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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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选修课论文

政治是人类在一定社会团体内为分配社会嘉益而发生的各种行为和所产生的各种制度;这里所谓的社会团体一般具有一个最高的权力机构、一定的规章制度、一定的领土。政治的范围无论就人类社会-历史的时间维度来考虑,还是就其空间维度来考虑,都要大于国家的模式。然而,无论如何,国家是人类政治的最为集中、典型的表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有时也直捷地将政治哲学的对象归结为国家。

  现在我们可以给出自己的政治哲学的定义。政治行为以及原则和制度需要一定的观念作为指导,这些观念可以有各种来源。于是,政治哲学研究上述政治行为所遵循和遵守的原则和制度,这些原则和制度所从出的规范和价值的观念,这些观念的基础,以及由这些原则和制度构成的基本结构;研究各种不同的政治哲学学派就此提出的各种判断和观点;政治哲学同时还研究有关上述问题的方法论。政治哲学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研究政治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又是政治理论的方法、原则、体系的科学。它主要关注政治价值和政治的本质,是关于一般政治问题的理论,也是其他政治理论的哲学基础。

政治哲学的发展,政治哲学的历史发展时期,大致可以分为古典时期,伊斯兰时期,中世纪时期,启蒙时期,工业化和早期的现代时期以及当代的政治哲学。在古典时期,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是权力的本质和形式;更具体地,政治哲学所牵涉的是政府统治的适当原则。

身为学术学科之一,西方的政治哲学起源可以追溯回古希腊,当时城市和国家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政治组织形式,包括了君主论、专制、贵族政治、寡头政治和民主制。柏拉图所著的《理想国》一书成了政治哲学的经典作品,也被亚里士多德所吸纳。罗马人的政治哲学受到斯多噶学派(Stoicism)的影响,罗马的政治家西塞罗也写下有关政治哲学的作品。

