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梅 雁信息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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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事☆ ◇600868 ST 梅 雁 更新日期:2010-11-02◇ 港澳资讯 灵通V5.0
【2010-11-03】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 梅 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10年3月19日至11月2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27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自2007年11月7日至2010年11月2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0603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2%;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580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0-10-18】
 公布2010年第三季报
    ST梅雁公布2010年第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18元,每股净资产1.1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0.166%,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0.69%;营业收入479231616.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2523854.8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4313471.6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90540523.59元。
    因公司转让了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的股权获得23,588.16万元投资收益,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大幅增长。
    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处置公司资产的决议。

【2010-08-17】
 公布2010年半年报
    ST梅雁公布2010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元,稀释每股收益0.1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03元,每股净资产1.088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9.1469%,加权净资产收益率9.15%;营业收入273031736.9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8896787.0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5751237.9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65150234.24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609.91万元,下称:梅丰水电)50%股权(已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转让给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同日交易双方签署有关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梅丰水电经评估的净资产价格(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3769.83万元)为基础,协商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024.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梅丰水电25.28%的股权。交易双方还对梅丰水电有关债权债务等事宜作出相关特殊约定。
    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约为-360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10年期间,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计划向梅县雁洋矿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购石灰石约90万吨、销售熟料2000吨,合计全年总价分别约2948万元(2010年1-6月金额为786.97万元)、49万元,上述金额均为含税价;2009年度上述交易金额分别为1492万元、1033万元。
    上述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

【2010-08-1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梅 雁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66.99%股权的议案。

【2010-08-1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 梅 雁召开股东大会。

【2010-07-28】
 刊登转让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股权公告
    ST 梅 雁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134万元;下称:梅雁电解)66.99%股权(该等股份已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梅县嘉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嘉元实业)以及自然人赖仕昌签订了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梅雁电解51%、15.99%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嘉元实业、赖仕昌,经协商,以梅雁电解评估净资产为基础,在原股东分配完2338.14万元留存收益后,确定股权转让款分别为人民币6134.4万元、1922.4万元;交易各方并对有关事项作出特殊约定,其中,梅雁电解2010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根据2010年3月31日评估报告调整而来)中列示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梅雁电解28.01%的股权。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12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

【2010-07-1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梅 雁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0-07-1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 梅 雁召开股东大会。

【2010-06-30】
 刊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ST 梅 雁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其持股95.4%的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公司、持股61.91%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桂柳水电)、持股100%的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持股75.28%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的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在相关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0年5月31日,相关贷款余额分别为30500万元、28200万元(公司将所持桂柳水电全部股权转让成功后,已向银行申请解除该笔担保责任,目前该事项正在上报审批中)、10900万元、6800万元(该担保期限已于2010年4月15日到期,公司目前正与银行协商该笔逾期贷款的还款方案)、4500万元。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8090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总额6800万元。
    二、聘任高春源担任公司审计部部门总监职务。
    三、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10-06-18】
 刊登关于梅丰水电站A厂第二台机组投产公告
    ST 梅 雁关于梅丰水电站A厂第二台机组投产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梅丰水电站A厂第二台0.4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10年6月11日顺利通过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2010-06-11】
 刊登关于有关项目的说明公告
    ST 梅 雁关于有关项目的说明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对美国全球水电工业公司(下称:全球水电)进行了报道,因报道内容涉及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全球水电合资设立的"广东金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球能源,设立该合资公司事宜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合资经营合同已于2009年11月正式签订)的太阳能项目,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金球能源(于2009年11月19日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2010年5月28日办理了企业工商登记等一系列注册手续)成立后,拟先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2MW示范工程项目",向广东省梅州市发展改革局呈报了《关于请求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并于2010年6月2日取得了广东省发改委的批复,同意金球能源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工作。至目前为止,全球水电向金球能源注资8.2万美金用于该公司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尚未出资。公司已将项目的获批情况知会全球水电,并督促其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出资。
    此外,有关媒体报道公司曾购买全球水电的股份,公司郑重声明: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购买全球水电股份的事实。

【2010-06-02】
 刊登办公地址更新公告
    ST 梅 雁办公地址更新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日由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迁入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县城梅雁科技园(邮政编码:514700)"办公,公司原办公电话和投资者咨询电话保持不变。

【2010-05-18】
 刊登股东大会及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ST 梅 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6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四、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五、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其人选王荣辉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有三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其成员陈欣汉、熊冰、周武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6日召开七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杨钦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胡苏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叶选荣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三、聘任叶新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黄增孝先生、温增勇先生、吴红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新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立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杨国灵先生、赖广栋先生、黄新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邓志红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四、选举夏文梅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2010-05-17】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ST 梅 雁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16】
 召开股东大会
    ST 梅 雁召开股东大会。

【2010-04-29】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ST 梅 雁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专项活动自查分析报告》。

