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杀士兵案震惊台湾:屈打成招 草率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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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杀士兵案震惊台湾:屈打成招 草率枪决 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14年前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内发生的谢姓女童遭奸杀案,军方速审速决,枪决了嫌疑人江国庆。但“监察院”历经7年调查,12日公布调查报告,认定“国防部”违法指派反情报队以非法手段取供,江国庆恐有重大冤情。一时间,岛内舆论哗然,有人甚至批评军方反情报总队成了“东厂锦衣卫”。
列出七大疑点  据东森新闻13日报道,“监察院”12日针对14年前发生在台北空军作战司令部的女童奸杀案称,已“伏法”的江国庆可能遭刑讯逼供而坦承犯案,凶手另有其人。  1996年9月,5岁的谢姓女童被发现陈尸在空军作战司令部厕所外的水沟旁。法医解剖后证实她先被闷死,又遭钝器插入下体。军方在现场发现一把血刀,以刀追人,营区的4名士兵只有江国庆没有通过测谎,军方随即对他进行连续37小时的讯问取得自白书,法院又依据其自白内容判定死刑。诉讼期间,江国庆曾翻供,表示他因遭到刑讯才会坦承犯案。1997年5月,与江国庆住上下铺的许姓士兵因性侵犯女童被收押。他坦白称,曾与另一士兵奸杀谢姓女童,甚至连女童的衣服、性侵犯的过程都讲得清清楚楚,但“国防部”无视他的自白,反而判定他精神状况有异,不宜接受测谎。当年8月,江国庆被执行枪决。包括当时的政战部中将主任李天羽、少将副主任巾帼良等24人因此获得嘉奖。  案发后,江国庆的父亲四处奔走,“监察院”7年前重新调查,在12日公布的调查报告中列出七大疑点。像当时的“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后曾担任台湾“国防部长”)违法指派反情报队负责办案,“但遍查国防法令,没有任何规定授权反情报队行使军法警察权”。反情报队锁定江国庆后,随即以关禁闭、疲劳讯问和诱导讯问等违法手段取供,制作笔录过程也采取恐吓、诱导等方式。据东森新闻13日披露,历经14年后审讯笔录只剩下一份,从中可看出江国庆在诱导下,以被动方式描述案情,多以“应该是”、“大概是”回答,侦讯人员则说“放心好了,只要承认就没事了”。而遇害女童身上采得的阴毛囊DNA鉴定与江国庆不符,此证物却未提上法庭。《中国时报》13日感慨说,“军方从宣布破案、判刑到行刑不到一年时间,中间曾行文监察院,强调是科学办案,13年后来看真是莫大讽刺”。
被批是“东厂的锦衣卫”  目前,“监察委员”已要求“国防部”以当时女童身上所采到的阴毛囊DNA鉴定结果及“未送验之证物”,提起非常上诉,追回当年破案奖励。“监察委员”杨美玲说,事隔13年,已过了公务员惩戒追诉期,无法议处当时违法人员,但“国防部”必须在两个月内回复处理情况,若无悔过之心,“监察院”将依法提出弹劾。另一名“监察委员”马以工痛心地说,清查全案之后,只能问,“司法真的代表公平正义吗?”  岛内反响强烈。绿营批评军方失职程度简直“罄竹难书”,反情报总队既没有警察司法权,也没有军法的调查权,“居然可以任意对人刑求、逼供”。曾接受江国庆父亲上访的民进党“立委”蔡煌琅谴责当时的“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质问他“夜夜能眠吗?能心安理得吗?”要求“国防部”立刻道歉,并到江国庆坟上认错,予以“国赔”。国民党“立委”帅化民也质疑军方,“反情报队有什么权力去做这件事?政三管弊案,政四管匪谍跟情报安全,连单位属性都搞不清楚?是因为它(指反情报队)好用吗?”至于江国庆父亲,听到“监察院”重启调查后激动得要靠镇静剂才能平静下来。据东森新闻报道,江父在墙上钉着一张为江国庆定罪的军方官员名单,包括陈肇敏。  军方相当尴尬。“国防部副部长”杨念祖13日在“立法院”表示将尊重“监察院”的纠正,对于江父两度上诉都遭驳回,他说,军方已经在今年3月去函“最高军检署”研究,看是否提出非常上诉。至于是否给江家“国赔”,杨念祖称,将在收到“监察院”的纠正文后再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媒体披露“逼供阴招”  舆论则把矛头指向反情报总队。当年台军中没有独立的军法部门,军法处的军事检察官要办案根本无兵可用,一旦遇到重大案件,通常交由拥有较多人力和资源的反情报总队处理。《中国时报》13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负责调查江国庆案的空军反情报总队,在军中所有保防单位中以凶悍闻名,队中有专搞两面手法的“黑白双煞”,甚至有女性成员的“女罗刹”,而在刑讯逼供上更有“十大酷刑”,疲劳轰炸只是最普通的手段。知情者称,为逃避验伤,刑讯通常会让嫌犯既痛苦又不露痕迹,比如有一种废人双腿的方式,双腿不到3年就会因为严重风湿形同残废无法行走。其他常用手段还包括坐冰块、灌辣椒水或在衣服中倒碎冰。  《中国时报》13日刊登评论批评说,被要求限期破案的军方速审速结,甚至速枪决,快到连被害人谢姓女童的父亲,也是在行刑后两三周才知道,江国庆父亲甚至根本未得到军事法庭的通知,“江国庆案到底是不是冤案,从被告和原告家属都有话要说,可想而知,当年军方办案是如何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