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社会学研究的新课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3:24:06
戚攻
内容提要:由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结成的网络,孕育出新型社会——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网络社会是工业化社会质量普遍提高的必然,并对现实社会起着“重塑与再造”的作用。网络社会以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条件,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它“依存”于现实社会,拓展了人类生存的空间;它不是现实社会的“翻板”,而是提供了发展的多样性选择。所以笔者认为,网络社会是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新课题;并提出建立“网络社会学”(“Network Socioloy”)的构想: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重塑与再造的条件和其自身运行机理,以及人在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的综合性社会科学。
在全球化背景下,由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结成的网络孕育出新型社会——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根据国际电信联盟截止1999年3月的统计,互联网用户已经超过16亿;而根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截止1999年12月公布的《中国internet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890万,并且以每半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这表明:正所谓“一网打尽全世界”——已有150多个国家参与其中;因此,一种“新的”网络社会已具雏形。
网络社会的生存是以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条件的;当信息以数学形式存在,一切信息都可以转化为数字0到1,这样就实现了从A(atom)到B(bit)的转变,即当信息形态由类比式转变到数字化,具体事物便可能成为虚拟(invented)。网络社会不同于工业社会,它与现实社会之间的重要区别是“虚拟”(虚拟”也是一种真实)。网络社会的生存拓展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提供了生存与发展方式的多样性选择。它是因工业化社会质量普遍提高而发生,又对现实社会起着“重塑与再造”的作用。这一过程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将是深远的,而这正是经典的社会学理论所从未涉及到的。因此,考察网络社会产生和发展的轨迹,研究网络社会的性质与运行机理、研究人在虚拟和现实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过程等等,是社会学研究的新课题,也是社会学的责任。为此,笔者提出建立“网络社会学”的构想以及相关的问题,就教于同仁。
关于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网络社会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real society)的特点,因而借助经典社会学理论的支持来判断网络社会研究对象,其基本思路是:首先把网络(Web,denote the emergent global data/media/network-society as a whole)这种突生的全球性资源、媒体、社会联结视为一个整体,视为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social phenomenon or social reality),进而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来审视其运作的机理、特点,并在一个广泛的交互作用的社会背景中对其加以分析,做出科学的描述、解释和预测。虽然经典社会学理论从社会运行、社会发展与变迁、社会行为、社会关系、社会互动等等方面,揭示过社会学研究对象,并为认识网络社会研究对象提供了理论支持,但由于网络社会自身的“虚拟”特征,经典社会学理论没有涉及过,因而面临新的丰富和发展的需要。为此,笔者从网络社会自身的特点出发,拟提出如下观点: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重塑与再造的条件和网络社会自身运行机理,以及人在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过程的综合性社会科学。这一理论在于揭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联系和差异;二是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重塑与再造的条件和其自身运行机理;三是人与网络、网络与人的关系;四是人在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
关于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网络社会提供的实践环境有别于现实社会的实践环境。人们在网络社会虚拟的实践条件和环境中形成的判断和观念,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轨迹,必须回到现实实践中去考察和检验。正如电子商务提供了消费者作出判断的虚拟实践环境和条件,但检验经验和判断的“再实践”过程,即实现消费的过程,只能在现实社会环境中去完成一样。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的“经验的东西”,以及对“经验”的求证过程,将被转移到现实社会中。这一方面表明网络社会本身不能提供“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完整”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因而,唯物史观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网络社会研究中面临新的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即在毛泽东农村调查方法基础上形成的以典型调查、个别访问、开座谈会等为基本方式的传统调查方法,将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从西方引进的问卷调查方法以及象“霍桑实验”方法等,也同样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的需要。为此笔者认为 ,研究网络社会应当借助经典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支持来创新,即通过考察和研究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重塑与再造过程、考察和研究人在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来探索网络社会研究方法。