【2010-04-20】
 公布2009年年报及2010年一季报
    ST 梅 雁公布2009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3元,稀释每股收益-0.03元,每股收益(扣除)-0.11元,每股净资产0.993元,净资产收益率-3.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12398378.62元,营业收入490216507.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256350.3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84559907.54元。
    公布2010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93元,每股收益(扣除)-0.034元,每股净资产1.08元,净资产收益率8.59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5766890.82元,营业收入104450019.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7001298.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59711295.34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8日召开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营业执照号变更及拟搬迁办公地址,《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发生变化,现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二条 第二款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23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1421000011279] 
    公司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县城梅雁科技园;邮政编码:514700。 
    五、通过公司第七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名单的议案。
    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杨钦欢、李江平、叶新英、汪汝俊、胡苏平、谭文晖、肖敏、崔学刚等8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其中谭文晖、肖敏、崔学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由于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夏文梅、朱宝荣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另三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通过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6日上午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10-04-02】
 刊登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ST 梅 雁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1%的股权以总价4.1亿元转让给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3月31日在广西柳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已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2.1亿元人民币。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投资收益计入201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

【2010-03-19】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 梅 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10年1月23日至3月18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46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4%。自2007年11月7日至2010年3月18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276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4%;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490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0-01-28】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梅 雁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1%股权的提案。

【2010-01-27】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 梅 雁召开股东大会。

【2010-01-23】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 梅 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9年12月2日至2010年1月22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4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8%;自2007年11月7日至2010年1月22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814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368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0-01-19】
 刊登预计2009年全年公司业绩将出现亏损
    ST 梅 雁200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全年公司业绩将出现亏损(上年同期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044181.69元)。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0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2009 年度,由于南方天气干旱,降雨量减少导致公司现有的各个电站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等原因,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09 年全年公司业绩将出现亏损。

【2010-01-12】
 刊登转让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1%股权公告
    ST 梅 雁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1亿元,下称:桂柳水电)股权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广核能源)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桂柳水电全部61.91%的股权(已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转让给中广核能源,以标的股权对应的桂柳水电股东权益评估价值39414.26万元为基础,经协商确认交易价格为4.1亿元人民币。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取得桂柳水电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需负责取得桂柳水电股权质押债权银行和桂柳水电贷款的债权银行同意转让股权的文件;中广核能源承诺:在公司结清"桂柳水电"往来款后,解除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桂柳水电承担的担保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可获得投资收益约2.3亿元,同时将减少公司5.58万千瓦的电站权益装机规模。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9-12-02】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 梅 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9年10月30日至12月1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9年12月1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276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02%;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3416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11-12】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ST梅雁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美国全球水电工业公司合资设立"广东金球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共同研究开发有色合金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根据双方签订的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972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972万元(分期缴付,第一期出资29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09-10-30】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梅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9年8月28日至10月29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9年10月29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473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
    至此,梅雁实业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1446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10-29】
 公布2009年三季报
    ST 梅 雁公布2009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2元,每股收益(扣除)-0.058元,每股净资产1.024元,净资产收益率0.2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9923649.21元,营业收入392203980.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66435.7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43883303.49元。

【2009-10-23】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 梅 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接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书面通知,告知其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行证据交换"的电话通知,就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定于2009年11月5日上午9:00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交与该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2009-09-29】
 刊登关于实施借款期限重组公告
    ST 梅 雁关于实施借款期限重组公告
    经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下称:梅州农行)申请并经其审批同意,2009年9月25日,公司将在梅州农行的全部逾期借款3.7亿元(被追加罚息后,年息为8.761%)办理了期限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3.7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由1年变更为14年(2009年至2023年),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实施。担保条件为:以公司拥有的单竹窝水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作质押、以单竹窝水电站全部机械设备作抵押,并以公司的梅县丙村河堤 A至G 段土地使用权以及梅县梅雁TFT公司显示器有限公司的房产11栋及土地、附属设施作抵押。
    2009年年初,公司在银行的逾期借款合计为10.57亿元,公司通过处置资产归还部分借款以及实施了两次借款期限重组后,截至2009年9月25日,公司在银行的逾期借款降为1.19亿元。

【2009-09-24】
 刊登出售资产公告
    ST 梅 雁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照不低于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下称:梅雁建筑)实施利润分配后的净资产(截止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9929098.16元)为定价基础,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梅雁建筑100%的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2009-09-15】
 刊登杨钦欢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ST梅雁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2日召开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杨钦欢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根据公司起诉深圳吉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对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的授权委托并同时终止代理合同。同时,同意公司与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其代理公司上述案件。
    公布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9月11日收到杨锋源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鉴于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已选举杨钦欢为公司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杨锋源的辞职申请自2009年9月13日生效。

