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9 02:56:30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1.目的
1.1.规范公司及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加强财务控制,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1.2.保证会计帐目清楚、准确,监控帐物之相符性。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会计记录过程。
3.固定资产的确认
3.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根据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五-固定资产》的规定,下列资产应划分为固定资产:
3.1.1.企业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资产。
3.1.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五-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在核算上划分为七大类:
3.2.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2.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2.3.租出固定资产。
3.2.4.未使用固定资产。
3.2.5.不需用固定资产。
3.2.6.土地。
3.2.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固定资产责任部门分别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帐目记录部门:
4.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主要为生产部、模部、总务部、市场部、电脑部。
4.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为实际使用固定资产部门,如分公司/办事处、行政部、生产部、模部、总务部、市场部、会计部等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
4.3.帐目记录部门为会计部。
4.4.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4.4.1.公司及分公司/办事处的固定资产分别由生产部、模部、总务部、市场部、电脑部归口管理。
4.4.2.生产部:负责管理裁、缝、包装的生产、辅助生产设备。
4.4.3.模部:负责管理模部的生产、辅助生产设备。
4.4.4.总务部:负责管理公司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厂房辅助设施(如空调、电梯)、办公设备、家具、炊事机械、用具、生活福利设施。
4.4.5.市场部:负责管理分公司/办事处的一切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
4.4.6.电脑部:负责管理公司的电脑及辅助设备、电话交换机。
4.5.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
4.5.1.负责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包括:固定资产的购买、保管、安装使用、修理维护、报废。
4.5.2.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标示,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重点或局部清查;每年年末会同会计部,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清查结果由清查小组签字确认后,交会计部和管理部门分别存档。
4.5.3.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封存处理等事项,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处理报告。
4.5.4.根据相关部门管理需要,填报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或提供相关资料。
4.6.使用部门职责:
4.6.1.接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4.6.2.固定资产购买及提出报废申请。
4.6.3.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正确使用固定资产。
4.6.4.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4.7.会计部的管理职责:
4.7.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清单的取得方式:每次清查盘点前,从会计系统中打印固定资产清单,并在其上注明记帐凭证号码)。
4.7.2.按照规定正确计提折旧。
4.7.3.定期清查:每年年末,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会计部负责监督检查,管理部门负责清查盘点。
4.7.4.收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盘点结果后,与固定资产清单进行核对,确认帐面结存与实际结存(数量、金额)是否相符。
4.7.5.对于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交管理层审批,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5.运作说明
5.1.固定资产增加:
5.1.1.购入固定资产:
5.1.1.1.购入程序:
5.1.1.1.1.提出申请,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根据预算,签署意见后,交管理层签批。
5.1.1.1.2.购入不需安装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购买并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原始单据交会计部入帐。
5.1.1.1.3.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需将相关原始单据交会计部入帐。
5.1.1.2.会计部复核原始单据,并付款。
5.1.2.租入固定资产:
5.1.2.1.租入程序: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交管理层审批,经批准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1.2.2.会计核算:
企业租入的固定资产,因产权不属于本企业所有,故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但为了反映和监督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维修和租金支付等情况,必须根据租赁合同建立“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见附件),并定期向出租单位支付租金,所付租金列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5.1.3.集团内转移固定资产:
5.1.3.1.集团内转移固定资产,需经集团管理层签批。
5.1.3.2.相关的子公司/公司需登记相应的 “固定资产转移清单”(见附件)。
5.2.固定资产维修:
5.2.1.维修程序:
5.2.1.1.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申请,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处理。
5.2.1.2.维修完毕的固定资产,需由使用部门验收确认。
5.2.1.3.如果不属于保修时期内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支付凭单,连同相关原始单据,交会计部付款。
5.2.2.会计部审核相关单据,并付款。
5.3.固定资产减少:
5.3.1.减少程序:
5.3.1.1.固定资产出租、出借、转让等,超过一万元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低于一万元的,报助理总经理审批。
5.3.1.2.固定资产报废: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理:
5.3.1.2.1.如果该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已满,则交会计部,经财会部经理批准后,可做报废处理;
5.3.1.2.2.如果该固定资产使用期限未满,则需经管理层审批,经批准后,交会计部,并将该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
5.3.2.固定资产丢失:
固定资产丢失,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公司损失的赔
偿建议,交管理层审批。
5.3.3.会计核算:
5.3.3.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转让、丢失的核算相同,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3.3.2.固定资产出租,首先在明细分类帐中自“不需用固定资产”帐户转入“出租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户。在一般情况下,应对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收取一定的租金。
5.4.固定资产折旧:
5.4.1.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5.4.1.1.计提折旧范围:
根据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五-固定资产》规定,下列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
5.4.1.1.1.房屋和建筑物。
5.4.1.1.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表仪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5.4.1.1.3.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1.4.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5.4.1.1.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5.4.1.2.不计提折旧范围:
根据我国《具体会计准则5-固定资产》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需计提折旧:
5.4.1.2.1.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
5.4.1.2.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5.4.1.2.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1.2.4.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5.4.1.2.5.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折旧年限:
根据我国《具体会计准则5-固定资产》规定的折旧年限正确计提折旧。
5.5.固定资产的封存:
公司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因生产任务减少或其它原因需要封存时,使用部门与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联系,并由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封存单”(见附件),交会计部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部收到“固定资产封存单”,应在明细分类帐中自“使用中固定资产”帐户转入“封存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户。
5.6.固定资产启用:
公司已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封存固定资产启用登记表” (见附件),并交会计部进行帐务处理。
6.支持性文件
6.1.具体会计准则五-固定资产。
6.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编制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7.记录性文件
7.1.固定资产清单。
7.2.记帐凭证
7.3.固定资产封存单
7.4.封存固定资产启用登记表
7.5.固定资产转移清单
7.6.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
————以下无正文————
生效日期:2000年6月23日 编写:张家荣 审核:谭罗拔、陈宇崑 批准:郑敏泰
附件
固定资产清单
单位名称:
序号
名称
型号规 格
类别
使用部门
使用情况
存放地点
入帐日期
增加方式
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期间
原值
预计残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封存固定资产启用登记表
单位名称: 使用部门: 日期: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设备编号
封存时间
启用时间
备注
固定资产转移清单
单位名称: 使用部门: 收货 /发货 日期:
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来源
合约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合同单价
数量
往来单位
收货时间
固定资产封存单
单位名称: 使用部门: 日期:
序号
名称
单位
型号规格
固定资产
设备编号
封存原因
封存时间
原值
净值
租入固定资产登记簿
单位名称: 使用部门: 日期: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设备编号
出租单位
租入时间
月租金
支付方式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