关于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内容。网络社会的生存与发展为社会学 研究拓展了新的视野,提出了新的课题;但限于篇幅 ,笔者仅从几个方面试作分析并提出问题。
1、一般认为,现代化以工业化为核心,是以不同民族、国家为主体的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如果把哥伦布1492年发现 “新大陆”看作全球化的初始,“那么现代化就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启动的一场全球性社会变迁过程”。“全球化是横向空间的拓展进程,现代化是纵向时间的演变进程”。现代化是全球化的动因,全球化是现代化的背景与表现。现代化质量愈高,全球化扩展趋势愈快愈显著。二者并不因为英文概念(“modernize modernization”,“globalize  globalization”)生存相隔160多年而分离,两者是相生相伴的人类社会发展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统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网络社会因全球现代化质量普遍提高而发生,并对现实社会起到“重塑与再造”的作用——推动全球化进程。其表现是:一方面全球化因网络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全球网络化而扩张,使网络社会的发展能够横向“穿越”以不同民族和国家为主体的工业化进程;另一方面,在全球网络化背景下,网络社会将为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提供诸多选择和发展的可能性。由于网络社会的发展“继承”了全球化强调的“发展的共时性”,并对不同民族和国家现代化的“非共时性”现象进行改造,因而网络社会为现实社会发展提供的诸多选择与可能性是:为不同民族和国家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某种“新途径”?为后发国家加速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某种可能?为落后国家推进城市化提供了避免“城市病”的条件;为中国推进城市化的主体思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提供了某种(技术的、空间的)支持。为此,笔者的判断是,网络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对“全球化”和迟发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推进的工业化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研究网络社会“重塑与再造”现实社会的条件和过程,是社会学研究“全球化”和“现代化”,研究“社会发展与社会变迁” 应当关注的新课题。
2、当信息以数学形式(bit,位元)存在,具体事物便可能成为虚拟时,网络社会的生存就使许多事物的外围(形式)统一到数据流上,即表现为跨越国家传统政治疆界的越境数据流(Trans-border Data Flow),而不再具有丰富多彩的时空表现。但事物的核心 (内容)却可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反映。这样的过程体现了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重塑与再造的性质。在逻辑上,形式与内容统一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当网络社会虚拟组织的性质与形式都有别于现实社会组织,当从现实社会的视角考察网络社会中的虚拟组织时(如“个人组织”或“个人公司”的性质、结构、管理等),人们会发现:面对网络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不仅现实社会组织体系在发生变化,而且社会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经典社会学研究“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的理论,将面临新的挑战。
3、网络社会是虚拟(invented)的社会,或者说“虚拟性”是网络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从网络社会的生存看“特征”,判断是: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stretch”),并“依存”于现实社会。这表明它吻合马克思关于“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的理论命题。从现实社会的角度审视“特征”:网络社会不是现实社会的“翻版”,因为“依存”的前提是各事物之间发展的非对称性。因此,考察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联系与差异,笔者以为“延伸”的实质表现在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重塑与再造过程中 ,而“依存”的实质表现为网络社会虚拟环境和条件下形成的“经验的东西”将通过现实社会检验的联系(转移)。
网络社会以信息“交互”为主,并以数学形式完成。当网络社会的“信息交互”转变为其它方式或形态时,人们的互动(交往)便回到现实社会中,即超越了网络社会的“界域”,但研究网络社会又必须是在与现实社会的联系中求“真”。网络社会虚拟的环境为人们的互动关系提供了“自由的”空间。这意昧着现实社会人们交往环境与空间的“转移”——既“扩大”又“缩小”。“扩大”表现在人们生存与生活方式的多样性选择上;而“缩小”的可怕在于它引起的诸多社会问题:一是虚拟的交往逐步替代“真实的交往”,正如一位美国人说:在网上,“I can order food,and manage my  money,love and work,……But after a while,life  itself begins to feel unreal”。(“生活感到不真实”),而且还可能造成人们对现实交往的某种轻视(despise);二是现实社会重垂直交往、轻联系横向的“传统”,将反过来变为重视横向联系、轻视垂直交往,即人们或许更愿意生活在网络社会中,以回避现实社会垂直结构中的交往给人们身心造成的种种压力;三是网络社会虽然为未成年人的早期社会化提供了难得的条件,即虚拟的环境为“交往”提供了法律与社会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容忍的“虚假”(匿名性与隐私权),但当未成年人进入网络社会“交往”,虚拟的实践环境在化解他们进入现实社会交往风险、缩短其进入现实社会“ 实践”周期的同时,网络陷井——“网络色情”、“网络沉溺”等,或许孕育了更大的风险;四是埃瑟·戴森引用美国麦金西公司的一项研究成果说“……在三个学年中,那些按受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学生,与没有条件使用新技术的学生相比,几乎可以多学一年的东西”,即网络、网络社会为未成人的教育提供了选择权,但专家们却为此置疑——“谁来控制教育?”另外,由于网络社会的无国界性,使国家意识形态、政权等传统“权威”,在网络社会虚拟环境中被削弱,并引起新的权力分化和新的“权威”(“网络权威”?)的产生。如此等等。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重塑与再造,由于其虚拟性特性将会产生许多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4、网络社会孕育了网络社会文化。与其说网络社会文化是实现社会文化的“延伸”,还不如说是现实社会文化在网络社会中的“投射”。这将首先产生两个问题:一是网络社会文化是跨境“自由交流”的文化——文化共生现象难以控制;二是信息输出大国的文化扩张将对其它国家的意识形态、文化产生重大影响——“文化侵入”与“文化霸权”。为此,以社会学在文化研究中的区分——“主文化与亚文化”角度来研究网络社会文化,其理论界线非常模糊。“网络社会文化”的载体不是国家 ,而是为一定社区成员所认同的开放性网络社区。在现实社会,所谓“主文化”是以民族、国家为载体,在国家政治制度支持下,发展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的特征。但网络社会文化缺少这样的条件和控制机制(这并不是说国家不支持)。当人们面对网络社会文化作出选择,即从一个社区流向另一个社区时(文化整合与文化需求的必然),任何国家、机构或组织在控制上都会显得力不从心;而且当人们从一个社区转向另一个社区时,我们很难作出某某成员放弃了“主文化”的判断。所以笔者认为,把以网络社区为载体的文化,定义为“某某社区文化”,或许更合理;换言之,网络社会文化或许没有“主文化与亚文化”,之分,或者网络社会“主文化”不同于现实社会“主文化”的理论内涵。