【2009-08-28】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梅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9年7月9日至8月27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下称: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9年8月27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证所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53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41%。至此,梅雁实业尚持有公司股份16064614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27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布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安排的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限售流通股106368714股将于2009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2009-08-19】
 公布2009年半年报
    ST 梅 雁公布2009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012元,稀释每股收益0.0012元,每股收益(扣除)-0.0353元,每股净资产1.024元,净资产收益率0.1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6962071.04元,营业收入255584742.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12109.4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44455749.75元。
    梅县人民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根据《梅县人民政府关于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梅府函[2009]32号),梅县人民政府决定有偿收回本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用途为商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97023平方米)及本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用途为工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33平方米),作为政府土地储备用地,收回土地使用权金额合计人民币4.38亿元。此次土地回收经公司2009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至2009年8月17日,本公司已收到梅县人民政府回收土地款合计3.03亿元,全部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本息。
    实施借款期限重组的公告
    截止至2009年8月17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以下简称"梅州建行")的借款合计为4.05亿元。其中,公司总部在梅州建行的逾期借款余额为2.9亿元(被追加罚息后,年息为9.585%),控股子公司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上水电")的长期借款余额为1.15亿元。
    经本公司向梅州建行申请,并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审批同意,将上述4.05亿借款进行期限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总部2.9亿元的短期借款,贷款期限由1年变更为12年(2009年至2021年),贷款利率为: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15%水平,担保条件为:以本公司拥有的三龙、坝头两座水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及两座水电站电费收益权质押。
    2、龙上水电1.15亿元的贷款期限由10年变更为12年(2009年至2021年),贷款利率为: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15%水平,担保条件为:以龙上水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及两座水电站电费收益权质押,以及本公司拥有的龙上水电100%股权质押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借款期限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减轻银行利息负担,并消除上述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2009-07-2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 梅 雁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9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梅县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197023平方米商住用地及533333平方米工业用地的决议,交易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半年内有效。
    二、通过关于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5700万股股权的决议。

【2009-07-20】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ST 梅 雁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7-19】
 召开股东大会
    ST梅雁召开股东大会。

【2009-07-09】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 梅 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9年7月8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503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61%;其中,自2009年6月3日至2009年7月8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目前其尚持有公司股份18114614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77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07-02】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已于2009年7月1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述状。

【2009-06-25】
 刊登股权转让公告
    ST 梅 雁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4日召开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梅县人民政府决定有偿收回公司位于扶大高管会的197023平方米商住用地及533333平方米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作为政府土地储备用地,以上述两块标的土地的账面价值(112705705.39元、281691709.29元)为基础,经由交易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回收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7768070.40元(每平方米750元)、291202147.60元(每平方米546元),合计人民币438970218.00元。
    二、同意按照不低于梅县梅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建筑)审计后的净资产986.52万元为定价基础,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梅雁建筑75%股权。
    三、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下称:龙上水电)将所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4600万元,其中龙上水电出资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78%,下称:洁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梅县客都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以洁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净值为基础,经由交易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确定,标的股权按照每股一元的价格作价570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09年6月24日签订。
    四、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制度》。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决议。
    六、同意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关于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广发证券股权纠纷诉讼案(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的上诉状,并委托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进行该诉讼的二审代理人。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7月19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9-06-2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 梅 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09年6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吉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49475元,由公司负担。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6月15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9-06-19】
 因未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天
    ST 梅 雁因未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6月19日全天停牌。

【2009-06-18】
 因未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天
    ST 梅 雁因未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6月18日全天停牌。

【2009-06-12】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0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传票,该法院定于2009年6月19日上午10时开庭审理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2009-06-03】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ST 梅 雁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前共持有公司2961835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04%,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9年6月2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90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尚持有公司股份2012761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368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06-02】
 刊登控股股东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ST 梅 雁控股股东股权被解除司法冻结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064435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00074868股)于2009年5月27日被解除司法冻结。

【2009-05-18】
 刊登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停牌一天
    *ST梅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9年5月19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09年5月18日停牌一天,至2009年5月19日复牌;自该日起,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ST梅雁”,证券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09-04-23】
 公布2009年一季报
    *ST梅雁公布2009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元,稀释每股收益-0.01元,每股收益(扣除)-0.02元,每股净资产1.025元,净资产收益率-0.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0869666.65元,营业收入85477206.5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750861.1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44780911.14元。

【2009-03-24】
 刊登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梅雁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无可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四、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按照董事会确定的逐步退出建筑安装行业、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的发展战略,为有利于实现公司今年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不低于该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1462.48万元(审计基准日为2009年2月28日)为定价基础,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梅县梅雁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5%的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2009-03-23】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ST梅雁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03-22】
 召开股东大会
    *ST梅雁召开股东大会。

【2009-03-11】
 刊登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ST梅雁董事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的有关通知,该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16日,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09-03-06】
 刊登董事会公告
    *ST梅雁董事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5日收悉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投资)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有关函,广西投资决定不再就公司将所持有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3000万元股权和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6600万元股权转让事项开展下步的转受让工作。因此,双方于2009年2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在有效期满后,全部条款自然失效,股权转让事宜就此终止。

【2009-03-04】
 刊登诉讼公告
    *ST梅雁诉讼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日收悉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柳公司)电传文件,桂柳公司因担保追偿权引发诉讼,诉讼标的合计1687.28万元。现将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桂柳公司于2009年2月27日收悉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柳州中院)发出的有关《应诉通知书》及《传票》。桂柳公司于2002年8月2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外汇转贷款合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称:财政厅)提供担保。后因桂柳公司未能归还到期贷款本息1687.28万元,财政厅从柳州市财政局(下称:市财政局)的年终决算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冲减桂柳公司所欠贷款本息。为此,市财政局因担保追偿权向柳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桂柳公司归还其经济损失本金1687.28万元及相应利息。
  该诉讼将于2009年4月7日开庭审理。

