后被警方送进恩施优抚医院检查精神病




控 告 书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律师

夏楠 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

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屄今天被个屄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

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

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

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签字

2009年5月25日



"……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

以上是夏霖律师在五月二十四日发的一篇看似不经意的自言自语的博文。很多人也许纳闷,他怎么还有闲心说这些,我开始也不明白,猜测谁十四天没有吃药了,后来我明白了。我曾经做过精神科医生,我把自己的猜测给大家说说。

夏霖打这个哑谜是无奈,因为他目前的作为邓案的被委托律师的身份,以及他已经介入的此案的核心,按照国内的相关法律,在此案还没有完成刑侦工作前,他目前的身份是不能随意公开透露与案情有关的内容的。因此,迫于无奈,夏霖才用这种方式暗示大家,发生了什么事。否则,现在事态这麽的紧急,他怎么会有闲心发这么一段话呢?

邓玉娇案是五月十日发生的,到五月二十四日整整十四天了。邓玉娇有失眠的问题,(请注意,失眠不是精神病中的抑郁症),长期服用药物来治疗失眠。但凡有点精神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常用的治疗失眠的药物其实都是抗精神病药物,比如“安定”这种常用来治疗失眠的药物就是最基本的抗精神病药物。这类药物如果长期服用并突然停药的话,病人的症状会出现反弹并更加恶化,也就是说一个本来仅仅是失眠的人,如果长期服用这类药物并突然停止,那么他的失眠症状会更加恶化,由此我们可以想象邓玉娇在这十四天被中断拉药物的情况下,她的失眠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在犯了命案的这种压力环境中,再加上连续半个月的严重失眠,一个正常人也会精神崩溃的!!!这也就为什么有报道说,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提审邓玉娇,审问不到五分钟,邓玉娇就无法控制情绪,歇斯底里。原因很简单,邓的精神状态已经在近半个月的变相折磨中凭临崩溃的边缘了。如果有人在提审中故意用颠倒黑白的话来激惹她,那么邓玉娇立刻会情绪失控精神崩溃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比如说提审邓玉娇的人故意说,你是不是在案发现场做卖淫工作的等等这类完全能让一个无辜者气愤的话,对于精神已经极度脆弱但性情又无比刚烈的邓玉娇来说意味着什么?绝大的刺激啊!

我现在太能理解夏霖这种久经沙场的大律师那天那么失态的痛哭的原因了!

屈指一算,已经14天没有吃药了。如果为了逼疯玉娇,不给吃失眠药,那真是丧尽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