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路桥梁收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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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二○○九年度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年票费的通告
根据粤价函〔2007〕699号、东府〔2007〕131号文件精神,我所将于2008年12月1日开征2009年度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年票费,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东莞市籍车辆缴费标准仍按2008年度年票费标准执行;
二、      路桥年票费滞纳金仍按现行计收办法收取,即《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辆,车主须在2009年3月31日前缴交2009年度路桥年票费,而登记日期在4月1日后的机动车辆则必须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前缴交。否则,逾期将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的对应日起加收滞纳金;
三、      车主可凭行车证(或行车证复印件)到我所以下年票费征收点缴纳路桥年票费:
1、所部年票费征收点(市万江区107国道拔蛟窝路段江龙酒店旁,电话:22775592);
2、万江年票费征收点(万江君爵酒店旁公路局万江征稽分所内,电话:22275617);
3、黄江年票费征收点(樟木头牛屎坳公路局征稽分所内,电话:83669573);
4、虎门年票费征收点(虎门镇东较场太平公路公路局虎门征稽分所内,电话:85245245);
5、主山年票费征收点(东城主山上三杞公路局莞城征稽分所内,电话:22655313);
6、常平年票费征收点(常平镇金美管理区金河二路19号,电话:83973982);
7、燕窝年票费征收点(县道S194线石排镇燕窝收费站内,电话:86573466);
8、松安年票费征收点(莞长公路松安收费站内,电话:85532854);
9、塘厦年票费征收点(东深公路塘厦收费站内,电话:87919572);
10、市交警支队年票费征收点(莞龙路交警支队大楼违章办大厅,电话:22600946)。
咨询电话:22775591、22775592
咨询网站:www.dgsfs.net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