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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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15日 15:36

  

辅导讲座

  

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之一

  2004年1月11日至13日,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结了200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报告第一部分有一个引言,强调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一是以史为鉴,着眼现实。十六大胜利闭幕后不久,胡锦涛同志带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西柏坡学习考察,重温毛泽东同志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论述,号召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对于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是指明方向,开创新风。2003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这次讲话中,胡锦涛同志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郑重表示,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全党作出了表率,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之后,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主要负责同志也多作出承诺,表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为加强党内监督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3月份召开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作重要讲话,全面部署了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显示了新一届政府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

  三是率先垂范,改进作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在“为民、务实、清廉”方面,要求全党同志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如在抗击非典斗争的严峻时刻,深入疫区、医院和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殊化;做出一系列规定并严格遵守,带动了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

  引言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新世纪新阶段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取得的。

  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具体谈谈去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中,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利用一些有影响的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正面典型,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化为严格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大多数省(区、市)出台了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三个谈话制度是由一些地方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将此作为2003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实践证明,这些做法可以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主要成效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加强核查等措施,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全国有83022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后申报了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对一些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查处。二是重点抓了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强调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的落实,查处了一批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行为。三是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五条要求进行规范,促进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工作。

  3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去年继续治理奢侈浪费行为,并加大了审计和监督检查的力度。报告列举了清理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控制压缩出国(境)团组、治理公款大吃大喝、纠正领导干部超标违规住房的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公款吃喝是一个顽症。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中办国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了48个规范公务接待、不准用公款吃喝的文件,但仍然是屡禁不止。去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公款大吃大喝开展了专项治理,有1128名科级以上干部因违反规定受到查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有效的措施。去年春天受非典影响,新立案件数一度下降,但很快又恢复了上升的势头。7月上旬,吴官正同志在河南召开五省市纪委书记办案工作座谈会,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各级党委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纪委协助党委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纵观去年的查案工作,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一手抓大案要案,一手抓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02年11月至2003年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8792l件,结案19369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5086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省(部)级干部23人。其中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另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也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能起到铲除一恶、万民喜悦的社会效果,但老百姓同样关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工作中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既抓腐败的“大头”,也抓腐败的“小头”,“老虎”、“苍蝇”一齐打,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注意把握政策和策略,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腐败分子坚决予以惩处,同时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综合考虑办案的社会政治效果。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主要问题查实后,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排查案件线索。严格依照职责、权限和程序,依法有序办案,并且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有效方法。既严惩了腐败分子,又保障了党员的合法权利。

  三、纠风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去年着重抓了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集中治理,并取得成效。

  1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明显大于往年。由教育部牵头,全国纠风办、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逐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这种由职能部门挑头、相关部门参与、纪委督促检查的做法,为其他行业的纠风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此外,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严格实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和收费公示等制度。许多地方还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减少中小学教职工中的冗员、增加教育投入等,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2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面推行。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去年全国县以上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上都对国家规定列入范围的药品实行了招标采购。有的地方在中心城市建立了“百姓大药房”,促进药品价格竞争,降低了药品的虚高价格,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方面,一些地方严肃查处药品回扣、收受“红包”和开单提成的行为,对违纪者公开曝光,并进行警示教育。

  3减轻农民负担。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不准违规搞突击清欠;二是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三是实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这些措施收效显著,共减轻农民负担647亿元。去年纠风工作的一大亮点是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这项工作领导得力,雷厉风行,对减轻基层负担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4治理公路“三乱”。为从根本上解决公路“三乱”问题,有的地方积极探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的好做法,如:将多个分属于各系统的检查站集中合并为几个联合检查站,实行“一站式办公”;对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设立偿还收费站债务和公路建设发展专项基金,实行年票制,撤销了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所有收费站等。

