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房变身 邻里摩擦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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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1m3d.com    关键字:变身;住房;小区居民;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条例    作者:    2010-07-21 12:43
锦州日报(仇家有 记者 李晓辉)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不断升温,不少市民拥有了两套以上的住房,其中一些人把手中闲置住房对外进行出租。然而,明明是住宅房,却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堆放货物的小仓库,甚至有的还成了餐馆的洗碗间……部分出租房的私自“变身”,使邻里摩擦增多。
调查:民宅它用越来越普遍
“我家隔壁的房子成了仓库,隔三差五就有大卡车装卸货物,十分吵人,也让我们觉得不安全。”前不久,家住上海路某小区的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倾诉了自己的烦恼事。
当记者赶到陈先生所住的小区时,刚巧看到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驶进小区。卡车在一栋居民楼前停下,几名工人开始忙上忙下地把车上的大纸箱通过狭窄的楼道往一间住宅房里搬运。在陈先生居住的那幢楼,其一楼邻居的房子里,记者透过玻璃窗发现已经堆满了货物。陈先生向记者诉苦说:“隔三差五都有大卡车过来装卸货物,有时夜晚九十点钟,哐当哐当地下货上货,让人不得安生。”“小区本来用于居住的,你看现在和外面的集贸市场有什么区别呢?”
记者在该小区随机走访中发现,小区内越来越多的住宅或变为仓库,或用作它途,多数业主表示反对和不满。“仓库里到底装了什么?假如是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怎么办?这让我们觉得很不安全。”至于小区为什么出现这么多民宅商用的情况,部分小区居民认为,由于小区住宅的房租、水电费相对商用用房便宜,一些有“头脑”的生意人便到小区里面来租房子。
物业社区:尚无良方“医治”
记者走访了陈先生所住小区的物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的疑问时表示,“房产证不是我们的管理权限,他们想要租出去,我们也没有办法。”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告知过一些住户,但是他们不理解、不支持,我们物业说多了,业主会很不高兴,而且房子是他们自己的,我们只能调解。”该工作人员称,针对部分居民将房屋租为商用,他们已经在小区贴出了告示,如果有可能我们会尽量协调,有些工作有难度,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一段时间。
“社区是做服务的,但是民宅商用的现象在很多居民小区都很常见。住户不满,我们非常理解,但我们也没有强制措施来限制他们。”榴花街道办事处的一位社区干部告诉记者。她最后坦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来解决,确实让人头疼。”
律师:民宅商用须邻里同意
针对民宅商用有可能引发的纠纷,记者电话采访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明,得到的答复是,我国《物权法》第77条明确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物业管理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同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的,应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李明律师还告诉记者,普通住宅性质的住房是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拒绝企业办公场地进驻住宅楼。他建议,如果民宅继续经营,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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