【2009-03-0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2月25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9-02-25】
 公布2008年年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ST梅雁公布2008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01元,稀释每股收益0.101元,每股收益(扣除)-0.3157元,每股净资产1.03元,净资产收益率9.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99319863.92元,营业收入661618584.4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2044181.6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46749220.28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08年以来,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关于新四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2008年末,本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核查,并聘请了广州立信羊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有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含土地)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来计量资产,对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97,363,193.98元。
    二、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经理工作报告》。
    三、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044,181.69元,加上盈余公积金补亏245,255,344.05元以及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9,038,908.92元,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70,898,466.01元,本年度无可分配利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八、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十、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通过了《关于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2009年期间计划向梅县雁洋矿业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采购石灰石约80万吨,单价为每吨约33元,合计全年总价约2640万。同时向其销售熟料11万吨,单价为每吨约240元,合计全年总价约为2640万元。销售和采购的作价原则均以市场价为标准。
    十一、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至2008年末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为15年。2009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0万元。本议案须提交股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一)会议时间:2009年3月22日上午九时整,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二)会议地点: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八楼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7、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2009-02-20】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公告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柳州中院)于2009年2月16日分别向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柳公司)、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古顶公司)发出有关《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柳城县支行(下称:柳城支行)与桂柳公司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柳城支行请求判令桂柳公司归还所欠长期项目贷款本金49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公司对上述贷款债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中国农业银行柳州分行(下称:柳州分行)与古顶公司及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柳州分行请求判令古顶公司归还所欠长期项目贷款本息合计51745921.42元,并要求公司对上述贷款债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保证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两项诉讼标的合计100745921.42元,将分别于2009年3月30日、31日开庭审理。

【2009-02-1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2月13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9-02-1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2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9-02-11】
 刊登重要事项公告
    *ST梅雁重要事项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0日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有效期为30天),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300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61.9%)和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660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股份的95.4%)转让给广西投资。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后确定。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2009-01-22】
 刊登预计2008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公告
    *ST梅雁2008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经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并经预审,预计2008年度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上年同期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087167.73元),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200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正常,以及转让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增加等原因,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预审,预计2008 年全年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2009-01-15】
 刊登关于以资抵债进展情况的公告
    *ST梅雁关于以资抵债进展情况的公告
    2008年年末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以资抵债所结存的2935万元应收款项,已于2009年1月14日清收完毕。至此,与2007年度公司以资抵债方案相关的工作已全部完成。

【2009-01-07】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09年1月6日,就本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再次开庭审理,目前该案尚未有审理结果。本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告。

【2008-12-31】
 刊登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
    *ST梅雁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064435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00074868股)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年12月29日至2010年12月28日。

【2008-12-02】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及资产过户进展情况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及有关举证通知书,该法院决定对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09年1月6日上午9:00再次开庭进行审理。
    公布资产过户进展情况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实施了四次以资抵债方案,基本解决了公司应收款项的清收问题,但有部分资产未能在2007年末办完产权过户手续。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未完成资产过户手续的2.6亿元资产中,截止至2008年11月30日已完成了约2.3亿元资产的过户手续。

【2008-10-30】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ST梅雁)于2008年10月27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则,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开展了相关核实工作。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价应予批露而未批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10-21】
 公布2008年三季报
    *ST梅雁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31元,稀释每股收益0.31元,每股收益(扣除)-0.14元,每股净资产1.23元,净资产收益率24.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69739184.71元,营业收入545905464.8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79019184.5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33462324.09元。

【2008-09-24】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9月19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9-23】
 刊登红花水电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ST梅雁红花水电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8日再次收到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一笔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花水电)股权转让款1.19亿元。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累计收到红花水电股权转让款合计10.83亿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2.3亿元)。

【2008-09-1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9月12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吉富)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08年9月17日开庭。应深圳吉富的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本案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目前该案尚未有审理结果。
    除上述事项外,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9-12】
 刊登红花水电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ST梅雁红花水电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将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花水电)96.47%的股权过户给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广核能),截止至2008年9月11日,公司已经收到中广核能支付的红花水电股权转让款合计9.64亿元(股权转让总价为12.3亿元)。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股权转让实现的投资收益约8.7亿元进行了确认。该投资收益对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净利润金额将在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008-09-10】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9月5日、8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书面询证,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第一期生产规模为2400吨/年的生产线于2008年9月9日试产成功。
    除上述事项外,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8-30】
 刊登关于放弃实施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ST梅雁关于放弃实施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截至2008年8月29日,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未取得进展,因此,本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因到期失效而放弃实施。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流通股股份减持承诺的公告
    公司于2008年8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实业投资公司)发出的《承诺函》。梅雁实业投资公司为了维护本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其所持流通股股份减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从2008年8月29日至2008年11月29日的三个月时间内,不在二级市场出售其所持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份。
    截至2008年8月28日,梅雁实业投资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3,443,5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106,368,714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107,074,868股。

【2008-08-22】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ST梅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4907434股将于2008年8月28日起上市流通。

【2008-08-19】
 公布2008年半年报
    *ST梅雁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37元,稀释每股收益-0.037元,每股收益(扣除)-0.0345元,每股净资产0.889元,净资产收益率-4.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5500439.06元,营业收入356614225.6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9668328.7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87084027.92元。

【2008-08-15】
 刊登红花水电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ST梅雁红花水电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根据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6日与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能源公司)签订的《关于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花水电)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在广西柳州柳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将红花水电96.47%的股权过户给能源公司。