  5民主评议行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向纵深发展。全国参加民主评议行风的基层站所达到351万个,占基层站所总数的93%。一些地方还将行风评议结果列入被评部门和行业目标考核内容,对评议排名前3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或三年排在末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行政处分直至责令其辞职。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源头治腐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把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2003年,这些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1推进三项改革。“权、钱、人”三项改革突出了以下重点工作。(1)中央国家机关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达1300项,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的后续工作。各省(区、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在普遍精减一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已调整的审批项目抓紧做好有关工作的衔接。(2)部门预算改革步伐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和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逐步深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改革措施普遍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大多数省(区、市)实行了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市(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制度。一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受到揭露和查处。

  2完善四项制度。四项制度是三项改革的深化。(1)全国市(地)级以上城市的有形建筑市场92%实现了同主管部门机构、职能、人员和财务分离。(2)各省(区、市)基本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宗数、面积、价款均有显著增长。(3)全国共建有产权交易市场400多家,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项目数量和金额比往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4)全国政府采购金额超过1500亿元,采购范围已从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省一级设在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大部分已分离出去。

  3深化三公开工作。三公开是推行三项改革及四项制度的保证。继1999年成立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之后,2003年又成立了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全国乡镇政务公开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也在向纵深发展。

  五、党内监督迈出坚实步伐,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

  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在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问题上,提出了明确要求。过去的一年中,党内监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1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了《监督条例(试行)》稿和《处分条例》修订稿。《监督条例(试行)》强调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是规范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它的制定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产生深远影响。《处分条例》的修订,将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此外,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反腐倡廉的1500余件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

  2巡视工作和派驻机构试点工作。巡视工作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刺史出巡制,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央对地方的监察方式。今天的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前几年试行的基础上,去年迈出重大步伐。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建立巡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巡视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组建5个巡视组,配备了专职巡视人员。对湖南、贵州、吉林、江苏、甘肃、海南、四川等7个省开展了巡视。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有16个省(区、市)向下开展了巡视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进行了可贵的尝试。7个试点的派驻机构在改革体制、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方面取得经验,为此项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3行政监察工作。去年行政监察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在防治非典的专项检查中,严肃处理失职渎职干部,一批抗击非典不力的官员被免职或撤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一时间政风为之肃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防治非典社会捐赠工作的监督检查,使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保证了防治非典物资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此外,继续加强了对国债资金、社保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开展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六、辩证地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报告第一部分在回顾了2003年取得的成绩后,用了一个自然段专门讲了如何辩证地看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这里关键的内容是“两个必须看到”,即“我们必须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党员只占党员总数的万分之一点四,其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只占同级干部总数的万分之九。同时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这里公布的万分之一点四和万分之九是去年统计的数字。如果上推两三年,得出的比例也和这两个数字差不多。这说明报告作出的两个判断是符合实际的,进而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在取得成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

  七、中央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情况

  与往年中央纪委全会报告不同的是,这次报告第一部分的最后增加了一个内容,吴官正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了自身建设情况。这段内容非常重要,是中央纪委常委会贯彻十六大精神,发扬党内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的体现。报告所反映的中央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事情都很具体,便于全会代表了解情况,对中央纪委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中央纪委常委会进行监督。这项工作是第一次,今后还会坚持下去,逐步完善,形成制度。

  过去的一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以归纳出以下特点:第一,更加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既坚持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第二,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把握,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更好地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第三,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力度不断加大。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着力查处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从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中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第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局面。第五,党内监督出现新气象。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把发扬党内民主与强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好的效果,党内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第六,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的针对性增强。围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注意宣传报道的客观效果,对大案要案当事人的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早公布、不炒作,既体现了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又避免了消极影响。第七,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形成反腐倡廉合力提供了组织保证。

  (作者为三次全会报告起草组成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之二

  孙志勇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二部分:“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实践”,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较为系统地总结和概括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长期的指导意义,在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这一部分是十六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形成的理论成果,既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又体现了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的规律性认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

  第二部分的“导语”,强调当前和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做到“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三个“既要又要”是当前和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原则。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抓紧解决三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抓紧解决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抓紧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证。

