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醒酒中心当成创收的工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6:36:56
10日上午,武汉市首个“酒后驾驶醒酒中心”在汉阳医院揭牌。这是市交管部门联合医院设置的特殊醒酒场所,专门为交管部门查获的醉酒司机提供“醒酒服务”,只不过,醉酒驾驶的司机享受完这样的“服务”,在医护人员的看护下睡一觉醒来后,就要接受警方处理,随后被送往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11月14日武汉晚报)。设置“醒酒中心”是为了便利执法,是对公共安全负责。这个新闻发布之后,迅速引起网友的围观。今天还登上了百度新闻热搜词的排行榜,人们忧虑的是,收取不菲的“醒酒费”,会不会让相关利益方产生“醉驾产业链”的逐利欲望。
原来交管部门在查处酒后违法工作中发现,处置醉酒驾驶人员时,存在约束难、保护难、看管难等众多问题。截止到今年10月,武汉共查获酒后违法2000余起,其中饮酒1700余起,醉酒300余起。共暂扣驾驶证1800余本,吊销驾驶证100余本,行政拘留200余人。由于全国公安机关对法律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没有统一的规范,武汉交管部门改革,探索与医疗部门联手,共同来完成治理司机醉驾的整治工作。
整治酒驾出新招,各地都在纷纷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夜检、日查,有针对性的不定期查处酒驾成为了当地交警一项日常工作。现在武汉查获的酒后驾驶者,统一被移送至该中心,进行强制醒酒。醒酒费用为300-2000元不等,另加醉驾司机抽血化验费500元,也就是说,进来后,医院最少要收800元,还不算救护车运送费。如果司机因为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不仅要自掏腰包醒酒,醒酒后还要拘留15天,“人也吃亏钱也吃亏”。中心共设20个房间,全部设置监控录像,民警在门口执班守候。
设置“醒酒中心”,从保护醉驾人的安全角度考虑,我们支持没有异议。但是,它作为公共服务,应该是一个非盈利性的机构,而武汉交管部门设立的这个“醒酒中心”,从新闻报道中,显然并非如此。我们知道,所有被查的醉驾司机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和行政拘留,而这部分罚款在形成公共财政之后,其用途中,就应该要建设类似“醒酒中心”这样的非盈利性的服务常设机构。设立“醒酒中心”是交管部门的公共义务,不应收费。若再收费则属于双重收费,那就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体现着变相的经济处罚,明显有权利和法律变卖的成分,难逃创收嫌疑。
对于醉驾司机,强制约束醒酒好,只是希望“醒酒中心”不要成为牟利机构。尽管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有关负责人声称:“只有那些达到醉酒标准,且被查处时理智不清楚,不配合办案甚至闹事的司机,才被要求送往醒酒中心约束醒酒”。但是,这个标准能否在具体执法中被遵照执行不走样,会否存在基于执法利益对标准扩大化的可能,都是令人怀疑的未知之数。这个标准存在着模糊和自说自话的空间,从而更加剧了标准被利益扭曲放大的可能。虽说是依照条例在治酒驾,但切莫借机乱收费。不要使醒酒中心成了“敛钱中心”。
醒酒的设置,不在于设在那里,关键在于是否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对醉酒人进行约束,是交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全国最早实施设置醒酒室是云南的昆明。当时他们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新华医院、平安医院共设立了三个醒酒室。浙江的温州今年10月也在交警三个大队其各队部都建立了全新的醒酒室。特别值得人们称赞的,是温州的“醒酒室”,它更具人性化。他们把三面墙装饰着棕色皮质海绵防撞设施,一面是特制的“辨认”玻璃,冷水、热水、沙发、电视齐全,到那里有如进入宾馆的感觉,就连厕所的地面,都铺上了软垫,队医定时查看,一日三餐免费,醒酒后,交警再将这些司机组织起来,观看酒后驾车警示片,并进行随警宣传活动。他们和民警一道走进企业、单位等结合切身经历,讲述醉酒驾驶的危害和身处高墙之内的苦闷,大声呼吁“珍爱生命,远离酒后驾驶”,前车之鉴,切莫效尤。通过巡回宣讲,使广大群众真正看清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纷纷表示坚决声援、支持交巡警的管理工作,自觉远离酒后驾驶,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他们的醒酒措施不涉及任何收费问题,那才是真正的非营利性救助醒酒。两相比较,武汉的“醒酒中心”,不但收费,而且还相当不菲,是不是还有改进的必要呢,千万要注意避免“权力装醉”哟。
