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苍白中逝去的生命:小区内老人跌倒 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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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信人 于 2010-12-18 09:02:55 发表只看该作者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真是太冷漠了,如果有人及时将他扶起来,老人也不至于惨死!”昨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2010年12月17日 南方电视台)
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下子跌倒” 的老人是78岁的深圳市委组织部退休干部,他住的益田村是深圳最早期的公务员小区,最早看到老人摔倒的两名女子只是马上大叫了几声,保安闻声赶去后,担心承担责任就直接去了派出所,而没有先将老人扶起来……也正是这一系列的难以置信,终于“帮助”老人送了生命。
在这一系列难以置信的现实中,其中保安直接去派出所“报案”最值得一说。保安,也算是小区的“公职人员”了,面对跌倒老人需要搀扶时,却怕受连累!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尽快得到有效改善,不但会给民众带来巨大痛苦和损失,破坏政府形象,也是对公职人员个人的“见死不救”。因为公职人员责任意识的匮乏,很容易导致各种事故和事端,从而引发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安定,公职人员的个人前途往往也会因此而被葬送。
事实上,自从4年前好人彭宇遭受“碰瓷”下场,78岁老人因无人扶起而失去生命的遭遇就已发展成为社会常态。毋庸怀疑,当做好事要冒着被“嫁祸”的危险,谁都不得不权衡一下个中得失利弊。而不敢去扶起倒地的老人,正在于担心做了好事而没有好报。因此可想而知,“彭宇”多了,“雷锋”自然也就少了。这一多一少的彼长此消中,做好事越来越难了,社会的正义氛围也就被一点一点消弭。而这一切,也就正好解释了78岁老人因无人扶一把而失去生命的根本原因。看似普通的“见死不救”,却宣告着某种社会灵魂的扭曲。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当下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惨痛现实。
具有优秀传统的中华民族何以发展至此?在笔者想来,当然首先是因为一部分人的思想道德低下,“利益追求”、“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在很多人的脑海扎根,致使他们不愿意牺牲个人利益。其次,有些人对“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产生了后怕。如今社会产生了好心救助他人后反而被被救助人诬陷为危险结果的实施者、救助人利益受损却无门请求弥补损失等荒唐现象。还有,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心理都有从众和依赖倾向,当看到他人陷入危险又有很多人在场时,很多人会想“别人不救,我为什么要救”或认为“他人会报警或者打120等”,从而导致了见死不救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中国有句充满哲理的俗语,叫“上梁不正下梁歪”。时下好多“人民公仆”都为了钱不择手段,就难怪“下必甚焉”。在一个官员什么钱都敢贪、什么钱都敢要的国度,在一个医保部门敢发病人财的国度,在一个殡葬机构敢发死人财的国度,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呢??
所以,从上到下的道德堕落、社会整体道德滑坡给国人道德意识所带来的危害;“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人”的因果关系等,是导致75岁老人摔倒也无人扶一把的重要根源。
只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连四大皆空的佛门中人都奉为座右铭,却被七情六欲的芸芸众生视为耳旁风时,当见死不救成为普遍现象的时候,这个社会还有和谐光明可言吗?
“见死不救”事件屡屡发生一再表明,这一社会问题仅仅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冷漠和怠责行为。也就是说,当道德无法调整一种现象,而且这种现象又亟待解决时,法律的介入是恰当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我国五千年沉积的优良品德,如果任由丧失、滑落,那么我们这几代人必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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