  第二部分的“主体”,紧密联系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六个坚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这个“坚持”是对我们党反腐败指导思想的深化,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首先,必须认识到,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一切重大社会矛盾和问题包括党风廉政问题的基础。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发展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必须把握好的重要原则。

  要把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反对和防止腐败寓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保证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好服务和保障作用。必须贴紧经济建设中心,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及时排除和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必须贴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法制环境;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不断优化政府服务环境;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治理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氛围。必须贴紧改革开放。改革是发展的动力,离开了改革,发展就会停滞不前。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这些改革既是推动和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其他纪律,努力培育优良的党风政风,扎实、深入地推进各项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防范权力侵入市场,危害市场体系、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机制,要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要贴紧人民群众,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反腐倡廉,惩恶扬善,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加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讲,关键在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加快发展,关键在人。保护好、爱护好奋发创业的党员干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于促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证,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以人为本,注意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改革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要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刹风整纪的过程中,注意把握和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教育失足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陷者,充分保护、调动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旗帜鲜明地树立正气,狠刹歪风,为广大党员干部创造一个能够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形成一个奋发向上、人心思进的局面。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适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断探索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善于用发展的思路,解决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腐败问题。要尊重经济规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防止因权力干预经济而产生的腐败行为。要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经济利益关系,把廉政导向和利益导向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在一些领域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和不正之风。要善于用改革的办法,勇于创新,大胆革除一切妨碍发展,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度弊端,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科技含量,争取更大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效果。通过综合采取多种手段,多管齐下,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要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防止出现“两张皮”或“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这个坚持”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深刻阐明了如何通过反腐倡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首先要看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由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历史任务决定的,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切入点。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特别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全党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充分认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适应党的建设的新发展新要求,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通过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工作,把党建设成为团结带领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不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注意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能力,提高服务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能力,提高协调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深入、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贯彻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去,切实体现到对党员干部地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去。当前,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治党不严,好人主义盛行。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大力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要求对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永葆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本色,永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新的实际,努力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同时要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努力培育反映时代特征和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作风。坚决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工作的首位,对党员干部中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派行为的,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言论的,要按照党的纪律严肃查处,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

  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促进和保证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使我们的干部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这个“坚持”紧密结合实际,对怎样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实际工作中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必须深刻理解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抓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用最大的优势化解最大的危险。

  党员干部要做到“为民”,任何时候心里都要装着人民群众,始终不渝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深入到困难大、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去,殚精竭虑,多为群众排忧,多为群众解难;要做到“务实”,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把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务必取得实效;要做到“清廉”,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同各种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深刻理解、牢牢铭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坚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出发,热情关心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满腔热情地去关心,尽心尽力地去解决,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当前,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必然会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针对改革和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纪律、法律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要注意研究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行得通、办得到。要努力拓宽工作渠道,加强基层党的作风建设,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更深地感受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果。

  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个“坚持”进一步深化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阐明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内涵。

  治理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这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一项宝贵经验。当前,一方面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易发多发的态势,遏制腐败的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也要深刻地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经过全党全社会的不懈努力,治本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严治标,坚决惩治腐败,与此同时,还必须抓住有利时机,着力治本,认真研究和切实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有效地预防腐败的发生。当前,要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两者的关系,做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当前,特别要注意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紧紧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积极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要加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体现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方面。要不断拓宽领域,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不断深化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充分发挥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反腐倡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要强化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地结合进来,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

