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情网 - 农业合作化的带头人--李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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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化的带头人--李其明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20 15:44:00
 
李其明同志高小毕业后,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立志回乡,在广阔的农村天地里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从互助组开始,率先在龙池区创办了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并取得了粮食大丰收,充分显示了农业集体化的优越性,成为当时;临淄县的典型人物之一,李其明先后出席了昌潍专区和省召开的农业合作化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与当时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的典型徐建春、胡兆坤等同堂总结交流农业合作化的经验,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亲切接见。他们的办社经验汇集成文,转发全省各地,对全省农业合作化运动,起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1953年李其明毕业于临淄县第六小学(宋家小学),当时农村人才特别是新型人才奇缺,高小毕业生就是“小圣人”,所以他一回乡就成了各行各业的抢手人物。其明同志在校期间任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思想进步,工作能力强,备受龙池区领导的重视和赏识,毕业后主动回乡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和称赞。
1953年10月,在龙池区副指导员毕庆春和王德明同志的领导支持下,其明同志率先组织成立了吕家孝陵农业生产合作社,有18户农民参加,共计80人,土地150亩,李其明任社长,吕志宽任副社长,张际荣任会计,技术员是吕善记。根据当时的有关政策,以私有的土地作股人社,实行统一经营。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也作价入社,由农业社分期付款。因是青苗入社,所以种子、肥料也一块儿折价。社员集体劳动,收获按地三劳七的比例分配。农业社是新生事物,当时还没有一定的模式,党中央也是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进行领导。吕家农业社由于方向正确,方法得当,领导得力,又适应当时的新形势,所以时间不长便搞得轰轰烈烈,社员干劲大,生产热情高,产量提高快,充分显示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成了典型单位。
1954年5月,李其明同志赴潍坊出席吕潍专区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积极分子代表会议,时间5天。在会上,听取了专区领导关于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和典型发言。通过讨论,相互介绍了各自的办社形式、做法、组织机构、分配原则。会议结束后,与会代表又组成昌潍专区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团,赴济南参加山东省高小毕业生农业合作化运动积极分子代表会议。会址在珍珠泉礼堂,时间 9天,全省有 200余人参加。陈梅川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报告,大意是:全国实行土地改革后,通过合作化运动,把农民引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要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推进农业合作化。这个会议就是全省各地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青年典型代表会议,希望各位代表将你们的典型事迹介绍出来,经过讨论形成文件在全省推广……。徐建春、胡兆坤等同志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通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方向更加明确,并学到了一些先进经验。会议结束返回时,临淄团县委书记丁爱功等同志亲赴辛店火车站迎接。回县后李其明向正在召开的临淄县农业合作化会议汇报了省、地区两级会议精神。
其明同志向社员们传达了省、地、县三级会议精神,介绍了各地办社的经验,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更加高涨。根据当时本社具体情况,除搞好一般农业生产外,又决定打大水井一眼,争取将旱田变成水浇田。其明同志亲自带头下井挖泥、下茬、砌砖。在广大社员的积极努力下,用了不到20天的时间,就挖成了一眼大井,对当年黄烟生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1954年取得了粮、烟双丰收:小麦亩产250斤,黄烟亩产300斤,地瓜亩产8500斤。社员每个劳动工值2元,平均每人分配小麦150斤,地瓜3000斤。广大社员得到了实惠,都非常满意。同年还建了一座砖窑(青砖小窑,一窑烧制 14000块砖),净赚2000余元。由于成绩突出,中共龙池区委经常给织各村干部到此参观学习,曾多次受到县、区的表扬。其明同志于是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下半年先后被临淄一小校长路子润,六小校长于剑秋邀请,赴两校向广大师生作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报告。
1955年吕家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59户, 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毛家、北苑、三个孝陵和东西龙池 7个村的农户组成,其明同志任书记。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军事建制,其明同志任第四营书记。1962年体制下放,以村为单位组建生产大队,其明同志又担任了吕家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在任党支部书记期间,他更是一身作则,廉洁奉公,一心扑在集体上,为农业实现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建设新型农村,他测量村基,现划街道,确定新建房舍标准,至今全村房舍建设仍按原规划执行。从1979年开始,他又领导全村,先后打深水机井3眼,提水工具配套,建青石主干水渠至田间地头,实现了全村土地水利化的愿望,购置大型农机具——东方红拖拉机3台,分别为54、50、70马力。当时本地货缺,是其明同志想方设法去福建农场购置的。这3台拖拉机至今仍为吕家村的主要农机具,在深耕种植农作物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建缸瓦厂1座,在筹集资金、购买机械、修建大窑、招收工人、建立制度等方面,其明同志费尽了力气,耗尽了心血,为吕家村创造了巨大财富。
1983年其明同志光荣退休后,仍不失劳动人民的本色,他还承包了2亩菜园地种植蔬菜,每年收入都很可观,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也减轻了集体的负担。
其明同志从1953年高小毕业后,回村领导全村人民建立初级社、高级社、生产大队直至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后30年,为组织农民走合作化道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为吕家村的共同富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了党和政府多次表彰和奖励,也受到了四乡八村广大群众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