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陷冤狱妻离子散 服刑6年后真凶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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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陷冤狱妻离子散 服刑6年后真凶归案http://news.QQ.com  2008年08月18日01:47   中安在线    我要评论(1947)

他与曾经轰动全国的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有着类似的经历。他曾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的女儿。凭着过硬的瓦工手艺,一家人生活得幸福美满。但一场无妄之灾,将这一切击得粉碎,老实巴交的他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年后,当真凶出现,法院宣告他无罪释放后,其原来所住的房屋已变成一堆废墟,妻子改嫁,现年8岁的小女儿也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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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 记者 雷强 文/图

含冤六载妻离子散

经过多方打听,记者在距宿州市区10公里处的埇桥区北杨寨乡三官村后刘村民组找到了本文主人公刘志(曾用名刘金国)的家。但这个所谓的家只不过是一片已被邻居改成鸭舍的废墟 。在邻人的指引下,记者在其胞兄刘宗朋家见到了被关押6年后刚刚无罪释放的刘志。现年46岁的刘志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出许多。或许是还未从噩梦中醒来,面对记者的来访,光着膀子赤脚的刘志显得格外小心和木讷,双眼空洞无神。

“我兄弟真冤啊!”站在一旁的刘宗朋拉住记者的手,老泪纵横。在刘志的带领下,记者再次来到他曾经的家门前。面对那一堆废墟,刘志欲哭无泪。刘志告诉记者,出事前,他除了种地,就给人做瓦工活。膝下两个女儿活泼可爱,妻子温柔贤惠,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这一切全被莫须有的“强奸罪、抢劫罪”击得粉碎。在拿到判决书一个月后,妻子与他断绝了婚姻关系,随后改嫁他人。大女儿被胞兄收养,小女儿则不知所踪,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散了。

“要不是真凶出现,刘志还不知道要到哪年才能出来?”刘志的一位邻居告诉记者,从监狱放出来后,刘志几乎已变成了“半呆”,整天到晚不说话,经常一个人独自在废墟前转悠。刘志的侄子刘德洋告诉记者,由于没有了房子和任何财产,目前刘志只得住在他家“养伤”和商议国家赔偿的事情。

四次被查清白而归

1999年8月17日上午,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派出所,一名男子前来报案,称其母亲宋某两天前在独自居住的小屋里遭人抢劫,怀疑是邻居刘志所为。接到报警后,北杨寨派出所立即派员到宋某所在的北杨寨乡三官村进行调查。

老人向警方叙述了案发时的经过:8月15日晚大约9点钟,她洗完澡就在屋里的床上睡觉。因为天热没有关门。她的裤头上缝有一个小口袋,平常都把钱放在小口袋里。晚上大约10点,进来一个人掐住她的脖子,直至她昏迷。等她醒来,发现自己脸被指甲抓烂,裤头被脱掉放在床上,里面的70块钱也没了。老人向公安人员表示,她听作案者的声音像住其西边的刘志。

刘志家就在老人住处西边不到十米的位置。当天,公安人员把他传到北杨寨派出所接受调查。从上午到晚上,刘志一连接受3次问话,对自己当晚的活动,刘志表示那天晚上8点多钟他就在家睡觉,一直睡到天亮。因为没有有力证据,刘志被放回了家。

“出事后,派出所找了我四次,我对妻子说我绝对没有干对不起她的事。”刘志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在外面干了一天的活,累得腰酸背痛,到家后倒床就睡了,妻子和两个孩子都在家里。经过调查,辖区北杨寨派出所认定案件不是他所作,以后再也没有找过他。

在押犯举报陷入囹圄

刘志无事回家,宋家人认为只被抢走70元钱,也没继续告。

时间一晃过去两年。2002年9月15日,宿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嫌疑人张立华写了一份《检举材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看守所没有把检举材料转送有管辖权的北杨寨派出所,而转给了沱河派出所。

当天下午,沱河派出所侦查人员来到看守所,对张立华的检举材料进行核实。张立华检举的正是刘志。当年40岁的张立华与刘志同村,因涉嫌强奸,2002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其在检举中称,2001年10月份,他和刘志一起干泥水活。刘说起他们庄一起强奸抢劫案,称派出所没查着那事是他干的。刘还表示自己和那家因宅基地纠纷结了仇,一天晚上12点以后,他摸黑进了那家,本来想抢老妈子的钱的,当时老妈子躺在屋里床上,他摸到床边,用手掐住老妈子的脖子,见老妈子不动了,他又实施强奸,并把老妈子身上一百元左右的私房钱都抢走了。为了能够检举立功,获得从轻甚至减轻处罚,张立功一口气检举了包括刘志在内的三起他人的“犯罪行为”。

2002年10月10日夜,刘志被沱河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在一天内给刘志形成了三份问话笔录。在这三份笔录中,刘志均“供认”自己抢劫了宋某。由于刘志不识字,全是侦查人员代签,刘志按指印。

2003年3月11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强奸,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后,以抢劫罪判处刘志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刘志不服,以自己没有实施抢劫为由提出上诉。2003年5月21日,宿州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从来没有承认自己做了那事,但派出所就是不听。虽然没有打我,但在做好笔录后没有念给我听,而是由一男一女两名民警硬掰着我的手指按上指印,在法庭上我也喊冤,但还是判了。”刘志向记者表示,从莫名其妙被不是本辖区的沱河派出所抓走后,他就从没承认过自己强奸、抢劫邻居。

服刑六年后真凶归案

2007年7月11日晚,87岁的北杨寨乡三官村后李村民李某被人杀害在自己独居的小屋内。案件侦破过程中,63岁的北杨寨乡三关村巷西组村民李庆乾主动供认多年前宋某被强奸一案系自己所为。李庆乾表示刘志是冤枉的。

在随后供述中,李庆乾陆续供认自己先后强奸三名老年妇女的犯罪事实。除强奸抢劫宋某、强奸杀害李某以外,在2007年4月29日,李庆乾还曾强奸抢劫过70岁的北杨寨乡三官村村民李某。李于案发后曾到公安机关报过案。2007年11月8日,李庆乾故意杀人、强奸、抢劫一案被移送至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惊奇地发现,刘志获刑多年后,侦查机关竟又指控李庆乾强奸抢劫宋某。

检察人员发现,李庆乾被拘留后,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和被害人宋某第一次的陈述,在情节上有诸多一致之处。从李庆乾供述与宋某陈述的内容上分析,李庆乾供述的强奸、抢劫的细节内容较为具体、一致,分析认为李庆乾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刘志抢劫案的判决有是错案的可能。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遂建议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刘志抢劫一案再审。8月5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作出判决,宣告刘志无罪。含冤入狱6年后,刘志重新获得了自由。安徽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