  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这个“坚持”从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的高度,阐明了新的形势下如何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首先,要树立全局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作为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必须在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实践证明,党中央确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败斗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举措,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如何更加充分地发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巨大功能和效应,这是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研究和回答的一个重大问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我们必须坚持和进一步完善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要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分解任务,协调关系,督促检查,逐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操作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发展经济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违反责任制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必须敢抓敢管,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全党动手、齐心协力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确保党中央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这个“坚持”回顾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与时俱进的历史,对于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如何继续与时俱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使反腐倡廉工作,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来,各级党委和纪委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从平反冤假错案、整顿党风到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从标本兼治、侧重治标到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倡廉实践证明,二十多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程,是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过程,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也是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与时俱进的过程。实践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新世纪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就必须全面把握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世情、国情和党情,既要掌握“时”的特征,又要认清“进”的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要提倡和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把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借鉴古今中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践,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作者为三次全会报告起草组成员)

  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之三

  刘明波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第三部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分析了2004年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从六个方面部署了2004年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做好2004年反腐败各项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反腐倡廉五年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2004年工作整体把握的问题

  总的看,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现了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采取的一系列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充分展示了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理念与执政风格,对于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为此,报告强调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并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

  第二,体现了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的要求。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2004年是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年,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诸多方面的改革措施将要实施。改革既为解决政治经济方面的问题提供了契机,也为解决深层次反腐倡廉问题提供了契机。因此,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地体现了改革的要求,做出了这方面的部署。比如,将投资体制改革作为“四项改革”之一强力推进,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六项任务之一作出了部署等。

  第三、体现了对反腐败五年目标的整体把握。去年初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无论是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绩看,还是从各种民意问卷调查结果上看,去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向实现五年目标顺利迈进。但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因此,报告强调全党同志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治标与治本两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反腐败斗争的力度。

  第四,体现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反腐败走到今大这样一个进程,要求我们必须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总的要求是: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报告在今年反腐倡廉工作具体部署上,基本上是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来把握和处理的。

  二、关于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问题

  从形式上看,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部署。同往年将二者分开部署相比较,这种合二为一的写法是一个创新。实践一再说明,单靠空洞的说教,宣传教育很难收到实效,必须与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相结合;同样,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还要靠人的自觉行动,必须打好教育这个基础。

  从内容上看,报告对宣传教育内容、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反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及方方面面。因此,搞好反腐倡廉教育,必须按照十六大党章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规定,对有关力量进行协调与整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一是搞好外部组织协调,即与组织、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大媒体加强联系,建立健全领导与组织制度;二是搞好内部组织协调,即纪委内部的宣传教育、政策理论研究、新闻文化单位之间也要加强联系,形成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通过加强内外联系,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加强纪律教育,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等多方面的内容。当前,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实际看,最重要的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对此,江泽民同志在1999年初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讲话和2003年吴官正同志在江苏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都有重要阐述。特别是这次全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了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在对“八项要求”的理解上,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这“八项要求”是对近些年来中央陆续发布的几十个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高度概括和整合,同时在内容上又有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二是,这样概括,目的是帮助领导干部更好地从宏观上把握和牢记廉洁从政的要求,更好地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三是,在表述形式上,力求简明扼要、语言通俗、易于理解和记忆,而不是一种严格的政策性语言。四是,这“八项要求”主要是针对现阶段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它也应当是不断发展的。五是,这“八项要求”是对过去发布的几十个廉洁自律“不准”规定的概括,但不是对这些具体规定的代替。这些具体规定虽然显得繁杂,但都是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必须继续一以贯之地认真执行。

  第三,在廉洁自律专项治理上,三次全会报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三、关于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的问题

  三次全会报告在部署查办案件工作时,既保持了很大的连续性,同时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第一,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的形势下,查办案件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因此,报告在有限的篇幅和段落内,用了两句话阐述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第二,明确了查办案件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要求既要查处大案要案,同时还要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报告强调要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和环节的案件。

  第三,强调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对于腐败分子,必须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不能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任何好处,不能出现“牺牲我一人,幸福一家人”的现象。2003年中国政府支持制定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在全球范围内追逃腐败分子和追回腐败资产提供了依据,反腐倡廉将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因此,使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追逃力度有了可能。