【2008-08-1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8月8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经公司董事会核实,截至2008年8月11日,公司部分到期贷款逾期,合计金额为102412.2万元,目前公司正在与有关银行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8-07】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6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传票》,广东高院决定对公司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公司被传唤开庭的时间为2008年9月17日。

【2008-07-31】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ST梅雁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自查报告》。
    二、通过授权公司总经理资产处置的议案。

【2008-07-26】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有关《传票》和《应诉通知书》,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2003年1月2日,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下称:罗湖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柳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和《质押合同》约定:罗湖支行向桂柳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并由桂柳公司提供以其拥有的电力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同日,罗湖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为桂柳公司与罗湖支行签订的上述《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全部债权提供担保。其中,2003年2月28日,罗湖支行与桂柳公司签订有关《借款合同》,罗湖支行向桂柳公司发放授信项下贷款人民币1.35亿元,期限72个月。截至2008年6月11日,桂柳公司尚欠上述《综合授信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1亿元及相应利息(下称:诉讼标的)。因此,罗湖支行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提出解除上述《综合授信协议》和《借款合同》,要求桂柳公司偿还诉讼标的以及由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诉讼请求。
    该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61.9048%的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的决议。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的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61.9048%股权(出资额1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债务人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及原梅县三龙水电站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与债权人和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丰顺支行签署的借款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包括修订或补充协议)项下之质权人的债权设立最高额质押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78960万元和欠息以及基于上述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等。
    公司同意将上述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内。同时,公司承诺今后如涉及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发生转让和抵质押等权益变更事宜时,将事先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丰顺支行并征得书面同意。授权总经理杨钦欢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丰顺支行签署上述质押项下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的决议。
    根据公司起诉深圳吉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对北京市富普博淳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的授权委托并同时终止代理合同。同时,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广东鼎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丙方)签订《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其为公司起诉深圳吉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乙丙方在所委托案结案(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并取得诉讼利益前不收取律师费,结案后甲方按其实际取得的诉讼实现利益的18%向乙丙方支付律师费。
    (二)上款约定的全部律师费,其中的70%甲方须在其收到全部或部分诉讼利益后的15天内支付给乙方;其中的30%甲方须在其收到全部或部分诉讼利益后的15天内支付给丙方。
    (三) 甲方在乙丙方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情况下,甲方应及时支付本合同所约定的律师费,未及时支付全部或部分的代理费的甲方须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乙丙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之日止。

【2008-07-11】
 刊登预计2008年上半年净利润出现亏损公告
    *ST梅雁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上半年净利润出现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31599063.51元),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预亏的原因说明
    由于银行利率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大,致使公司2008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2008-07-0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重大诉讼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6月27日、30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诉讼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柳州中院)下发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下称:柳州分行)与公司及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花水电)、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柳水电)、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古顶水电)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如下:
    解除原告柳州分行与被告红花水电于2005年12月22日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红花水电归还柳州分行借款本金29500万元及利息1987859.21元;红花水电以其抵押物和红花水电站23万千瓦机组电费收益权的19.1%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或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上述债务;公司、桂柳水电、古顶水电对红花水电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52674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1531740元,由红花水电、公司、桂柳水电、古顶水电负担。
    公司将以红花水电股权转让款解决相关诉讼问题。

【2008-06-2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梅雁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决议。
    董事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新外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由于在该意向书的有效期90天内,公司与广新外贸下属的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事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该意向书的全部条款从公告之日起自然失效,股权转让事宜就此终止。

【2008-06-2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梅雁召开股东大会。

【2008-06-1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6月13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6-1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8年6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并得到回复,截止目前及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影响公司股价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议、意向、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6-07】
 刊登转让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议案公告
    *ST梅雁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转让控股96.47%的子公司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1亿元,下称:红花水电)股权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广核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红花水电全部股权(该项资产已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转让给中广核电,双方协商同意以标的股权经评估的净资产价格12.24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2月29日)为基础,根据红花水电现状,确定转让总价款为12.3亿元。红花水电原有股东已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电站经营规模将相应减少22.8万千瓦,同时降低公司合并报表的负债总额22.05亿元(2007年12月31日审计数据)。本次股权转让如若成功,公司将可获得投资收益约7.38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25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8-06-04】
 自7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调出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ST梅雁自7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调出上证180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2008-05-24】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公告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柳州中院)于2008年5月20日向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柳公司)发出有关应诉通知书,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桂柳公司于2002年8月2日与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开发银行)签订《外汇转贷款合同》,向开发银行贷款36818472瑞士法郎,自治区财政厅(下称:财政厅)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之后由于桂柳公司未能按合同要求归还到期贷款本息合计1599634.04瑞士法郎(约合1300万元人民币),开发银行要求财政厅履行担保责任。据此,财政厅要求柳州市财政局(下称:财政局)履行反担保责任并扣除了该局的年终结算款1300万元人民币,用于冲减桂柳公司拖欠的13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财政局于2008年5月13日向柳州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桂柳公司对其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008-05-22】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梅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1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7年盈余公积金补亏的议案。
    四、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2008-05-21】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T梅雁召开股东大会。

