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六十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2:14:22
 中国人很早就懂得“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的道理。但这个历史之镜必须是平面的,不然就不可能反映真实的历史,也不能从中知兴替。

  如何实事求是地看新中国60年的历史,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可以写一本书甚至几本书,本文只是粗线条地讲一点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60年(现在是61年了),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即新民主主义、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幸的是,笔者是新中国历史的亲历者,有自己的切身感受。

  一、新民主主义

  应当明确肯定,新中国成立以后,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历史阶段。

  1949年9月29日,承担筹建新中国神圣历史使命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通过了一个历史性的文件,即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共同纲领》全面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建国思想和主张,并得到了全面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经过一年的努力,在全国28个省成立了省人民政府,成立了9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行政区人民行政公署、12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的市人民政府、67个省辖的市人民政府、2087个县人民政府。(《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在此期间,所有的市以及1707个县、36个蒙古旗,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笔者当时是江苏省无锡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还被选为常务委员),全国大部分的区、乡和村都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会议或农民代表会议。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政党制度。这个政权,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了民主党派、民族工商业者,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的性质。这些,也是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

  经济方面,到1949年底,共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2858家,将这些企业改变成了国营经济。从1951年底开始,对这些企业进行民主改革,使社会主义的新型生产关系进一步确立。与此同时,人民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采取许多措施,扶持和保护民族工商业。从1950年到1953年,在占全国人口一半多的新解放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老解放区早已实行了土改),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这样,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以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包括多种经济成分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以上这些表明,在我国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的新国家和新社会。

  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建立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近代中国面临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民族独立,二是国家富强。在这两大历史任务中,首先是民族独立。近代中国志士仁人的政治口号都是 “救中国”,孙中山在临终时还在呼喊“救中国!”抗日战争胜利,中国人民赶走了侵略者,收回了台湾,成为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并成为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国际地位空前提高,“救中国”的任务前进了一大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救中国”历史目标的最终实现,而这是在新民主主义的旗帜下实现的。

  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我国的国民经济迅速恢复。从1953年开始,实行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57年胜利完成。这一时期,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在此期间建设的156项大型工程,为新建立的共和国奠定了相当坚实的物质基础。

  当时的实践证明,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在这一时期,我国不但坚持新民主主义制度,而且进行新的探索,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和政策。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时期,被称为“过渡时期”,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的提法。但是,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我国,这个时期也叫做新民主主义时期”。(《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报告得到会议的批准,成为权威的历史文献。这是以文献的形式对这一历史时期的准确记载。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这个新民主主义阶段,既有文献的依据,更有事实的依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光彩的一页。笔者在1949年6月入团,入的什么团?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那时,新民主主义这个名称叫得很响!但是,现在有些人总是尽量避谈这一历史阶段,不知是为什么!

  二、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

  从1953年起,领导思想上改变了实行较长时期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主张,提前向社会主义过渡,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反右的氛围中加速推进。从1957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时期。现在看来,应称之为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

  1957年2月,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毛泽东提出:“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我们只能理解为,这是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新中国历史的发展趋势而言(毛泽东:“社会主义是中国唯一的出路”),是针对当时的各种不同意见而发,其现实意义是,指引和鼓舞人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从近代中国的历史课题的角度看,“救中国”的目标在新中国成立时已经实现了。

  中国的社会主义,开始是照搬苏联模式,主要是两种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计划经济体制,其他各个方面(突出的如高等教育),也照搬了苏联的一套。

  照搬苏联,实际上建国时已经开始。毛泽东早就对苏联的一套不满意。1956年,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以苏为鉴”、走自己的路。在此后的年代里,搞了人民公社、“大跃进”、“以阶级斗争为纲”(包括一系列政治运动)、“文革”、革命委员会体制,等等。在政治方面,通过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实现了高度集权和个人专断。中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应当包括:苏联模式+“中国制造”。所谓中国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概括地说,经济上是纯而又纯的公有制,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上高度集权和个人专断,加上“以阶级斗争为纲”;文化上“兴‘无’灭‘资’”,个人崇拜和迷信。这个传统模式是全面的。

