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灵宝诽谤网帖案,还没有结束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2 11:19:24
老农初识灵宝还是在上大学时,因为特快不在灵宝停,而且从新乡到渭南这段无论来回都是在夜间行车,所以只有当那年暑假坐了一次1363才知道灵宝这个地方。火车是擦着市区的边缘过去的,周围都是山,灵宝城区就在大山环绕之中。

  我们都说河南是个人口大省、产粮大省,但河南的平原所在省土面积有限。中国还没有那个省份是完全被平原所覆盖的,东北没有,华北没有,长江中下游没有,成都平原更是群山环绕中的一小块儿。在河南,灵宝不能算是一个耕地资源丰富的县城(县级市)。

  灵宝的差不多同龄青年王帅屡次举报质疑被拒无果后,不得已在网上发帖子,为了引人注意,在内容和标题上做了一些“手脚”,这也是我们目前媒体常用的方式,相比而言,没有什么需要厚非的。然后灵宝当地公安局以莫须有的诽谤罪抓人,后又迫于网络压力让人,进而又迫于高层的压力而上门道歉,再进而撤职相关领导和干警,貌似事情已经结束。

  但老农认为,事情还根本没有结束。因为现在大家围绕的问题成了王帅发帖子不属于法理上的诽谤罪,公安机关定罪无效,所以国家赔偿,所以要登门道歉,要惩罚相关人员,但是还有两个事情没有解决,这两个事情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几百块钱的国家赔偿和不痛不痒的几句道歉之语,以及几个无关痛痒人物的撤职。

  这一件事情就是帖子中所反映的土地问题。如果王帅没有发帖,那么是不是被占地的老百姓是不是就只能拿到每亩1200多块钱的补贴?而不会有事情被揭露之后的2.5万和2.89万?

  对于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于修路等公共基础建设,基于目前广受诟病的公路收费还贷问题,还有目前国家所积极鼓励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老农建议国家以后征用土地修路盖建筑时,就不要一次性补偿了。农民可以自主选择是把土地一次性作价转让给国家使用,还是以土地作为股份进入到道路和公共设施的股东阶层。因为现在国家的基础建设也是公司化运作,且大多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农民兄弟也是国家的主人,主人以股东的身份进入到国有企业,于情于理都是说的过去的。

  这样,首先可以为国家在道路建设之处就节省下大量的拆迁补偿费用,而且可以在将来正式投入运营之后,每年可以给农民分红,而农民也有更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会绿化好路,养好路,因为这是他们自己的道路!

  这是老农的一个建议,可能尚有很多欠考虑和不周全的地方,欢迎有关个人、部门基于老农的思想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第二个问题就是替死鬼问题。

  一个网民发帖,市公安局就以诽谤罪抓人,这种影响力和驾驭能力,绝对不是一个公安局副局长能够主动做得了主的。如果灵宝市公安局真正的出警为民,那首先应该做的是邀请王帅过去讲情况,然后立案调查帖子中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属于经济犯罪甚至于腐败了,经济犯罪的话,公安局有经济侦查部门,可以进行侦查。如果是腐败问题,可以由公安局领导报纪委部门进行纪律检查。如果王帅所说的都是假的,都是谎言,则是应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怎么定罪都不能是诽谤吧。

  而灵宝公安局一上来就是诽谤罪,这不仅说明不懂法理,更不懂执法流程。而能够破坏执法流程的力量是什么?有两点,要么是干警同志肆意妄为,要么是收到了上面的指示。显然,灵宝一案中是收到了上面的指示,到底是谁的指示呢?目前的事件处理结论是负责网警的副局长。人家说是就是了,但老农猜想至少应该是市级领导下来的指示吧……老农只是猜想,希望不要被灵宝公安局远程来京抓我也判个诽谤罪。

  灵宝的问题,还没有真正的结束。灵宝的事件,也绝对不是一个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