【2008-05-14】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T梅雁重大诉讼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原名“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原告前身]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股权转让事宜,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引发诉讼,公司现将诉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04年9月13日,原告的前身与被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原告将持有的广发证券167945584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8.4%)转让给被告。由于股权转让手续一直未获有关部门的审批,双方于2004年12月26日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因被告的证券公司持股资格审批等问题造成股权无法完成过户时,原告同意被告将该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2006年6月期间,被告与他人分别签订了四份《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与原告《股份转让协议书》中涉及的股份全部转让了出去。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认为,被告在与原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违反了有关规定,该协议应是无效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是《股权转让协议》的附随协议,也应是无效协议。为此,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书》无效;判令被告将原告所有的8.4%广发证券的股份返还给原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召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关于起诉深圳吉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状》的议案。
    二、同意委托北京市富普博淳律师事务所(下称:博淳律师事务所)作为上述案件一审、二审的代理人,并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及同意该合同约定的特别条款:即当公司的相应权益得到部分或全部保障时,以法律文书所确认到公司名下的股权数额或股权以外的资金或其他财产的10%的标准作为诉讼代理费支付给博淳律师事务所。

【2008-05-08】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ST梅雁重大诉讼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西柳州红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花公司)、广西柳州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桂柳公司)、广西融水古顶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古顶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至4月25日期间,因银行借款及担保等事由引发诉讼,诉讼标的合计382817751.39元,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柳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柳州担保公司)与红花公司于2006年3月14日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约定由柳州担保公司为红花公司向柳州市商业银行(下称:柳州商行)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担保。由于红花公司未能及时偿还到期贷款,柳州担保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向柳州商行代偿人民币30340878.24元。柳州担保公司据此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柳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红花公司偿还其所代为清偿的款项及相应利息等费用,并要求桂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柳州中院判决红花公司支付柳州担保公司代偿债务款、违约金等费用合计32182901.24元。
    二、柳州中院于2008年4月7日向红花公司发出有关《应诉通知书》,中国农业银行柳州分行城中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柳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裁定冻结公司及红花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33050211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三、柳州中院于2008年4月7日向红花公司发出有关《应诉通知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柳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裁定冻结公司及红花公司、桂柳公司、古顶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2950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四、柳州中院于2008年4月16日向古顶公司发出有关《应诉通知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柳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古顶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4419943.92元。
    五、柳州中院于2008年4月23日向桂柳公司发出有关《应诉通知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柳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桂柳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20006718.23元,并要求红花公司和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第二至五项诉讼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
    为解决上述因借款所引发的纠纷,经协商,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红花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广核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事宜现正在协商之中。
    截止目前本公司没有其它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08-04-30】
 公布07年年报、08年一季报及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停牌一天
    梅雁水电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816元,稀释每股收益-0.0816元,每股收益(扣除)-0.0974元,每股净资产1.04元,净资产收益率-8.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4787781.09元,营业收入806023905.7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1087167.7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74421941.16元。
    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8元,稀释每股收益-0.008元,每股收益(扣除)-0.007元,每股净资产0.925元,净资产收益率-0.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089163.08元,营业收入157809361.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086573.3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56627463.48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7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通过公司拟将2007年末的盈余公积金245255344.05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出资954万元购买梅县恒安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位于梅县城东金盘桥26139平方米的土地。
    六、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投资766万元兴建储存尾矿库。
    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21日上午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2008年期间计划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梅县雁洋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石灰石65万吨,单价为每吨约26元(含税),合计全年总价约为1690万元(含税)。该采购事项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398万元;同时向其销售熟料6.5万吨,单价为每吨约275元(含税),合计全年总价约为1810万元(含税)。
    上述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日2008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从2008年5月5日复牌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梅雁",股票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为5%。
    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公司2006年度和2007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数。
    公司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期间,如果2008年度不能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如果2009年不能实现盈利,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期间,公司主要以电话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电话0753-2218286,联系人:李海明、胡苏平。

【2008-04-24】
 刊登2007年度业绩预亏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梅雁水电2007年度业绩预告调整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曾公告预计2007年全年实现扭亏为盈。现经初步审计,由于公司债务重组置入的部分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未能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稳健角度考虑,资产未办理产权过户的债务重组2007年度不进行确认,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进行冲回,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具体数额将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由于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

【2008-03-28】
 刊登重要事项公告
    梅雁水电重要事项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与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新外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公司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注册资本为11134万元,公司持有95%的股权)和梅县金象铜箔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公司持有70%的股权)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广新外贸下属的广东广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使之成为上述两家铜箔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后确定。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转让股权的具体比例和金额在签订正式协议时方能确定。

【2008-02-15】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梅雁水电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8年2月14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尚持有公司股份2226835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12761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07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8-01-30】
 刊登预计2007年度扭亏为盈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梅雁水电2007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经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度业绩扭亏为盈(上年同期净利润为-700928400.79元)。有关2007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200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正常,并且由于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债务重组方案、冲回所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出售所持"粤水电"部分股份、投资收益增加。

【2008-01-12】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梅雁水电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1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7年11月7日至2008年1月11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截至2008年1月11日收盘,梅雁实业尚持有公司股份24618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12761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907434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7-12-25】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梅雁水电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4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9618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0%,下称:梅雁实业)通知:自2007年11月7日至12月24日收盘,梅雁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尚持有公司股份26618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127614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907434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7-12-2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梅雁水电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二、通过关于同意将位于梅县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800亩工业用地抵付公司290140062.56元工程应收款的决议。
    三、通过关于收购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所持有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决议。
    四、通过关于与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决议。
    五、通过关联交易购买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所持有的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37%股权的决议。
    六、通过关联交易购买梅雁实业及李新云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决议。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激励方案同样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决议。

