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2:27:01

萍乡市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

(2008年03月11日,江西省林业厅网“快讯)

    为检查各地贯彻省、市领导关于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具体措施、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达到省规定要求,由萍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组成5个督查组,从3月6日起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主要是:各村民组落实森林防火“五个一”(一张森林防火公告、一个户主会、一面铜锣巡山、至少一名驻组干部、一个森林防火责任状)工作情况;县区、乡镇、村干部派驻到村民组到位情况,以及驻组干部工作责任和履职情况;乡级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管理处)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的情况;各村组建立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的情况;县区、乡镇街、村(管理处)是否做到24小时值班制;各中小学是否开设了森林防火知识课,是否向学生发放了森林防火公开信并要求学生送给家长;对野外用火是否进行了查处和采取了处罚措施;是否建立了森林防火责任制和科学扑救处置规定程序;各级党政贯彻落实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此次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实行督查责任制,每个督查组负责督查一个县区(其中安源区和萍乡经济开发区由一个组负责),督查组对所督查的结果负责。督查方法一是市督查组向县区调度有关情况,并进行抽查;二是市督查组直接深入乡(镇、街)、村(管理处)、村民组、农户,采取察看现场,检查验看实物及文字资料,访问群众、学生等方式,对督查内容逐项核实。市督查组每天将督查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县区反馈并督促其整改。

萍乡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要求,各县区、乡镇街、村各级对市督查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存在的缺陷、不足要及时完善、补强;如果对市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再次督查时问题仍在,将追究对应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