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身家”警察被杀案的背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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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身家”警察被杀案的背后
2010年12月09日 14:08中国新闻周刊【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29条
据一位了解当年情况的煤企老板回忆,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煤价开始一路走高,杜红波的鲁生煤矿也有了扭亏为盈的迹象,所产煤炭当时主要卖往距离洪洞县城20公里远的赵城镇煤场。
当时经营炼焦厂的王建雄找到杜红波,希望后者卖煤给自己的炼焦厂。杜红波以和赵城煤场有合同为由拒绝了。“王建雄找了好几次,杜都没答应。”这位老板说。
随后,杜红波的运煤车就常常被堵、被拦截和被扣罚。由于运煤车也是从社会上雇来的,司机一看老出事儿,便都不愿意给杜红波拉煤。
不得已,杜红波与王建雄签了合同,约定只向王建雄的炼焦厂供煤,并且价格低于市场价。据介绍,鲁生煤矿当时月产量200到300吨,市场煤价每吨六七十块钱。但是杜红波卖给王建雄的价格低于市场价二三十块钱。煤矿亏钱,晚上又常常有人偷煤。压力重重的杜红波最后决定放弃鲁生煤矿。
2000年下半年,杜红波以150万的价格将鲁生煤矿转让给了王建雄。王建雄第一年付给杜120万元,余款在第二年付清。但王建雄接手后,并没有马上改变法人。
王建雄找到了同村好友王柴娃,让后者帮忙经营煤矿。村民们说,由于王柴娃“能干,会打理财务”,他始终负责鲁生煤矿的经营,直至停产。
鲁生煤矿在王建雄的实际控制下经营起来。“生产面越来越大,工人也越来越多,鲁生村不够,还要从邻村招人”。同时,王建雄保证鲁生村村民每人每年一吨取暖用煤,价格是每吨130元。尽管后来煤价飞涨,但这个价格始终没变,一直保持到鲁生煤矿停业。
“鲁生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都在鲁生煤矿干活,一个月挣两三千,维持生活还不错。”鲁生村村支书张天元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5年前后,鲁生村约有人口1500人,青壮年劳动力约占20%,其中大部分都在鲁生煤矿工作。
鲁生煤矿虽是小矿,却让王建雄身家倍增,缘于当时市场大环境下的煤价飞涨。曾经长期在鲁生煤矿负责过工作面的一位矿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杜红波经营时,一名矿工挖一吨煤的工资开始是6分钱,后来涨到了1块2;到了王建雄时,价格已经涨到6元钱。由此,前后几年间经营煤业利润的差距可窥一斑。而2001年前的煤价每吨只有179元,后来一路走高,竟涨到每吨210元。
就这样,王建雄无意中赶上了煤矿发展的黄金时期。他所谓的“亿万身家”,大概就是在这时期积累下来的。
与煤矿一起飞涨的身家
好景不长。2005年前后,县里开始取缔“高烟囱、土碉楼”。已是交警中队队长、46岁的王建雄将鲁生煤矿以1700万或1800万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后者在经营不到一年之后,又卖给了曹家庄村的王麦生,价格为2500万。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王麦生曾经拥有左木乡柳沟煤矿、德运煤业有限公司等煤矿,目前,正经营一家名为维民生科技公司的企业。记者多次试图寻找、联系王麦生,均未果。
据知情人透露,当年转让鲁生煤矿时,接手者并未将全部款项付给王建雄。这家煤矿再次转让给王麦生后,对王建雄的债务也一起转给了王麦生。没人知道这部分数目有多大,是否归还。
据了解,王麦生在买下鲁生煤矿的同时,还买下了王建雄那个已经改为洗煤厂的原炼焦厂。据说也没有当时付清转让款。该厂不久后又被王麦生转让给了别人。
也就是说,王麦生同时接手了王建雄的两个产业,但都没有付清款项。
另一位知情人士说,王麦生接管鲁生煤矿后不久,又以4000万左右的价格将煤矿卖给了第五任经营者刘四。两个月后,刘四又以六七千万的价格再度转让。几手转让后,一个小煤矿的身价,像被炒房一样,翻了几番。
《中国新闻周刊》前往洪洞县安监局核实鲁生煤矿的登记信息,被告知该局并不负责对类似厂矿进行登记和监管,相关信息应该在县煤炭工业局。在县煤炭工业局,工作人员以“领导一直都在开会”为由,多次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不过,洪洞县工商管理局一位郭姓股长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电话采访时表示,鲁生煤矿从没以王建雄的名义登记过。
尽管鲁生煤矿的价格一直在翻番,但王建雄的欠款似乎始终没有收回。
此前有报道,据透露,案发后,警方勘察现场时在王建雄家里找到一张欠条,上显示王麦生欠王建雄本金7000万、利息5000万。此巨额欠条或与上述两桩买卖有关。另有消息称,王建雄夫妻遇害后,办案人员在他家账户上只发现了100余万元的存款。
