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 央企本月底前需递交2008年“红利”报告民众质疑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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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本月底前需递交2008年“红利”报告
民众质疑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
作者: 综合
2009-04-17 10:00:58
 来源:infz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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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8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2008年国有资本收益报告,包括去年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应交利润的申报依据和结果。这也是自2008年来,中央企业第二次正式向国资委递交“红利”报告。
按照通知的规定,在申报国有资本收益时,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应交利润基数和国家确定的上交比例(暂缓三年上交的企业2008年度上交比例为零)为依据计算。企业在计算应交利润基数、抵扣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和扣除法定公积金时,应当以经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列示的有关数据为基础。
通知强调,除以上两项抵扣事项以外,各中央企业在确定应交利润基数时原则上不得进行其他抵扣。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本办法试行范围包括国资委所监管企业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简称中央企业。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具体包括:(一)应交利润,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二)国有股股利、股息,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三)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收入;(四)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五)其他国有资本。国企上交利润的10%、5%不等
在1993年以前,中央企业是要向国家交利润的,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中央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做出了明晰的划分,应该上缴国家的部分采取税的形式,并按照统一的税收征率剩余的部分全部归企业所有,即在一定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收取利润。同时,该文件也明确规定“要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交的分配制度。”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明确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企业开始向财政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试点工作,结束了自1994年以来中央企业只向政府上交税收,不交红利的历史。
同年,财政部和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按行业将央企划分为三类,按不同比例上缴红利: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 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缓三年上缴或免缴红利。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从2008年开始实行的,国企上缴利润比例最高为10%,上缴的都给财政,剩下的90%用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用于支付改革的成本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一些需求。 该办法出来后,舆论一致看好,但有专家明确指出,对于第一类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10%的分红比例规定并不是很高,这些行业每年产生的利润是相当高的,所以其实分红比例可以更高一些。同时还有人担忧央企可能利用各种手段转嫁成本,围绕降低利润做文章。
南方周末评论员文章说,从2002年开始,国企经营状况就有了明显改善,当年实现净利润3786亿元。此后利润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递增。2008年,受重大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652.9亿元,较2007年大幅下滑了30%左右。当年,中央企业向中央财政上交的红利为547.8亿元。
全民分红?央企赚的钱哪儿去了?
2008年1月,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桑百川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央企红利应该给全民分红》,文章称,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人民,全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或广大群众获得财产性收入是全民所有制的题中应有之意!在建立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后,国资委收取的央企红利应该给全民分红。
在2009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也提出,“政府收缴一半国企利润,以增加居民消费。”他表示,大型国有企业的利润一半作为他们再发展的投入,一半财政应该是收回。
今年3月以来,随着央企2008年报陆续出来,人们对于这些漂亮的成绩单纷纷表示质疑。
2009年3月27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发表张贵峰的文章,《全球最赚钱的中国企业为谁赚钱》,指出工商银行、中石油、中移动等的经营、赢利,是垄断格局下的政策性、制度性力量,仍是其“日进斗金”、享受饕餮般的利润盛宴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目前国企微薄的分红现状使得国企很难“为全民赚钱,他们赚得越多,广大公众既直接遭受垄断盘剥,垄断势力作大后也妨碍市场竞争秩序形成。
4月14日,吴酩在人民网发文《谁来回答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质问这些“全民所有”企业,到底是在“为全民赚钱”,还是在为他们自己、为他们的上司赚钱?90%以上的巨额利润都哪里去了,是不是被利益群体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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