  第四,强调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好地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必然会涉及相对人的权利,需要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随着整个国家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和整个社会法制观念的增强,必然会对查办案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与时俱进,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

  第五,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群体访、重复访等问题。重视基层信访,建立初信初访工作责任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关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

  全会工作报告在纠风工作的部署上,增加了一些新的重要内容,提法上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纠风工作得到重大发展。

  第一,确立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一新的工作标的。十年来,在反腐败三项工作部署中,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一直沿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而今年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关于纠风工作部署的标题上,一改十年做法,用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样一个新的用语。应当说,我们提出并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纳入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之中,对于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形势下,当中央强调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着力纠正“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侵害其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已经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适应新的形势,纠风工作必须赋予新的内涵,必须进一步拓展、突破和深化。

  第二,强调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政绩缺乏正确的认识,往往从个人得失出发,甚至为了个人的“升迁”,热衷于上项目、铺摊子,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这种做法,不仅增大了财政负担,而且破坏资源和环境,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不久,有的领导干部急于搞出所谓的“政绩”,浮夸之风盛行。因此,要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予以切实保证。要教育领导干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绿色GDP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与现行的干部考核体系挂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用人制度,引导广大干部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成绩。

  第三,确立了四个“坚决纠正”新的纠风工作内容。报告提出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利益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成为当前群体性事件增多的重要诱因。同时,这些问题也是党风不正、政风不正、行风不正的体现。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立足职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当刹则刹,当禁则禁,下决心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四,强调要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天天接触群众,他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当前,有的基层干部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工作简单粗暴,强迫命令;有的搞形式主义,虚报浮夸;有的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甚至刁难群众、以权谋私;有的经常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有的支持参与宗族宗派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极个别的甚至同地方黑恶势力相勾结,欺压群众。“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基层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要不断完善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推广和完善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等做法,更好地为群众办事。

  第五,报告对继续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主要是: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规范农业税费征管。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

  五、关于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的问题

  报告在部署治本抓源头工作时,用了“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这样一个词。应当说,“拓宽”这个精神,体现在治本工作的各项具体部署之中。

  第一,报告在原来“三项改革”之外,又增加了投资体制改革这项重要内容。投资体制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息息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建设实施市场化的新格局。但是,投资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无序竞争、盲目决策、重复建设现象仍然突出。在这些现象背后,往往潜伏着严重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因此,中央决定把投资体制改革这项重大改革措施,纳入反腐败治本抓源头的范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投资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搞好投资体制改革,对于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打好这场改革攻坚战。

  第二,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行政审批设置过多过滥,程序繁琐,很多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公民权利的扰民制度,有些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近百部法律、400多部行政法规涉及行政许可,还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一大批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对行政许可作了设定。全国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时达400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许可一般也在2000项以上。因此,从2000年开始中央决定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正式实施。该法实施对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反腐倡廉意义重大。因此,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三,报告提出要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要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为从根本上遏制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创造条件。