因此,有当地人说:“王建雄其实没有媒体说的那么有钱。”一些曾经和王建雄打过交道的人认为,由于王建雄已多年不经营厂矿,加上已于2008年离职,存款不可能太多。当然会有些灰色收入,也“无非就是当队长时帮人解决一些交通违规之类的小事有点好处费,远不至于那么多”。
多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前媒体报道王建雄开一辆宝马车也不属实。王建雄的车是一辆奥迪A6。至于鸿安古槐大厦的王家,也不是什么“高价房”。“当时价格2800元左右并不算高,县城房子均价也在2500元左右。”不过,该小区是全县最早的高层住宅楼,因此格外醒目。
虽说如此,王建雄还是负担得起三个儿女在美国读大学。案发后,姐弟三人已返家奔丧。《中国新闻周刊》多次试图采访,均被以“过度悲伤”为由婉拒。
洪洞的转型之痛
在当地人看来,王建雄被杀看似偶然,实则不然。这和当地近年来以煤为主的社会经济转型有很大关系。
一位在山西长期关注煤炭策的资深记者认为:“煤矿企业的整合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也会让一直有赖于私营煤矿打工养生的当地老百姓生活受到影响,如何平衡其中的各种关系,这是洪洞经济社会转型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今年10月11日《求是》杂志上,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发表《以转型发展为主线 再造一个新山西》文章。他强调,山西作为欠发达中部资源型省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是以转型发展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洪洞县所在的临汾,曾是山西产煤大市,经济发展一度遥遥领先,在转型过程中,也必然要首当其冲。但临汾对于省里下达的压缩关闭30%的煤矿总数有些“有苦难言”。今年,当各界还在争议山西煤矿如何整合时,洪洞县出新招,由县政府“强制”入股境内的民营煤矿,此举在当地引起的争议尤为激烈。
这也不是突发奇想。早在去年10月,山西省便发布《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54号),对洪洞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中一部分予以批复,其中批复:“同意山西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11处煤矿为5处。”要求重组整合关闭七家矿井,并“立即注销”其相关证照。据相关人透露,鲁生煤矿就是在此轮整顿中被迫关停。
当地一位村支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世纪90年代,鲁生村村民很少外出打工,在矿上打工月薪就可达3000元左右,承包作业面的月收入超过5000元。加上煤矿对村民提供低价煤,老百姓的生活还算富足。但是,煤矿整合后,许多人失业在家,农业收入无法维持生活,外出务工找不到收入和以前差不多的工作,“一下子感到苦不堪言”。
村民张小怪举例子证明村里人生活的变化:“以前一年的收入就可以支付结婚所需的三万元彩礼钱,现在一年到头都不知道从哪里找这些钱。”
如今,鲁生村的村民只能靠烧煤泥过冬。这些煤泥,在鲁生煤矿停产之前,被村民视为“垃圾”。但残酷的现实是,现在连煤泥的价格都达到了每吨一二百元。很多村民都说,有五六年没用过煤了。
《中国新闻周刊》接触的多名私营煤矿老板,现在均停业在家。一位承包运煤大车业务的私营老板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诉苦:随着私营煤矿的关停和国有煤矿的重组,他们的生意也在迅速减少。
与此对比的是:本世纪初开始经营煤矿的一部分人,已在煤价一路高涨中获得了可观利益。有官员分析认为,在2003年至2007年,正是煤炭市场井喷、政府管理又相对缺位的时期,仅洪洞县靠煤发财的党政干部就有数百人。王建雄正是其中之一。
前述那名当地记者认为,煤炭整合,导致老百姓生活来源被切断,生活压力加大,许多年轻人赋闲在家,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此前那些既得利益者则可以通过进入新的投资新领域获利,导致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大。面对这种不平等,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的仇富心理很容易被激发,便会产生恶性社会事件。
不过,他也承认,王建雄案件并未彻底调查清楚,尚不能确定该事件是否属于仇富者所为。但是,山西各级政府应该面对目前产生的一些问题,通过改善民生等政策方式来缓和可能激发的社会矛盾。
山西省或许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潜在的危险。据山西省政法网消息,11月9日,该省高院向全省法院下发《关于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包括“发生的企业改组兼并等各类纠纷”在内的六个重点领域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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