在中国,孔子、孟子、墨子、和法家思想,以及印度的考底利耶,都试着寻求回复政治统一和稳定的方法;前三者都诉诸于人类的善性,而法家则主张对人类施加纪律。在印度,考底利耶也发展了一种类似法学和马基维利的论点。如同希腊一般,中国和印度的古文明都是在统一的文化上产生许多的思想分支。在中国的哲学家们发现他们不得不面对当时社会和政治上的崩解,而极力寻求能够解决文明危机的方法。早期奥古斯丁的基督教哲学便是将柏拉图的思想重新以基督教方式改写。基督教思想的主要变更是减少了斯多葛学派和罗马世界的司法理论,并强调国家应该运用仁慈的治国方式,以作为道德的榜样。在伊斯兰时期,早期伊斯兰哲学强调科学信仰间无法抵挡的连结,和以教义的解释来寻找真相的过程—也就是在事实上所有哲学都是“政治”的,因为它们都和政治有所牵连。这个观点被穆尔太齐赖派(Mu'tazili)所挑战,穆尔太齐赖派抱持着更多的希腊观点,并由那些希望能独立于清真寺之外自由行动的现世贵族们支持。但到了中世纪时期,与穆尔太齐赖派相反的艾什尔里派(Asharite)观点成为了伊斯兰世界的主流。在中世纪时期,欧洲中世纪的政治哲学被基督教思想强烈影响。如同伊斯兰思想的发展,天主教也将哲学的地位置于神学以下。中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或许是托马斯·阿奎纳,他重新提出了长期以来被忽略的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当时这些作品只被伊斯兰教所保存。阿奎纳利用这些作品作为经院哲学里政治哲学的部分,并成为支配欧洲政治哲学几个世纪的作品。然而,最具影响力的作品是在这个时期的末期所出现的,也就是马基维利在1532年所著的君主论。他所著的君主论和李维罗马史论精密分析了古典时期的政治,成为了现代政治哲学的主要来源。在启蒙时代,在启蒙时代里,对于人类心理的新学说、在美洲所发现的其他社会、和对于政治社会的需求的改变(尤其是英国内战和法国大革命)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许多思想家如让-雅克·卢梭、托马斯·霍布斯、孟德斯鸠和约翰·洛克都思考了这些问题。这些理论家都围绕着两个基本的问题思考:人们借由什么样的权利和需求而形成了“国家”?而什么形式的“国家”才是最好的?这些问题又牵涉到“国家”与“政府”两个概念的区别。在根本上,“国家”指的是权力在分放和正当化的过程中所设立的长久性制度,而“政府”指的是占据这些制度并行使政策的特定团体。政治学持续研究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不过一些政治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也主张在社会上的大多数政治行为都是和国家无关的,也存在着一些没有国家组织但仍有政治行为的社会。随着时代发展,同业公会被自由贸易所超越,原先由天主教支配的神学也逐渐被新教所挑战,新教教会的地位隶属于其民族国家之下,同时还以原先被天主教会视为“粗俗”的各种地方语言向民众们传教,由此政治和经济间的连结彻底地被改变了。在奥斯曼帝国,这些改革并没有发生,而且改革的观点要直到很久之后才逐渐散播。同时,欧洲的殖民者也和新大陆当地的文明如阿兹特克文明、玛雅文明、印加文明和伊洛魁部落(Iroquois)等接触,这些接触大量影响了他们的基督教思想,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也启发了美国所建立的制度:如本杰明·富兰克林便非常欣赏一些伊洛魁部落的联盟方式,而许多美国早期的文学也都强调当地的政治哲学。在工业化和早期的现代时期,工业革命也同时产生了政治思想上的革命。城市化和资本主义极大的改造了社会型态。同时各式各样的社会运动也开始形成,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出现了,而社会主义得到越来越多民众支持,大多都来自城市的劳动阶级。到了19世纪晚期,社会主义和工会成了政治版图里的新成员。另外,各种流派的无政府主义和工团主义(Syndicalism)也开始突起。第一次世界大战成为人类历史的分水岭。1917年俄国革命(以及其他在欧洲国家发生的革命,虽然都较不成功)将共产主义—以及特定的列宁主义政治理论拱上了世界的台面。同时,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些政党也首次赢得选举并组织政府,通常也连带的引入了普选权。在战后造成的广泛社会改变也引起了激进的反对派意识形态如法西斯主义的崛起,尤其是在德国崛起的纳粹主义后来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经济大恐慌的发生强烈影响了所有的政治思想,使得许多理论家开始重新考虑他们之前所抱持的概念。在美国,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引进了新政。在欧洲,极左翼和极右翼都越来越受支持。而当代政治哲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政治哲学在英国和美国的学术界较不受重视,分析哲学对于严格基准的判断往往抱持着怀疑态度,但政治学界逐渐转向统计学和行为主义的方法。1950年代还出现了宣告政治哲学已死的争论。少数移民至美国的欧洲学者—包括汉娜·阿伦特、卡尔·波普尔、弗里德里克·哈耶克、以赛亚·伯林、朱迪丝·N·施克莱则鼓励美国学术界继续研究这个领域,但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这些学者和他们的学生都较不受学界的重视。共产主义仍然被视为重要的意识形态,尤其是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锡安主义、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也成为重要的话题。在政治上的议题也显著地朝向实用主义的方向,而不是哲学的方向。许多学术界的讨论都聚集在两个实务的问题上:要如何(或是否)将功利主义运用至政治政策的问题上?如何(或是否)将经济的模型运用至政治议题上?(如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 theory))。在发达国家里,女性主义的崛起、和殖民统治的结束、以及对于少数民族如非裔美国人的政治排斥的终结也导致了后殖民主义,(Post-colonialism)、多元文化政策思想的崛起。1971年约翰·罗尔斯出版了《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一书,成为政治哲学开始复苏的转折点。罗尔斯运用了思想实验(Thought experiment),也就是设想一原初境况(Original position),于其中各方代表处在“无知之幕”后一同挑选出正义的原则作为社会的基本架构。罗尔斯也对以功利主义来处理政治正义问题的取向提出批评。罗伯特·诺齐克则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以自由意志主义的观点回应罗尔斯。在今天,许多的争论都聚焦于自然法在法律和惩罚上的问题,以及在何种程度下人类的行为约束是由天性决定的—尤其是在科学所揭露的证据上。其他的争论则围绕在文化和性别与政治的关系。

