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能容忍的是市民冷漠(2006-03-23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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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能容忍的是市民冷漠
2006-03-23 09:32:45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 刘中元
昨天下午,记者在广东迎宾馆附近的应元宫车站看到,3名小偷向一对青年男女行窃,其中女子的包遭人划开。待到便衣民警现身,向男女出示警察证并准备取证时,由于没有损失什么财物,两人却好像事不关己,最终一走了之。
“这样的事情其实有很多!”警察告诉笔者。揣摩起来,市民的冷漠心理当是基于以下几种行为逻辑:一种是没被偷到的,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另一种是已经被偷到的,反正东西都被偷了,也找不回来了,说什么呢?常常,因为别人被偷或者看到别人身陷危难而袖手旁观,人们纷纷谴责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桩未遂窃案中的男女,也未必不在谴责者之列,但当他们自己处于事件核心之时,却置身事外。便衣警察辛辛苦苦地跟踪,正准备将歹徒擒获的努力,对这一对冷漠的青年男女来说变成了白搭!
有的社会学家论证说,市民精神的勃兴让大家的关系相互尊重,也相互拉远了距离,认为这是“好现象”。我不知道这样算是种“好现象”,没有喝过洋墨水,不知道这样的“好现象”原来还与“城市化”和“现代精神”的演进有关。只是经验的直觉告诉我,“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哲学,正在以更极端的方式衍生开来。你看,警察就在一旁,告诉当事人只要能提供物证,就能对嫌疑人采取行动;而如此年轻的两人,却练就了“脸不改色心不跳”的厚脸皮神功!究其实质而言,这是极端自私自利的表现,这种极端,是即使伸出一个手就能摘到鲜果,拔一毛就能以利天下的,但他们都不愿意这样去做!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警务理论中的“破窗理论”。说有一辆汽车停放在一个地方,若只是打破一个车窗,其后并没人来管,结果车子很快就给人砸个稀烂。这种暗示意味深长。那些对抢到自己身上还冷漠着的市民呢?他们会不会成为治安不好方面的助推剂,要不要为这些犯罪行为买单呢?当然,市民中也有别的反应,典型如去年广州体育学院学生自发组织的“反扒队”,天河区中海康城也出现过轰轰烈烈达数月的“伏击队”,都是其中好的一面。在昨天部署的“广州市公安局打击街面犯罪专项行动”的动员大会上,广州警方充分认可了便衣队在城市擒匪中的“主力军”作用,认为“上周成立的广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和各区县打‘两抢’专业队将是此次行动的主力军”,而吴沙局长同时表示:“要把广大市民群众动员起来,提高市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吴沙局长和广州警方准备好了。冷漠的人们,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