  第四,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从当前实际情况看,这四个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败问题,违纪违法金额大,涉及人员多,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些方面潜在地存在着腐败增多的可能性。比如,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在这个过程中,产权交易必然会大量发生。如果评估不实,交易失范,必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因此,一定要强调产权交易必须进入市场,同时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确定国家资产安全。另外,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第五,要加强金融行业的改革与管理力度。这些年,尽管金融业改革、整顿、监管取得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金融监管比较薄弱,监管体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完善,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不健全,效益低,不良资产比例仍然比较高:社会信用观念淡薄,随意赖帐,有些金融秩序仍然混乱。对金融业存在的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出问题就可能是大问题、大损失。因此,中央高度重视金融业的改革与建设。治理和整顿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四个环节:(1)完善和强化金融企业内控机制,切实加强管理,着力解决内控薄弱、管理松弛、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2)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健全监管法规,继续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3)坚决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违纪案件,重点打击内外勾结等重大金融犯罪活动。(4)深入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金融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关于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问题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监督是关键。今年,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第一,要充分认识“监督是爱护”的重大意义。从前几年查处的成克杰、慕绥新,到去年的刘方仁、程维高,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现象:这些人不是没有经历过一番奋斗,也不是一开始就想成为腐败分子。他们的共同悲剧在于:在他们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状态下,来自各方面的诱惑、欲望远远超过了人性本身所具有缺陷的自制力,成为一个失去正常人格的人。这些人最终人格分裂、家破人亡的一幕幕悲剧说明: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于公”“于私”都是多么的重要。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才会深深地理解,为什么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说“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才会深深地掂量出,“监督是爱护”这句话的千钧重量。因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监督工作提到重要位置,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第二,要大力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党就提出要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十四届四中全会、十五届六中全会等中央会议都明确要求制定监督条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监督条例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党的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是规范党内监督活动、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法规。因此,必须按照中央要求,把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抓紧抓好。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一是加强巡视工作。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增强工作实效。各省(区、市)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完善巡视规章制度,明确指导思想和职责任务,采取固定人员、固定地区的形式,用一定的时间把所辖地区巡视一遍,推动巡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二是对派驻机构进行改革。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今年要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中央纪委监察部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同时,各省(区、市)也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在工作标准上,要把对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否得到切实加强、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是否得到更加正确有效的发挥这两条作为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标准。在工作摆布上,要以调整职能、理顺关系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使派驻机构的工作按照新的体制和职能运转,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七、关于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问题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经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三次全会报告为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专门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任务进行了部署,充分说明了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报告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突出地强调了要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和保护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大胆创新、大胆改革。这是一个基本的精神,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明确地提出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四项任务,或者说基本工作格局,即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效能监察工作和从源头上预防与治理腐败工作。这四项工作,涵盖了当前一个阶段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对于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三,针对当前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股份制逐步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情况下,报告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廉洁自律三项要求,即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报告还提出,要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他律和监督的力度。比如,要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和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等。第四,报告结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的措施。比如,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保证企业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体系,逐步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等。

  (作者为三次全会报告起草组成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辅导之四

  刘虹全会报告的第四部分内容主要是做好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从报告的第三部分可以看出,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十分繁重,提出了很多要求,部署了许多工作,既有新任务,又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因此,为了保证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的顺利完成,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管总的、带有全局性的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明确了内容和抓什么的问题,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原则。解决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保障问题,解决了由谁主抓和不抓怎么办的问题。

  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应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也就是报告中讲的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须强调两点: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干部也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因为,再好的制度,如果领导干部不带头执行,就很难真正执行。二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应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汇报,一级抓一级,直接督促检查。

  为了进一步推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报告还强调应注意抓好三个环节:既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一,要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分解既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也是搞好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前提。但有的地方和单位在责任目标的确定和分解中,存在责任目标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问题。因此,责任分解应具体实在,主体明确,分工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分解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进行静态责任分解。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交叉的,应明确谁负主要领导责任,谁负重要领导责任。二是进行动态任务分解。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

  第二,要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在制定责任考核标准时应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进行责任考核时既要尽量对能够量化的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民意,全面准确反映真实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应突出重点,定期进行考核,每年要对所辖地区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并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在考核成果的运用上应奖惩结合,考核结果也要载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要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和关键。在进行责任追究时要明确重点,严肃及时。既不能不进行追究,流于形式,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也不能盲目追究,不负责任,应做到既不“漏追”,也不“错追”。责任追究应与反腐败任务相结合、与本地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从而真正达到责任追究刚柔相济、宽严适度,重在警戒、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协调,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十六大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上与时俱进、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具体体现,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纪委充分运用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利于纪委更好地给党委当好参谋助手;有利于纪委发挥枢纽功能,协调各方,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合力。