醉酒驾驶的司机固然可恶,设法让其受到法律严惩,的确是众望所归的事。但作为执法部门,却有必要时时坚守法律法规之底线,而不能以让醉酒驾驶司机如何“吃亏大”来作为执法标准。高达上千元的醒酒费用,让该中心蒙上了垄断经营并强制盈利的色彩,这是民众不能认同的。至从武汉的铁门铁窗强制醒酒中心,在汉阳医院挂牌后,社会各界的争议之声不断。不少人认为:醉酒驾车的人,一般都没有喝到人事不省的程度,这样的人完全可以送到拘留所让他自行醒酒。醉酒也非什么疑难杂症,即便需要医疗救助,在拘留所也一样可以提供,何必专门设立一个醒酒的地方呢!本来是彰显人文关怀的一项新举措,是办一件好事,为何受质疑?我分折,根源还是收费太高的问题。如果醒酒室设在公安交管办公楼内,就可免去司机的“120”出车费,床铺费、抽血化验费、以及叫不出名的各种检查费,当事人也就不必多掏这笔上千的费用了。
帮司机醒酒,是很人性化举措。只是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有醉酒的感觉和醒酒的办法。严重的去医院输水,百把几十元就能轻松搞定。轻度醉酒,更是睡二个小时即可,根本不必去什么医院。这次武汉醒酒中心的收费,可谓高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这昂贵的收费,流露出了宰人一刀的印象。况且,醒酒不同于戒毒,需要专业医生以及医院去进行治疗和护理。一般的医院,都可以提供醒酒治疗,又何须成立一个醒酒中心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必须严查、严惩这没有错,得到了全社会的支持。但交警对酒驾司机的处理,必须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给醉酒司机找个醒酒的地方,这个动机绝对是好的,毕竟醉酒以后发生各种不测的几率很高。不过,偌大一个城市,可以多设几个便民醒酒点,且价格要适中。同时,也省得交警千里迢迢把各位醉酒司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往这个唯一的中心送,既浪费警力,又容易造成拥堵。
问题是这个“醒酒中心”不是医院办的,它是武汉交管部门办的,仅仅是挂靠医院而已。由交管部门办醒酒中心,简直让人感到有些匪夷所思。进了醒酒中心,也就由不得司机你了。如果你当场认罚,就可以省掉醒酒这一人性化服务,直接将你送到拘留所。由此可见,醉翁之意不在酒。别以为交管部门是好心好意为醉酒者服务,还越俎代庖干起了医疗护理这类非专业的活。恰恰相反,之所以设立醒酒中心,归根结底就是让你老老实实的接受罚款,免得让你给溜了。办了这个醒酒中心后,你罚款必须交,醒酒费也省不了。交管部门又多了一个创收的渠道。
建立醒酒中心不是不可以,这是人文关怀的一种具体体现,是社会制度进步的表现。可收费多少,有没有听证,有没有审批标准,都是问题。这次武汉的醒酒中心收费遭遇质疑,是政府相关部门公信力缺失的反映,这是极其可怕的。这个“醒酒中心”无疑是权利和法律“私通”的产物。公安部门用权力将醉驾者抓过来,然后再把法律摆在醉驾者的面前,迫使醉驾者按“醒酒”处理,谋取暴利。这样在名义上是“人性化”的处理方法,其实是把法律当成自己创收的工具。法律本来是严厉的也是纯洁的,这样一转换无疑是把法律污染甚至玷污了。当今,一些公立单位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的方式众多,而真正为了国家显然是牵强的口号,自己的腰包鼓起来才是目的。醒酒中心为何要高额收费,怎么就不学一学温州的免费“醒酒室”呢,不怪有些网友直说:“这不是人文关怀,是借机敛财”。
醒酒中心是个新事物,一味地称道或是一棍子打死,都不太合适。但是,事后诸葛亮不如丑话说前头,老百姓的意见很实在。严查酒驾和醉驾,哪怕处理的再严重,实施高额罚款和立即拘留判刑都是正确的,民众不会说半个不字。然而巧立名目变相收费,来从中渔利,老百姓是肯定不会赞同的。在利益面前,武汉交管的“醒酒中心”必须规范运营,保持透明,有关部门也要严格审计监管。看来相关部门在推出一项举措前,还需再多一些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只有政策透明、公开,才不至于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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