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自首”,只因“北京警察才可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4:34:38


漫画:上京自首(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一幕荒唐剧,却背负着沉重的社会命题。11月20日,武汉洪山区土库村村民童贻鸿到北京市朝阳双井派出所“自首”。因作为拆迁“钉子户”遭遇强拆,11月18日下午向楼下投掷砖头“导致一人重伤”,童贻鸿被当地警方通知做笔录。由于不信任当地警方,童贻鸿于搭乘飞机赴京向警方“自首”,并希望“能在北京找一位律师帮助我”。(11月21日《新京报》)
这是一个很“有才”的创意!尽管这个农民违背了属地原则,尽管当地警方已经乘火车进京了,尽管“外地警察更可靠”很可能成为幻想,但如此吸引眼球的举动经过媒体聚焦后,起码当地警方不至于“胡来”,不至于遭遇看守所里离奇“躲猫猫”“喝凉水”之类的故事吧?这位村民可能有许多可以理解的顾虑,毕竟,前车之鉴不老少,虽然要“拆你”的对手并不是警察,但在基层利益盘根错节,甚至板结成“政绩共同体”的背景下,如果被当地警方抓住,谁能保证不发生什么事呢?
在这样的“幻想空间”里,我们还好意思责怪村民童贻鸿的“不懂法”吗?这近似闹剧的一幕,给人的最大冲击,可能是民众对当地有关部门的不信任。毫无疑问,民众对基层政权的信任与否,是中国社会信任问题最关键的一环。
本来,警察代表的司法之力,在拆迁纠纷中是一个中立的存在,甚至从道理上讲它应该成为弱势群体的保护者。但基于一些基层政府的政绩需求、开发商的资本蛮横等因素,我们屡屡看到警察、城管、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到野蛮拆迁的过程当中,一些地方官在面对社会矛盾时也习惯于不分青红皂白地“动用公检法”。“北京警察才可靠”,实在是让人感到不是滋味。
古语说,人若无信,不知其可!实际上,官若无信,更是不知其可!正因为民心在某些地方陷入了“不信任”的困局,所以才怕“落入当地警方之手”;所以才会千方百计舍近求远地“越级上访”;所以才会舍弃正常信访通道不用想尽办法搞“网曝”……反过来讲,没能在根源处解决的矛盾,也因此更加复杂,社会维稳经费成了巨额数字。“进京自首”与其说是一个农民的创意,不如说是一个弱势者的生存智慧。有网民说,都去北京自首了,当地政府还干什么,这不是浪费资源吗?可问题是,这是应该由童贻鸿回答的命题吗?
基层政权的支撑点不是别的,正是“民心”,正是民众的信任,我们不能容忍社会对政府、对公权信任度的下降。怎么才能解除童贻鸿们心灵深处的疙瘩?最终恐怕必须落脚于改革的步伐,解决基层权责匹配、解决基层民主权利、解决对于司法的监督……这些道理说起来比较“大”,但却是治本之策,时不我待。毕诗成(媒体工作者) 原题:“进京自首”:悲情创意“有才”更有警示意味
“钉子户”为何进京自首
近年来,一系列暴力拆迁案,牵动国人的神经:我们惊诧于受害者的苦难,也同样惊诧于公权力保护公民财产的苍白无力,甚至有时公权还直接冲到暴力拆迁的一线。这就是童贻鸿不愿相信当地警方的原因所在。
“上京自首”,又一次开胸验肺式救赎
童贻鸿的为难就在这里,执法者没有按规则行事,只能加大民众的不信任感。尤其是在当下暴力拆迁的语境下,越来越多的拆迁怪事就显得不怪了。即便童贻鸿得承担法律责任,上京自首和在当地自首都一样,为什么北京的法律就要比当地的法律更透明呢?最后大家都陷入了一个怪圈:上面的法律和政策,要比下面的更公正给力。
“进京自首”的后续更值得关注
就法律意义而言,童贻鸿所幻想的警方回避是难以得到支持的。因为其扔砖导致的“受伤者”并不是警察,也没有证据表明警方与此案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冲突,并不符合现有刑事调查与诉讼中的回避制度要求。但问题关键正在于此,一件与警方并没有关联的治安或刑事案件,为何当事人却会无缘无故“不信任当地警方”呢?很显然,这起“伤人案”始于拆迁冲突,在童贻鸿看来,他以“钉子户”的形象抵制拆迁,当地警方已经不可能客观地主持正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