政治哲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政治哲学有一个基本的范畴体系。在这个范畴体系内,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自由与秩序,民主与权力,分配与公平,程序与合法性以及这些范畴的基本内涵及关联性。关于自由,自由在政治哲学的话语体系中,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自由一般从个人主义出发,强调尊重个人的价值与权利,坚持社会秩序奠定在维护个人权利的基础之上,认为表现权威,法律和制度的秩序是所有自由的个人参与缔造的产物。这就是说自由是秩序的前提,不尊重,不维护个人自由的秩序,也就没有继续的正当理由。关于程序与正当,当一个人享有自由权利的人,能够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表达对一个合法权威认同或者不认同的时候,他就转化成一个公民。由此,程序合法也就成了重要的价值。一种使自然人转为公民的价值。关于公平问题,公平既是一个价值取向,也是一种实践要求。公平所进入的是社会交换的关系玲珑于。社会交换其实是价值资源的自然发分配及有干预的分配过程。正是在价值资源分配的原则上,出现了自由之上与平等注意的激烈争论,这种争论演变成左派和右派的对立。我们可以把那些坚持自由优先于平等的人划分到右派的阵营,把那些坚持平等优先于自由的人划分到左派的阵营。自由至上论者一般都是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出发,认为公正的分配原则就是在公平竞争中适得其所。而社会主义者,福利国家论者,一般强调社会财富的平等分配。

政治哲学的应用,在政治哲学中,一种权力制约另一种权力实际上是以恶治恶,因为按照通行的理解,公共政治权力本质上只是一种“必要的恶”。但以社会制约权力却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这种思路认为,社会是善的代表,所以该命题的实质是以善制恶。因此,当代政治哲学所面临的问题是,如果社会是善的并且以其力量来制约公共权力是可能的,那么社会凭什么就是善的而可以制约公共权力呢?对此,很多人提出“公民社会”的建设思路,提倡“大社会,小政府”,认为一个比较理想的社会结构状态应该是橄榄球型:最富和最穷的人都少,而社会中间层则较为强大。在政治哲学上,这就是说社会的公共层次应该较为发达,而国家的政治权力应该较小,这样,社会的强大力量才可以有力地制约公共权力机关。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大社会”怎么做大?社会学家说,社会分层要比较充分,社会共同体要丰富和健全,政治上不断成熟,伦理上要成为示范群体。而伦理学家则认为,社会之大不仅体现在社会分层上,而且体现在公民美德的提升上。如果公民美德的水平较高,那么它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就是一种政治伦理力量对一种纯粹的政治力量的制约。如果公共生活中公民美德不提高,就没有什么力量去制约公共权力。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以德治国”,对公民来说就是要建立健康健全的公民美德,唯有如此才能对政府提出高要求;而对公共管理者来说,意味着行使公共权力不仅要具有基本的管理技术,还要有相应的政治伦理资格。在我的理解中,“以德治国”首先是针对公共管理者也就是针对“官员”的一个政治伦理资格要求。最严重的政治危险来自公共权力的政治腐败。政治腐败形成的原因很复杂,有个人性的,也有制度结构性的。我认为,我们的基本制度选择本身是合理的,但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得很好。制度的选择不仅仅有现实的、历史的和文化的考虑依据,而且还要有政治哲学和政治伦理的证明理据。制度之中会有一部分人成为制度的操作者,而另有一部分人则完全成为制度的约束对象。这就会产生一种政治的张力:哪些人应该成为制度的操作者或运作者?哪些人应该成为制度的纯约束对象?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当代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判断是:公共管理者必须是公共服务者,政府是服务性政府;政府或者政府官员并没有任何优于公民的政治特权,而恰恰是要为公民服务。权力来源于公民,并为公民服务。如果管理者利用公权来为私利服务的话,这就是腐败。政治腐败正是公共权力的私有资本化。所以,从当代政治哲学的基本判断和启示出发,我们有必要对社会制度的具体环节加以改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避免发生公共权力私有化、资本化的腐败现象。在以德治国和防止官员腐败两大点上做好,进而完善政府其他各项功能和建设,真正为人民做实事,办实事,缓解人民和政府的紧张关系,真正实现“和谐”的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