从现实社会出发,网络、网络社会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而从网络社会出发,“网络社会文化”是各个网络社区文化“整合”的“集成”现象。在文化控制上,网络社会文化的流动与整合缺少凌驾其上的、统一的文化控制机构,即没有哪一个民族或国家能完全控制它。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国家支持、lnternet服务供应商与网络社区成员的共同参与,是其发展的条件和动力;在文化价值取向上,虽然现实社会的国家意志、制度文化、民族传统“投射”其间,但由于网络社会文化的大众参与性和共享性,使各种价值观的较量超过原先由国家控制的范围(网络社会文化失范,网络社会虚拟政治动员将难以避免)。从文化整合的角度看,“整合”与信息输出大国 的文化扩张相联系,使不同制度的、地方的、民族的、传统的文化徽号“退色”。虽然这一方面产生出共同的需求和愿望,增进各民族的了解和友谊(这种“友谊”的价值观基础是什么),但另一方面又孕育了更大的文化冲突与危机 。正如在国际互联网上,我们努力“建设英特网上的马克思主义阵地”,而“法轮功”却在鼓吹它的歪理邪说。
文化是重要的动力传递媒介。文化价值和文化模式通过社会化和内化过程,将之融入个体的人格系统,从而影响和改变微观动力主体的需要结构。当网络文化的交互性和再生性远大于现实社会文化时(跨境流动与传播),在政府、组织、个人间传递什么性质的“动力”,以及如何化解与社会发展要求和方向相逆的动力因素,将成为网络社会文化发展与控制面临的新课题。
5、网络社会的虚拟特征决定了网络社会控制与现实社会控制的差异性。从现实社会判断,网络社会控制的实质是现实社会对虚拟社会的控制,即现实社会对网络社会这种全人类共享“资源”的控制。从网络社会判断,网络社会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络、网络社会运行条件和环境的安全(技术控制、信息源控制);二是对人与人在网络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和需要(包含虚拟的需求)的控制。对于前者,人们正在探索法律的、技术的方法和手段;但面临的挑战是:“控制”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它生存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原则,正如“黑客”对网络的侵袭,正是利用了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一样。对于后者,网络、网络社会是一种文化,也是人们创造和分享这一“文化”的“路径”、“工具”与环境。人们通过它既满足现实需要,又满足无法在现实中实现的“需求”。对“路径”实行控制已经很难(控制与反控制),而对“需求”,特别是“虚拟需求”进行控制将更困难。因此,“网络社会控制”的含义是多元的,因而现实社会控制方式、手段和途径在虚拟社会环境和条件中的“延伸”,将陷入诸多的矛盾。
在控制结构方面,如果网络控制的结构不是纵向的而是横向的,是跨境的而非国家的,那么谁有“控制”的权威?如果控制结构表现为“国际机构—各国政府—网络社区—Internet服务供应商”,那么控制的有效性和控制成本的分摊,将因不同国家对这一“资源”控制的差异而引发争论。在控制主体方面,如果“控制”被分解为不同国家的行为,那么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和无国界性质将会发生变化;如果“控制”主体是西方发达国家谈论的“国际性政府”,那么姑且不说这种“机构”,是否会因为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与目标的差异面临挑战,就是“控制”的有效性,也可能因为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差异而消弱;如果现实中各国政府实施“控制”的行为继续,即各国政府控制的直接目的,是限制网络成员进入政府认为不必或不该进入的网络社区(无论是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还是政府把保护公民免受欺诈侵害作为自己的一种责任),都将使网络社会的公开性和开放性受到损害,并且可能创造一种新的“封闭”;如果“控制”是由网络社区自成体系并独立完成,那么仅仅因为控制成本,就可看到它的难处:据美国联邦调查局统计,一起计算机犯罪案件的平均损失为50万美元,而一起刑事案件为2000美元;而美国近几年因计算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已高达百亿美元。在控制环节方面,如果是对信息源实施控制,不同价值取向将削弱其有效性;如果是控制用户的使用权 (路径),那么所有处在控制环节的机构都将代替用户作出判断。
如此等等。虽然“网络社会控制”面临诸多挑战,但其必要性因“千年虫”、“黑客”、病毒和其它网上犯罪等,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并折射出“网络社会控制”的一种国际性需要——合作。现实中,虽然这种“合作”才刚刚起步,但它或许是“网络社会控制”应当特别重视的一项基本原则。由此,笔者认为,研究网络社会良性运行的条件和机制,研究网络社会互动的法律界线与规范,研究网络社会控制的结构、作用和功能等等,都是社会学“社会控制”研究面临的新问题和新课题。
总之,除以上分析外,网络社会的出现和发展,还为经典社会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挑战:如网络社会运行与现实社会运行的关系、网络社会对人们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的改造及其影响、网络社会的社会分层与流动、网络社区与网络群体、网络社会的角色扮演与转化、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心理的影响等等,所有这些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都表明:“网络社会”正成为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新课题;表明:建立“网络社会学”是当今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客观要求。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文章 来源:探索200003   录入时间:2003-5-13 0:30:52   阅读525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