【2007-12-2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梅雁水电召开股东大会。

【2007-12-10】
 自2008年1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调入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梅雁水电自2008年1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调入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2007-12-04】
 刊登公司债务重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梅雁水电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通过的债务重组及股权置换意向,经对有关资产评估后,公司对原方案进行了调整,制定并通过下列债务重组方案:
    1、经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位于梅县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800亩工业用地(评估价为291199818.00元),抵付公司控股子公司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建筑)、梅县梅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地方政府的道路工程应收款290140062.56元。
    2、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洁源水电)将所持梅县龙上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979.79万元,下称:龙上水电)100%股权,按照每股一元的价格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公司,用于清偿对梅雁建筑债务35745168.09元及对公司的债务1400万元。
    3、公司与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东方公司将位于梅县程江扶外村土地34315平方米(按评估价每平方米1400元,总计金额4804.1万元)、梅县金盘桥6965平方米的土地(按照1400元/平方米的价格作价975.1万元)、梅县程江河堤的两块土地共31916平方米(按照1600元/平方米的价格作价5106.56万元)转让给公司,上述土地的转让总价为10885.76万元,用于清偿东方公司对龙上水电债务3800万元及对梅县梅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梅雁装饰)债务6917.34万元。
    4、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将所持有的梅雁建筑10.37%的全部股权计1555万股,按照评估净资产每股1.25元,作价1943万元转让给公司,代为清偿洁源水电所欠梅雁装饰工程款1929万元。股权转让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持有梅雁建筑100%的股份。
    5、梅雁实业及李新云将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4219900元)100%股权,按照评估确定的净资产作价27500万元转让给公司,代为清偿东方公司对公司的欠款107384682.78元、对梅雁建筑欠工程款142685092.62元;洁源水电对公司的欠款2000万元;梅县客都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欠款4156223.51元。
    通过上述交易,公司将收回应收款项7.4亿元。
    二、通过公司所属五个控股子公司的清算报告,关闭该五个公司的清算损失为5704887.78元。
    三、聘任胡苏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通过关于公司经营激励方案同样适用于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0日上午召开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07-10-31】
 刊登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
    梅雁水电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广东监管局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4月以来开展了治理专项活动,制定了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形成治理活动的整改报告,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7-10-17】
 公布2007年三季报
    梅雁水电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94元,稀释每股收益0.094元,每股收益(扣除)0.091元,每股净资产1.2元,净资产收益率7.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72935245.09元,营业收入591824901.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8203718.6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71485376.96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应收款清收原则方案,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经收回应收建筑工程款项约1.9亿元,尚余应收建筑工程款项8.41亿元。为了进一步加快应收款的清收,公司经与欠款单位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实业)等单位沟通后,拟作出如下重组方案:
    1、公司与债务人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房地产)签订《债务重组意向书》,东方房地产将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洁源水电)3亿股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转让给公司,用于抵偿其所欠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建筑)债务143070870.62元,所欠梅县梅雁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梅雁基础)债务1099356.13元,所欠梅县梅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务69173359.37元,所欠梅县梅雁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务51749478.69元,以及所欠公司的债务107549134.76元。
    2、公司与梅雁实业签订《债务重组意向书》,梅雁实业将位于梅县新县城800亩土地,按评估价格置换梅雁基础及梅雁建筑建筑工程应收款290140062.56元。
    如果上述债务重组所置入的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债务金额,梅雁实业将按照原作出承诺在一年内以现金偿还不足部分。
    三、通过公司进行股权置换的议案:经与梅雁实业等单位沟通,拟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调整:
    1、公司与梅雁实业及李新云签订《股权置换意向书》,梅雁实业及李新云将所持有的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置换公司所持有的梅县梅雁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广东梅县梅雁电解铜箔有限公司、广东梅县梅雁TFT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公司与梅雁实业签订《股权置换意向书》,梅雁实业将所持有的洁源水电8900万股股权按照公允价值置换公司所持有的梅县梅雁螺旋藻养殖有限公司的股权。
    以上股权置换意向签订后,各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有关公司进行评估,根据各公司的资产价值再确定股权的具体置换比例。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7-09-20】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梅雁水电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9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所持有的"粤水电"股票的决议。
    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9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二、同意关闭梅县梅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梅雁微纳科技有限公司。

【2007-09-1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梅雁水电召开股东大会。

【2007-09-11】
 刊登关于所持粤水电股票质押的公告
    梅雁水电关于所持粤水电股票质押的公告
    2007年9月7日,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将所持有的"粤水电"(证券代码:002060)1694万股的股票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2007-09-07】
 刊登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
    梅雁水电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关于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予以公告。