  各级纪委应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既要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又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时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争取得到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与此同时,积极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实施,全面落实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以往的组织协调工作中,协调办案工作发挥的比较充分。通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监督部门“三位一体”的协调办案机制,把个体优势变成团体优势,使突破大案要案获得持久动力和整体合力。但是,随着反腐败斗争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组织协调突破大案要案一个方面,还应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治本抓源头等方面,全方位地协助党委做好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

  反腐败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涉及面广泛。许多举措涉及体制机制制度问题,许多任务同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紧密相关,其中很多工作都是各职能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把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纳入各自工作的整体格局当中,通盘谋划,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反腐败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否则反腐败工作就很难深入有效地进行下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在反腐败各项举措出台前,主动到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共同协商源头治腐的对策,制定具体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随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那些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要有效组织,合理调配,各责任单位之间应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做到分工不分家,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那些与部门业务紧密相关的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牵头部门应负起主要责任,其他责任单位也应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在具体实施一段时间后,与各部门一起,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组织协调的具体规定,把成效明显的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使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加强联系和沟通,使各部门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任务,提高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组织协调得到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响应。

  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1993年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十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较好地履行了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力量得到了加强,党政监督的职能和手段得到充实,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别是一些地方存在行政监察职能相对弱化的状况,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使政府机关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全面接轨,就必须大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之当前全球一体化的国际环境对我国政府的管理方式、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些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和发展,政府一方面要转变职能,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另一方面应提高行政效率。在提高行政效率上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在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政府效率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行政监察工作必须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大原则下进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同时,遵循和坚持《行政监察法》确定的指导原则和基本任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三项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应以廉政监察为重点,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开展廉政监察。当前政府机关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行政监控不力,行政行为失范、行政权力滥用造成的。公务员的双重性、行政权力目的的偏离、自由裁量权的不当使用都潜在着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在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有可能发生权力与物质利益之间的不正当交换,使权力成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因此,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解决行政行为中存在的各种不廉洁和腐败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控,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微杜渐,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水平。

  开展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机关必须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重大决定的执行情况来开展执法监察。特别是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当前征用土地中存在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的克扣、截留、挪用土地补偿金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监察,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应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令不行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重大责任事故应认真调查。对由于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都应通过执法监察进行严肃处理,使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做到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真正做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开展效能监察。行政监察机关应当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来开展效能监察。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和企业对行政效能问题和行政过错行为的投诉,是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项重要手段和措施。应当充分利用行政投诉中心,把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以此来推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由此可以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对廉政勤政建设的满意程度。与此同时,还应充分利用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有效形式,积极发挥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作用,推动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与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赋予了行政监察机关五条法律责任。根据《行政监察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一方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察机关有直接责令其改正或责令其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直至作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对于监察机关的重要性,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察行政许可行为的职能作用。

  今年的全会报告有一个与以往不同之处就是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到了第四部分来写。由于全会报告的篇幅有限,没有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因此,在这里详细地介绍一下2004年的执法监察工作。

  一要确保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不得利用会议纪要、集体决策等形式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要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违反规定进行干预、插手,谋取个人私利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二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克扣、截留、挪用土地补偿金,引发社会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有关部门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管,理顺管理体制。特别是加大对国家投资或国家控股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要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四要严格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对那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要追究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查。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这些年,中央领导同志对我们这支队伍一直是给予充分肯定的,认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党性强、作风好、能打硬仗,党和人民完全信赖的队伍。但是,由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担负着非常繁重的任务。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持续加大,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也日趋尖锐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就显得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权力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规范一些重点环节。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专项检查、纠风和执法监察等工作的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对权力进行适度分解,合理配置。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和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要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有很强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化水平。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比如,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涉及投资、金融、证券、保险等新的经济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越来越多,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随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今年又把“三项改革”扩展为“四项改革”,增加了投资体制改革的内容。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年将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中央决定将其纳入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中,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行政工作应有更多的深入了解,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反腐败斗争面临着犯罪手段高智能化、高技术化的挑战,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掌握高科技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等等这些,都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着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修晓波 作者为三次全会报告起草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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