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为什么要替“其它人的吃喝”买单?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5 02:10:30
【原创】 个体户为什么要替“其它人的吃喝”买单?   昨天《搜狐》、《腾讯》等多个网站都推出了一条“个体户接警察电话赴宴后死亡,家属称其被逼买单”的报道。说的是个体户鲍长宏接到民警吴开岭的电话后,带了三瓶“双沟珍宝坊”(一瓶130多元)去“古城饭店”赴宴,参宴者共八人,其中有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三分局工作人员蒋久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监察室副主任皋鹏、市信访局陆辉等人。而这些赴宴者都是吴民警邀请的。宴席上,共喝了三瓶白酒、10瓶啤酒。鲍长宏因酒醉在回家的过程中跌伤颅  我不想分辨他们之间的是是非非,因为那是法院的事。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个体户老是爱为别人的吃喝买单?

  不用忌讳,当今多少有点权的人,是很少在自己家里吃饭的。有一个民间流传的段子说部分权贵者是:“上午随着轮子转,中午随着盘子转,下午随着长城转,晚上随着裙子转”。而我周围的现象也确实证明了这种事情是普遍存在的。这其中公款吃喝者有之,互相请换者有之(当然也是公款),而为数不少的是个体户买单的吃喝饭局。

  个体户不傻,他们不会白白浪费上自己的真金白银让别人去享受。但他们为了生存,有时可能是为了吃小亏占大便宜,又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你不管做哪个行业的个体户,你的头上都有若干个职能部门在管着你,有时甚至多达几十个。这些部门的哪一路神仙你都不能得罪,得罪了,他们多少给你使个拌子,你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你说你安分守己、遵纪守法,人家不会鸡蛋里挑块骨头?米里寻粒沙子?这些“吏”级别的公职人员,贪污够不上台盘,但利用手中的权力,弄点小外快,蹭顿饭吃的本事还是有的。

  个体户为这些“吏”们买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自愿的,属公关性质。他们有求于“吏”们,或者觉得以后有求于“吏”们,就先拉拢拉拢感情,请吃顿饭,或者递个小红包。一般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另一种情况是非自愿的,也就是被动的,象上文中的鲍长宏。人家请,你不敢不去,去了后,你酒也喝了,饭也吃了,总不能红口白牙吃完一拍屁股走人吧?人家请你为的是什么?其实两家都心知肚明。所以他为了省点钱,去时就拿了三瓶好酒。

  10年前,我的一个做土焦生意的亲戚就经常请这种饭局,我有幸参加了几次,多少知道点其中的内幕。炼土焦,严重污染环境。环保、质监、煤炭、工商、税务共36个单位都有权查考你,你根据主次权衡轻重,除了逢年过节送大小不同的红包外,平时隔三过五请这些人吃饭。饭店的级别、饭菜的级别、烟酒的级别,也是随他们主管的级别的不同而不同(一次请环保局的人,用的烟是红塔山,人家就挑理了,说:“我们是抽这个的?最低得软云)。饭桌上劝酒的场面真是惨不忍睹!一套一套的说辞,比如:“感情深,一口蒙;感情浅,添一舔”。直有不把你灌醉喝死不罢休的气概。你用得着人家,敢表现不好?只能是舍命陪君子了。我因为不会喝酒,很反感这种局面,我那个亲戚说:“咱的生意能不能做,甚至能挣多少钱,都在人家嘴里,惹招不起啊。”做了四个多月,因为厂子小,吃不住这帮人的骚扰,只好打道回府了。

  鲍长宏因为这种饭局丢了一条命!留下了念高中的儿子无人照料,酿成了一场悲剧。他给我们社会留下了什么教训?难道“公事公办”就那么难?旧社会“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真的要一直延续下去?难道事情能不能办,应该怎么办不是由规章制度、政策法律决定,而是出在几个办事人员的嘴里?

  悲哉!这种陈规陋习腐蚀着人们的心灵,腐蚀着社会的肌体!什么时候才能消灭贻尽,重现蓝天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