【2007-09-04】
 刊登拟出售公司所持有的"粤水电"部分或全部股票公告
    梅雁水电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08年9月3日之前在二级市场出售所持"粤水电"部分或全部股票(公司投资成本为2600万元,目前持有其1694万股股票,已过限售期)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19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7-08-2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梅雁水电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2007-08-28】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梅雁水电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本次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868 证券简称:梅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86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00元
    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00元
    4.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4.01元
    4.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4.02元
    4.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4.03元
    4.4      锁定期                                              4.04元
    4.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05元
    4.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4.06元
    4.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4.07元
    4.8      募集资金量                                          4.08元
    4.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4.09元
    4.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4.10元
    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00元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4.02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2,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08-23】
 刊登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及限售股上市公告
    梅雁水电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28日14:30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868";投票简称为"梅雁投票"。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5830125股将于2007年8月28日起上市流通。

【2007-08-14】
 刊登澄清公告
    梅雁水电澄清公告
    2007年8月10日,《证券市场周刊》刊登了一篇《透过"艳丽"的数字 六问梅雁水电》的文章,就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半年报提出六点疑问。就上述文章所报道的内容,公司经核实,作出相关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8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2007-08-13】
 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停牌一天
    梅雁水电因媒体报道需澄清,8月13日全天停牌。

【2007-08-08】
 刊登梅州地区所属电站电价上调公告
    梅雁水电梅州地区所属电站电价上调公告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通知,要求自2007年8月1日起,小水电上网电价不得低于39.54分/千瓦时(不含税)。据此,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在梅州地区所建造的坝头水电站(1.8万KW)、单竹窝水电站(3.4万KW)、丙村水电站(2万KW)、三龙水电站(2.4万KW)、丰顺梅丰水电站(2万KW)等电站的上网电价将从0.339元/千瓦时(不含税)上调至0.3954元/千瓦时(不含税)。上述电站中,除丰顺梅丰水电站在建外(其中一台0.4万装机的机组已投产),其余电站都已全部投产。
    上述电站的购电方均为南方电网,目前公司尚未与南方电网落实电价上调事宜。电价上调后,正常情况下公司每年约可增收2200万元人民币。

【2007-07-28】
 刊登更正公告
    梅雁水电更正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2《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3、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中的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应更正为"不低于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平均值的90%,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2007-07-24】
 公布2007年半年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梅雁水电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17元,稀释每股收益0.017元,每股收益(扣除)0.014元,每股净资产1.12元,净资产收益率1.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7389877.7元,营业收入353036503.2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1599063.5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124880721.78元。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2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续办35298万元的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担保方式为以公司所有的单竹窝水电站的电费收益权及全部机械设备作抵押。至此,公司在该银行的全部逾期借款已全部办理了续贷。
    三、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不低于资产购买价格和配套费用的原则对土地、房产等资产进行定价对外转让,当资产价值大于1000万元时,资产转让价格同时应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
    四、通过公司2007年向不超过10名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0万股---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在该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最低有效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00万股,超过10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4、锁定期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平均值的90%。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至发行结束之日起最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发行以前,因公司送股、转增、派息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变化的,发行价格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归还公司广西红花水电项目的银行借款。
    8、募集资金量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量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28日14:30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868";投票简称为"梅雁投票"。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本次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868 证券简称:梅雁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86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00元
    2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00元
    4.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4.01元
    4.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4.02元
    4.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4.03元
    4.4      锁定期                                              4.04元
    4.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05元
    4.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                        4.06元
    4.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                    4.07元
    4.8      募集资金量                                          4.08元
    4.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4.09元
    4.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4.10元
    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00元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4.02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2,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06-28】
 刊登债务重组公告
    梅雁水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所拥有的梅县丙村河堤土地使用权、梅县城东金盘桥梅雁大厦房产土地、梅雁TFT显示器有限公司11栋房产及土地等资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续办1.5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梅县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房产)、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洁源水电)等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公司与梅县梅雁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下称:水电安装)、东方房产、梅县双龙塑钢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双龙塑钢)等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同意双龙塑钢以其位于梅州市中高峰小区I、J、E、F、C、D首层1-8号店铺及K栋首层9号店铺合计2271.7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100元人民币的评估价为转让价,合计总价为1158.61万元,转让给公司。用于清偿东方房产欠水电安装款项1158.61万元,以及水电安装欠公司款项1158.61万元。
    公司与梅县梅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89.63%的子公司,下称:建筑工程)、东方房产等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同意东方房产以其位于梅州市金堡花园、钻石花园、金山花园的房产及客都新村D19栋土地使用权合计10669.59平方米,按有关报告书确认的评估价为转让价,合计总价为4936.99万元,转让给公司。清偿东方房产欠建筑工程工程款4936.99万元,以及建筑工程欠公司款项4936.99万元。
    公司与建筑工程、洁源水电、梅州市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宇建筑)等签订《债务重组合同》,同意广宇建筑以其位于梅州市金城花园、金龙花园及金山花园的店铺合计11278.46平方米,按有关报告书确认的评估价为转让价,合计总价为5179.07万元,转让给公司。清偿广宇建筑欠洁源水电款项5179.07万元,及洁源水电欠建筑工程款项5179.07万元,以及建筑工程欠公司款项5179.07万元。上述标的物中,位于金山花园及金龙花园合计6980.31平方米价值3479.29万元的店铺已设置抵押。
    本次债务重组实施完毕后,公司已计提的坏账准备(5637.34万元)将冲回,增加本期收益5637.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