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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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3月26日 16:58  共有0条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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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支持中国光电产业开拓国内市场,建议适宜地区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中央将对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示范工程给予专门资金补助

  【《财经网》上海专稿/记者 于达维】3月23日下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下称实施意见),指出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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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意见指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国,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的光电生产企业,已形成具有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的产业链条。但目前国内市场需求不足,过度依赖国际市场,加大了市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认为,推动光电建筑应用,拓展国内应用市场,将创造稳定的市场需求,促进中国光电产业健康发展。

  而且,推动光电在城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专业化应用,可以有效带动高新技术及节能环保领域的资金投入,可以促进建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电气、建筑安装、咨询服务等多个产业实现调整升级,对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认为,在发展初期,可采取示范工程的方式,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组织支持开展一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

  在此政策出台之前,国内光电推广在实践中甚为艰难。以上海为例,该市2005年提出10年10万个太阳能屋顶计划,第一期,2006年-2010年,完成1万个太阳能屋顶,每个屋顶3千瓦,总装机3万千瓦,年发电量0.33亿千瓦时。初期每个太阳能屋顶按15万元计算,需投资15亿元。

  第二期,2010年-2015年,完成9万个屋顶,每个屋顶3千瓦,总装机27万千瓦,年发电量2.97亿千瓦时。考虑到科技进步与形成产业规模等成本下降因素,平均按每个屋顶9万元计算需投资81亿元。一二期合计10万个太阳能屋顶,总投资近百亿元。

  这项计划的制定者——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崔容强教授在该计划推出之时就提出建议,中国可参照日本现行的“补贴法”来推进“太阳能屋顶”,即对初装光伏屋顶的用户进行补贴,政府补贴额度可从50%开始,以后逐年下降,以每年推广量来控制补贴额。

  但是,由于一直缺乏财政上的支持,上海的这一计划实施并不顺利。崔教授对《财经》记者说,到现在真正民居屋顶上的太阳能设备只有一个。他所指的这一个,是上海电力学院太阳能研究所所长赵春江自费12万元在自家建立的。

在不久前的上海光伏展上,赵春江曾经对《财经》记者说,每个家庭装一套太阳能屋顶的投资约10万元。该套设备产生的电除自用外,可被国家收购。如果国家能够按照4元/度的电价收购的话,居民十年即可回收初始的投入成本。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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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春江说,虽然上海在中国属于三类太阳辐照地区,但年平均辐照量仍高于日本、德国的平均水平,在利用太阳能方面属于经济价值高的地区。

  而此次财政部的实施意见提出,中央财政将给予光电推广以专门的资金支持,并鼓励地方也出台财政扶持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门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补助,以部分弥补光电应用的初始投入。补助标准将综合考虑光电应用成本、规模效应、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将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成本降低的情况逐年调整。

  同时实施意见还指出,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地方发展太阳能光电技术的积极性,出台相关财税扶持政策的地区将优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