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官员“异地升迁”糊弄了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3:11:44

  近日,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证实,今年3月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的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早在去年就已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此外,今年3月,被记过处分的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早在去年11月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4月9日《新京报》)

  一个被问责的官员,当纪律处分实施时,他早就异地升迁了。用血的事实验证了“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个理。

  如今官员问责的复出现象,就如同过去的游击队战一样,悄悄的进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彭水诗案中的责任官员也复出了,吉林火灾事故中的责任官员也复出了;黑砖窑事件的责任官员复出了,贵州瓮安事件被处理的官员也复出了……责任追究过了,民众的注意力转移了,官员便复出了。“三鹿毒奶粉事件”的责任人“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责任追究的程序还没完成,鲍兄已经先高升了。目前官场这种如此“偏爱”问题官员,搞得“问责”就像大人唬小孩子一样,能让百姓心服吗?你坐在那个官位上心安理得吗?

  现在一些地方官员,真是“可肚子长个胆”,上级三五申不让干的事,他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而且公然敢叫板中纪委、监察部,竟然提拔被问责的干部,敢违反国务院的《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莫非他们另立王法去超越党的根本大法?

  诚然,给予官员的处分,必须有给“出路”的政策,官员们改正错误,接受教训,又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当然应该给予安排职务。但是,当你在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时,就有人大搞“分身术” ,违纪官员此地免职,异地任职,或上半年摘了乌纱,下半年享受原职级待遇。

  “街亭频失,马谡难斩”。现代“马谡”尽管“败军失地”却安然逍遥法外,马谡若地下有知,肯定会哀叹自己生不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