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3:14:01

担保知识

信贷三要素是指什么

品行(Character)
根据信贷记录,放贷机构会衡量申请人是否具备足够诚信。
放贷机构在评估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你是否曾经使用信贷?
你是否按时归还账单?
你是否具备良好信贷记录?
你是否有担保人?
你居于现址已多久?
你出任现职已多长时间?

资产(Capital)
放贷机构希望知道你是否拥有任何贵重资产,如物业、汽车、储蓄或投资等,以作为在你失去收入时的还贷抵押。
你拥有什么样可用以抵押的物业?
你是否拥有一个存款账户?
你拥有什么样的可用以抵押的投资?

还款能力(Capacity)
你是否有能力还贷。放贷机构会留意你是否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让你有足够的收入来支持你的信贷。
放贷机构可能会提出以下问题:
你是否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如有,薪金多少?
你是否还有其它债务?

担保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合同生效的时间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

      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担保性质

1、平等性
担保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担保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2、自愿性(选择性)
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从属性(附属性)
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主债无效或消灭,从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

4、保障性
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5、补充性
1)担保权利人行使担保权利以主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未得到履行为前提。
2)保证人对担保权利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担保的定义

担保(Security)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债权担保、债的担保、债务担保,是个总括的概念,内涵丰富,外延极广。在我国的立法上并未对此下一明确的定义。

 担保,(对某事)负责;保证,保证做到或保证不出问题。它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发生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但只有书面担保才具有真正意义的法律效力。

  民法上指为保障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保证、抵押等行为。如甲向银行借款,乙为甲提供担保,保证在规定期内甲履行还款义务,一旦甲不履行义务时,乙予以履行。我国在1995年颁行担保法,规定了有关事项。刑事诉讼法上的担保则是为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等提供一定的保证。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种是对一个人的人品上的担保,这种担保绝大多数是口头性质的,它的意义只是表明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信任和赞赏,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有的只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一种监督,但这种担保对双方的行为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示例:我用名誉担保这人绝对可靠。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担保是移民担保,目前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政策。移民担保多数具有上述两种担保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