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文天祥-史可法-袁崇焕的英雄地位,谁也别想动摇,永远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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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文天祥-史可法-袁崇焕的英雄地位,谁也别想动摇,永远别想!(写自金锋为秦桧、王氏塑立像、张邦昌之流为之摇旗呐喊之后)
  
  
  陈国恒
  
  
  近年在秦桧、岳飞问题上,出现两种逆流、一种怪论:
  
  第一种逆流,为秦桧翻案,说秦桧是宋高宗的替罪羊,是无罪的——照此逻辑,文革中的那些干将、打手、喽罗们就都是清白、无罪的了,现在应该为他们平反昭雪才是,难道不是吗?何况秦桧是个铁案如山的大奸臣,是金国在宋的代理人,他奸到什么程度一般人可能不知道,史书记载,连他的上司宋高宗赵构都怕他怕得要命,以至于赵构每次上朝时靴子里都藏一把短刀,直到秦桧一命呜呼,赵构才终于长出一口气,取出藏在靴子里的短刀说:“从今以后,我再也不用靴中藏刀了!”在古今中外的帝王中。这简直创了记录!说秦桧有罪不等于说赵构无罪,他们本是一丘之貉,赵构更是中国古代帝王中最可耻的一位,竟然为了自己继续当皇帝,故意不收复半壁山河,他与秦桧的关系正应了那句话:“小人同而不和”。
  
  第二种逆流,往岳飞身上抹屎,说岳飞权欲极重,抗金是假,挟兵自重是真,代表人物是一个伪称教授、笔名“张邦昌”的家伙在论坛上发文,其“依据”是岳飞一首词中的一句话“白首为功名”,而事实上,“白首为功名”一类的语句本是中国古诗词中常见的表达,本意是慨叹人生和自我嘲讽,正与下一句“旧山松竹老,阻归程”相呼应,却被此厮曲解为权欲的表达,何其阴险!尤其再看看他的笔名“张邦昌”,大家都知道张邦昌本是与秦桧一样的大汉奸,正常的国人怎么可能取这样的笔名?况且岳飞本以愚忠著称,若真如“张邦昌”所说是个有野心的人,怎会明知是死还听令返朝?还不早就拥兵自重、黄袍加身、回兵灭了那个苟且偷安、诛杀忠良的南宋小朝廷?所以此人用心之险恶昭然若揭!意在从精神上毁灭我中国人的脊梁,大家睁大眼睛把这个内奸看看清楚!!!
  
  更有些人找出一些别出心裁的角度来抹黑岳飞、抬高秦桧,以图混淆是非、搅乱视线,比如说:金国现在也是中国嘛,金人现在也是中国人嘛,所以秦桧对中国统一是有功的,岳飞这样的抵抗于中华统一不利,不值得推崇,等等。然而这种奸人的言论实在不堪一击——金与宋当时是敌对关系,虽然满汉现在已成兄弟,但是并不代表当初的金、宋不是敌对关系,当时金是侵略者,宋是反侵略,岳飞是正义的,完颜兀术是非正义的,这些都不会因为今天满汉成为兄弟而改变!抹杀、扭曲历史无助于增进民族情谊而是适得其反,正视历史与挑拨民族仇恨更是毫无关系!这一点对满汉、蒙汉都适用!因此有些人今天要否定岳飞,明天要否定文天祥、史可法、袁崇焕,这都是荒唐愚蠢的无宜之举!
  
  一种怪论,就是说让秦桧、王氏站起来是为了尊重人权、女权,此种人权观真是令人叹为观止!讲人权既然讲到这个份上,那么我们现在演古装戏就不应该再让臣子跪皇帝、百姓跪官员,而应该让他们平起平坐才是;也不应该再称“万岁”、“大人”,而应该让他们互相称“先生”、“小姐”才是,否则岂不是不尊重人权?照此逻辑,我们还应该为被绞死的日本战犯翻案、为被枪杀后头朝下吊起的墨索里尼夫妇翻案,为他们好好地塑上一尊立像,因为绞刑以及杀死后尸体被反吊起这样的事情,太不人道、太违反人权了!照此逻辑,所有这些万人唾骂的狗男女,我们是不能骂人家的,骂人家不是不尊重人权么?今后我们再提到秦桧、王氏、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这些人,一定要在姓名后恭恭敬敬地加上一个“先生”、“女士”,这才显得我们是多么的尊重人权!——只是我不明白,讲人权也就罢了,还要带上女权,如果王氏站起来是为尊重女权,那么秦桧站起来咋就不是为尊重男权呢?而既然尊重女权,为什么仍然让王氏裸露上身呢?金大“艺术家”当然会振振有词:裸露上身是艺术嘛!维纳斯还裸露全身呢!然而,维纳斯裸露全身固然是人体艺术、人体美,可是塑一个万人唾骂的女犯(务必注意:这不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因为秦桧、王氏已经不是未经审判的无罪之人,而是早已被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裸露上身也是为了展示人体艺术、人体美吗?请金大“艺术家”务必回答!!!如果不是为了展示人体艺术、人体美,而是说来说去还是塑在那里供人骂的,那么你这样做又如何尊重了王氏的人权和女权?你小子岂不是自相矛盾、自己抽自己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