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酒“致癌说”疯传 各方急澄清(《财经网》 2008-9-2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5 21:03:44
国产酒“致癌说”疯传 各方急澄清
《财经》记者 陈茜    [09-23 21:39]     共有1条点评

传言导致酒类股大跌,茅台、张裕称其所有产品不可能产生或添加亚硝酸钠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茜】在蒙牛、伊利、光明液态奶被查出含三聚氰胺后,日前多家网站刊登了一则消息,称“国家质监总局又抽查酒类产品,在贵州茅台、山东张裕、中粮长城和青岛啤酒中发现了致癌物质亚硝酸纳”。
受此不利传言影响,酒类股9月23日大跌,兰州黄河、张裕A、水井坊和青岛啤酒都跌停,贵州茅台跌幅超过9%。
23日晚间,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在其网站上公布称,“我协会经查询核实: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没有安排酒类产品检测工作”。
针对产品中发现了致癌物质的传言,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869,下称张裕)9月23日也澄清,张裕的所有产品不可能产生或添加亚硝酸钠。
张裕在发布的公告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并未对公司产品进行抽查,公司的所有产品在产销过程中不可能产生或添加亚硝酸纳,更不可能含有亚硝酸纳。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519,下称茅台)同时发布公告:“根据本公司获悉该等报道之后立刻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贵州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所进行的沟通,本公司产品完全不存在个别媒体报道的上述情况”。■
《财经网》既往相关报道:
茅台酒业拟扩张海外市场 专题:肾结石婴儿事件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9-23/110015385.html
“国产酒致癌”传闻或为“亚硫酸钠”之误
《财经》实习记者 方可成    [09-24 15:19]     共有0条点评

酿酒专家称,酒类生产应用亚硫酸钠而非亚硝酸钠,后者多用于肉类加工,并不适用酒类;此前因市场传闻“国产酒查出亚硝酸钠”,致酒类股股价大幅下挫
【《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方可成】“你们肯定听错了,酒类产品中不可能出现亚硝酸盐”。针对“国产酒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亚硝酸钠”的传闻,中国农业大学葡萄与葡萄酒研究中心主任段长青教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市场有传闻称,国家质监总局在贵州茅台、山东张裕、中粮长城、青岛啤酒等酒类产品中抽查出了致癌物质亚硝酸纳。受此影响,酒类股9月23日狂跌,兰州黄河(深圳交易所代码:000929)、张裕A(深圳交易所代码:000869)、水井坊(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79)和青岛啤酒(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00)全部跌停,贵州茅台(上海交易所代码:600519)跌幅也超过9%。
亚硝酸钠(在多家媒体刊发的“传闻”中被误写作“亚硝酸纳”)是亚硝酸盐的一种,长期以来被应用于肉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它具有抑制多种细菌生长的防腐作用和使肉类制品呈现鲜艳亮红色的发色作用,并可增进肉制品风味。但如果长期、过量食用,则有致癌风险。因此,中国对这种添加剂的用量有严格规定,每公斤肉制品中含量不得超过0.03克。
段长青教授向《财经》记者表示,亚硝酸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并不适用于酒类产品。“因为酒是不需要防腐的。”此外,酒类无需发色,亚硝酸盐也无法为其发色。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马勇在澄清声明中也表示,亚硝酸钠是一种碱性物质,会对酒的质量和风味造成负面影响,完全没有必要在酒类生产过程中使用亚硝酸钠。
一些专家表示,市场传闻的酒类产品添加“亚硝酸盐”,或为“亚硫酸盐”之误。
与“亚硝酸盐”仅有一字之差的“亚硫酸盐”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葡萄酒和啤酒酿造的添加剂。段长青教授介绍说,在酿酒时使用亚硫酸盐和二氧化硫“是一种在国内外应用了上千年的方法”,其作用是在发酵过程中抑制杂菌的生长。
国外一家专业网站(www.aromadictionary.com)资料则显示,二氧化硫从1487年开始就被应用于葡萄酒的酿造。
不过,二氧化硫的过量使用会使葡萄酒产生如腐蛋般的难闻气味,人体饮用后会引起急性中毒,严重的还可能引起肺水肿、窒息、昏迷甚至死亡。因此对于此种添加剂,同样有严格的国家标准。根据编号为GB/T15037-94的葡萄酒技术要求,产品中的游离二氧化硫不能高于50mg/L,总二氧化硫含量不能高于250mg/L。中国葡萄酒A级产品认证的规定则更为严格:二氧化硫使用量不得超过150mg/L。
至于酒类产品是否会出现二氧化硫使用超标,段长青教授表示,在正常酿造工艺中,“那只能提高生产成本,没有其他好处。”
《财经》记者通过阿里巴巴网站查询结果显示,目前,市场上亚硝酸钠供应价格普遍在每吨5000元以上,而亚硫酸钠的价格则大多不到4000元/吨。由此可见,企业为逐利用亚硝酸盐代替亚硫酸盐的可能性尚不明确。■
http://www.caijing.com.cn/2008-09-24/110015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