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致交通堵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6:40:00
驾驶人可能被处200元罚款

12月16日14时30分许,一辆大客车与3辆车刮碰,造成长春市南湖大路与南湖中街交会处附近交通严重堵塞;事故中,车损并不严重,且无人员伤亡 本报记者 季啸山 摄
为推行“互碰自赔”,避免交通小事故造成大拥堵,长春出台两项规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长春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试行)》规定——
新闻背景
今年9月20日上午,长春市春铁大厦轻轨道口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与一辆微型面包车相撞,虽然无人受伤,车辆损失也很轻微,但双方驾驶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轻轨车辆停运一个多小时。
这起事故并非个案,据交警部门称,今年以来在长春市街头,已经发生多起因轻微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堵塞事件。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就是双方驾驶员不肯采取“互碰自赔”保险理赔方式,非要等保险公司出险,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严重影响着交通秩序。
近日,《长春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试行)》出台,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如果再出现“轻微事故阻碍交通”的情况,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可以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如造成交通堵塞还可以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现状
“互碰自赔” 应者寥寥
我国从去年起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简易事故的处理有明确规定,其中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防止交通拥堵。
交强险与交通事故密切相关,保监会也很快作出相应调整,在去年出台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从去年2月起,根据保监会要求,我省开始执行“互碰自赔”车辆理赔业务。
“互碰自赔”是指: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在各方均投保了交强险、且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无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事故各方均有责任的情况下,各方车主可以在24小时内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这是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可是,去年以来,这两项规定在长春实施得并不好。长春市多家保险公司称,选择“互碰自赔”的保户少得可怜,平均下来不足一成。到目前为止,今年长春市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70776起,其中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66893起,占事故总量的94.51%。
“我们一直在推广这项业务,但绝大多数司机都不肯选择,还是要我们出现场,并要求交警认定责任后,再采取以往的理赔方式。”长春市某财险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说。
举措
两项新规促“互碰自赔”
截至今年11月末,长春地区机动车总量已达108.2万辆,交通压力很大,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拥堵更是雪上加霜。
为了更好地实施交通事故“互碰自赔”,长春市公安局和中国保险监管会吉林省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长春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12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应发布,即日起实施。
它们将为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工作提供明确的规章依据,切实规范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行为,尽最大可能方便当事群众办理保险理赔事宜,从而有效简化事故处理流程,保证事故现场快速拆除,将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拥堵压力降到最低限度。
反应
交警部门:有经验可借鉴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玉民说:“快速理赔办法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有了先例。这次我们和省保监局多次协商,最后确定现在的快速理赔办法,将全部细节考虑得比较周全。以往的事故理赔都要由交警勘查并作出责任认定,快速理赔办法实施后,能有效简化事故处理流程,保证事故现场快速拆除,将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拥堵压力降到最低限度。”
保险公司:欢迎新措施
《办法》和《规定》出台后,很多保险公司表示欢迎。长春市某财险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说:“‘互碰自赔’使我们工作程序简化,如果轻微事故都能由当事人自行取证并协商,就节省了我们到现场勘查的环节。而且,对于交强险保户来说,他们在理赔上更便捷了,不必到双方保险公司都提交材料了。”
在以前,这种情形的理赔程序相当繁琐:双方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甲方保险公司要将定损材料交给乙方保险公司——乙方保险公司按照程序理赔——乙方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项交给乙方——乙方再将理赔款交给甲方(乙方也要走相同的程序)。
不过,很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仍对“互碰自赔”业务的前景有所顾虑。“将近两年了,这方面业务量仍然很小。现在虽然交警部门有了一些强制的措施,但估计很多车主仍不愿选择,很有可能还会发生以前那样,要等交警去处理,要求我们出现场。”一保险业内人士说。
车主:怕保险费率提高
记者采访了几名私家车主,他们看了《办法》和《规定》的主要条文后,表示认同“互碰自赔”的理赔方式。“这个方式简化了我们理赔的手续,挺好的。”一位车主说。
不过,他们说,如果出了事故,双方不太容易达成一致,不容易顺利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去理赔。“主要是事故责任的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有时候双方能达成一致,有时候双方都会认为是对方的责任,如果僵持不下,还得等交警来,等保险公司出险。”一位女车主说。
《办法》中指出,对于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的,保险公司将在下一年度按相关规定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将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这一规定对于车主们来说很关键,很多车主不愿自行协商,正是基于此规定。“很多驾驶人都有这样的问题,出了事故都认为是对方的责任,一方面是交通法规掌握得不够,更主要的原因就是怕被提高保险费率。所以很多事故中,很明显是双方责任,但各方驾驶人都说是对方的全部责任,宁可堵住路,也不肯达成协议。”一位交警说。
在10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记者采访一位因轻微事故而造成堵塞的私家车主时,曾经问他如果交警部门出台法规,对这种情况予以处罚的话,他会怎么想。当时他说:“要是罚我款,我不认可,也不是我一方的责任。”
昨天,一些私家车主表示,如果要被罚款的话,会考虑提前把车撤离现场。“但也不一定就会造成交通堵塞吧?”也有人心存侥幸。
本报记者  刘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