  纵观毛泽东主政的社会主义20年,主要是前10年,在发展工业、教育、科技等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在这期间,特别是“文革”的10年,总的说,我国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改善很少,政治运动不断,伤害了许多人,并出现人口的非正常减少(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其性质都是严重的)。到“文革”结束时,没有解决温饱的人口竟达2.5亿(全国总人口约9亿),冤假错案多(不应离开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谈“以阶级斗争为纲”,谈“文革”,谈林彪、“四人帮”),文化上一片荒漠。

  历史证明: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不但不能发展中国,而且使人民吃了很大的苦头。“文革”后期,我国传统模式的社会主义已走到了尽头。正如邓小平所说,再不进行改革,就要葬送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

  一个时期,人们谈新中国前30年与后30年的关系。其实,前30年中的情况有很大差别,笼统地论前30年,不作具体分析,很难总结出有意义的、较为深刻的经验教训。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确立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已有的基本制度和物质基础上,推进改革开放,不断解放生产力,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7%的速度增长。1978年,GDP只有3645亿元,到现在,已超过33万亿元,增加了近百倍,世界排名跃升到第二位,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普遍得到改善。国家的面貌,社会的面貌,人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是有目共睹的。对中国人来说,这是亲身感受。

  从社会制度层面看,经过改革,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出现了“多种分配方式”,政治制度也有所发展。

  我们已经胜利地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前正在为实现第三步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

  对于新中国的历史,邓小平作过概括的叙述和评价。他在1988年说过:“我们建国三十九年,头八年好,后十年也好,当中那些年受到‘左’的干扰,情况不大好。我们对近十年的发展是比较满意的,现在看来,这十年搞对头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版,第260页)“头八年好”,就是新民主主义那一段。“近十年”,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段,现在已经是31年了。他说“搞对头了”,是肯定我们走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邓小平说的“当中那些年”,就是传统模式社会主义的21年。那一段为什么“情况不大好” ,因为没有搞对头,就是走的道路不对头。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与现实

  在肯定成绩的前提下,冷静地看一下我们的现实状况,就会发现,要解决和克服的问题还很多,而且很有难度。

  首先要看到,我们的发展水平还不高。GDP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却在一百位以后。按照我们自己的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只有两千多万人。我国政府2008年确定的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85元,每天仅0.3美元,同世界银行推荐的人均每天1.25美元,差距甚大。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小康,任务十分艰巨。

  还要看到,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尖锐问题,如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污染严重、生态灾难频发、腐败现象严重、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道德底线受冲击、对人的尊严甚至生命的漠视,等等。

  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衷,对照共同富裕的目标,对照和谐社会的目标,对照以人为本,应当说,差距不是很小。

  最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贫富差距拉大,已经成为热点问题。媒体发出这样的警语:“贫富差距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我国的某些社会现象,如群体性事件频发、公权力的公信度下降等,是这一现象的注脚。

  邓小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了许多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发展生产力,二是共同富裕。前者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我们做得比较好。对于后者,邓小平先是作为大政策,后来又指出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最后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归结点。我们要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邓小平强调:“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邓小平还说:“如果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2、364页)这是富有远见的告诫!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决不是偶然的。在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中,由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引起的矛盾,是最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了这一点,这可能是我们最应当有的忧患意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距发达国家的水平很远。中国又是一个正在改革中的国家,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还没有完全改变,改革的任务还很重,社会主义制度远未定型。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还要走很长的路。还要看到,社会逆转的路并没有完全堵死,在社会主义名义下变异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来说,我们只是走了不长的一段路程。只是一代人的历程,对我们的发展和成就,要防止估计过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括巩固和发展),确实是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