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我们失掉道德想象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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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4 09:45:00 来源:长江商报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若社会伦理每失范一次,就要做小学生一次,就要“日子”一次,就要物质奖励、曝光批评并举一次,除此之外,解决伦理失范问题真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作者:刘敏
前几日,洛阳公交车上一年轻女子抢占让座一事,引起较大关注与议论。数日后,将举办奥运会的北京市对此事做出了迅速反应:将每月22日定为北京的“让座日”,并同时启动“22日让座日”系列宣教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从2月延续到10月。
公车上不让座甚至抢座了,发起“让座日”;子女对父母不感恩了,发起“洗脚日”或者“磕头日”;任一社会伦理领域出了问题,往往都有相继的日子。仿佛“日子”一下,就四海清明,各归其位、各得其所了。这毫不奇怪,但这其中我们多见“应该如何如何”的宣教,却鲜见“为什么”的探问。
毫不奇怪的,还有设定“让座日”的是北京。奥运期间,必然人来人往,包括国际友人们,因而北京市民定要呈现出人人抢着让座的精神风貌。至于这是文明素质高到一定程度的自然呈现,还是各种外在手段控制的人为展示,新闻里没有说,旁人也不好揣测。倒是有件往事:当年罗素来到中国,看到人力车夫的笑,就开始赞美起中国。鲁迅先生就说,其实罗素并不明了车夫为什么笑,总之笑了就表明很好。
当然,设定“让座日”若能收到成效,也真不是件坏事。且看后文:让座日活动期间,在公交车上经常让座的乘客,将有机会获得物质奖励,而拒绝让座的乘客,将被曝光批评——这就颇有些问题了。
先说奖。让座本属于社会公德,纯然发乎内心、显于行止,是社会成员自身修养、文明程度的自然而然的表现。而一旦将这种内在的文明呈现,维系于外在的物质奖励,不仅脆弱,而且可疑。即便真起到了“让座”的效果,我们也不好说这是文明素质的功劳,倒类似于生物学里的“应激”或“条件反射”。更重要的是,道德伦理层面的东西货币化了,可以交换了,就会有价值抽空、失却底线的危险。这一点,德国思想家齐美尔在百多年前就预警过了。
再说罚。曝光拒绝让座者本身,首先就涉及一个肖像权、名誉权的问题。在洛阳的那起抢座事件中,有论者就指出,以牙还牙式的“文明”无以催生美德。拒绝让座不好,这没有问题;但是不是所有的“不好”都要被公之于众的批评,这就成了问题。若循此逻辑,拒绝排队不好,要曝光批评;公共场合吸烟不好,要曝光批评……且不说这是不是“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样监督无处不在、动辄曝光批评的生活,谁愿意过、谁又过得下去?
我们还不要忘了,让座、排队这些社会美德,是本该从小即教育和养成的,成人社会却仍需要做小学生、恶补常识课,这即便不能证明我们教育的某种失败,也至少说明我们的教育一定哪里出了问题。之所以没有说公德教育完全失败,是因为我们一些人展示形象、制造面貌、灌输道德教条的能耐,还“很好很强大”。
如果不把眼睛遮起来,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社会公德有待提升,文明程度有待提高。只是,若社会伦理每失范一次,就要做小学生一次,就要“日子”一次,就要物质奖励、曝光批评并举一次,除此之外,解决伦理失范问题真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对于社会道德之完善、公民素质之提升,难道我们已经失掉想象力了吗?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