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保险松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6:30:13
 
 
外汇管制的放松,给保险公司囤积更多的外汇资产,为海外投资提供了丰富的空间。
外汇管制政策再度向保险业亮起绿灯,部分保险业务的外汇管制得到进一步松绑。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表示,经核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境内保险公司,在开展以外汇收取保险费、支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进行保险合同结算的业务时,可以选择以人民币或外汇收取保费,但保险经营机构不得收取外币现钞。而此前,这些保险公司只能收取外汇保费。
与此同时,将保险公司以自有外汇支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规定,调整为保险公司可凭有关保险合同、赔款计算书到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支付或购汇支付。
一位就职于国内某寿险公司的精算师告诉记者,国内目前寿险公司可以开展的为数不多的外币保单,主要限于投保人为境外法人或驻华机构,且受益人为境外自然人的;或是境内自然人购买的境外人身意外及医疗的保险。而财险公司能够承保的外币业务通常也是一些涉外的保险标的。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这一《通知》的下发对于保险公司开展外币保单业务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外币保单不会在国内大行其道,迅速达到遏制地下保单的作用。因为,人民币有升值的压力。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监管机构只允许保险公司开展少量短期外币业务,“而这些业务完全没有海外投资的压力。”郝演苏说。
除了直保业务外,外管局《通知》还取消了境内保险公司办理境外再保险分出业务的购汇限制,允许境内保险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持分保合同、分保账单或分保支付清单等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支付或购汇支付手续。
坊间认为,外汇管制的放松,给保险公司囤积更多的外汇资产,为海外投资提供了丰富的空间。
“这只是一种设想”,保监会一人士告诉记者,经营保险业务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同币种原则,通俗的理解就是,在同一保险业务下,收取保费的币种、资产配置的币种和赔付的币种要相同,“这才是保险公司规避汇率风险的游戏规则”。《通知》并没有对保险也热切关注的QDII的购汇方式做出明确的指示,仅仅表示“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外币与外币间的兑换,调整其外汇资金币种。”此前,中国人寿、泰康保险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成为首批可以用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试点保险公司,但有保监会人士否认此两家公司的行为是“QDII”。
不过,另一位保监会人士向记者证实,购汇是保险公司能够参与QDII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外管局会通过另外的文件予以明确,但该文件目前仍在讨论制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