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开收煤老板保护??公安沦为“私家保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7:20:11
公安局公开收煤老板保护费 公安沦为“私家保镖”?
“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在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领导的倡导下,11月8日上午,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仑镇的神东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里,神木县公安局大柳塔分局向前来参加座谈会的70余煤老板现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
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接受了煤老板们的赞助,陕西省神木县的警方会不会在执法时,对这些煤老板网开一面?并非我们要看低当地警方的素质,这种可能的的确确存在。
特别是矿难频仍的采煤业,一方面是煤矿老板的利润可谓是日进斗金财源滚滚,另一方面则是大大小小的煤矿矿难事故不断,当神木县大柳塔警方欣然接受了煤老板的赞助后,他们是否会不自觉地成为当地有钱有势的煤老板们的保护伞,自然引人关注。
不是说警方的资金困难就不能募集资金,但如此一种半强迫半自愿地收取“赞助费”的方式,的确将当地警方置于一种异常被动的境地之中。一方面是国家与百姓需要警方在执法时,尽量保持应有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则是拿到大笔赞助费的警方必然会根据赞助费的多少来衡量执法的力度。而一旦形成这样看赞助费下菜碟的被动局面,我们又拿什么去让当地的警方不选择性执法呢?
公权力是国家与百姓赋予的,理应避免与金钱的相互挂钩,其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地保证公权力在司法裁量的空间之内进行有效的寻租。现代的市场经济,一再强调打造更廉洁更有效的大社会小政府,其本身的含义,也恰恰在于通过最有效的约束,让公权力尽可能地避免与金钱相互勾结的暧昧关系。显然,保持公权力的纯洁性与公正性,其产生的重大意义远胜于以治安之名索取赞助费。
被赞助的公权力,会保证其在执法时的公正性吗?特别是在涉及赞助方的利益纠葛时,公权力会不会主动站到赞助者的一边?这同样是个令人忧心忡忡的问题。
因为在此前不断地有关各种矿难的报道中,我们对官煤勾结这样的新闻已经见怪不怪了,中央以及地方也一再勒令有关权力部门必须尽早中止与煤炭业采矿业斩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在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严令之下,的确有不少权力机构自动了结了与煤炭业的联系,但到了神木这里,一纸以治安之名的赞助费却重又将官煤勾结变相扶正,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讶。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被赞助的公权力自然也肯定无法呵护公正。对于陕西神木发生的这起变相的官煤勾结,有关部门应该彻底清查,并予以相关的当事人严厉的处罚,从而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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