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艳照事件网络传播观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8:11:12
闵大洪
 
2008年03月13日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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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大洪专栏
●崔永元:“艳照门”本身不能说明演艺圈道德问题
●“艳照门”呼唤网络新秩序
●“艳照门”事件:网络媒体社会责任之思考
自从1月27日,一张张香港艺人陈冠希与若干女星的淫秽照片在网上发布以来,在香港、内地,乃至整个华人区,掀起了巨大的波澜。其震撼程度,有人将其比作香港娱乐界的“911”事件。
这一事件从1月28日起便在内地引起反响,笔者除夕夜收到的一条拜年手机短信中这样写道:“在这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恭喜您不在郴州,不在国足,不在春晚剧组,也不在陈冠希的电脑里”。亦有网友春节期间在论坛中写道:“2008年春节最好的新闻大礼就是这两个道歉,陕西林业厅的道歉和陈冠希的道歉,两个道歉都是网民的胜利,都挖掘出了源源不断的内涵。”
2月1日,“不许联想”的博主“带三个表”(王小峰)发表《艳照畅想》,第一段写道:“有了互联网之后,人民群众多了一项活动――群体性间歇性狂欢。在没有互联网的年代,我们一般是靠打鸡血、红茶菌、甩手疗法、种君子兰、养小蚂蚁或者看春节联欢晚会狂欢。现在好了,狂欢的事情真是满城尽带黄金甲――一波接一波,而且越来越香艳,从《色戒》到《苹果》到胡紫薇再到陈冠希老师……争奇斗艳,春色满园。中国没有现实意义上的狂欢节,但在虚拟世界里,它比任何国家的传统狂欢节都好看,民众都有一个敏感的神经,像是药捻子,一点就着。”――这“群体性间歇性狂欢”一句,概括得太准确、太经典了。
媒体相关报道及网友讨论中,就这一事件的照片性质分别使用了“裸照“、“床照”、“艳照”、“淫照”、“欲照”“激情照”、“不雅照”、“色情照”、“私房照”等等字眼。本文为了行文一致,采用“艳照”,这主要是因为事件经过多日的演进内地网络已更多地使用这一表述,有的已将这一事件称为“艳照门”。
这一事件的引发及演进,不论是对艺人名声的评价、社会风气的思索,还是对网络传播的得失、网络管理的手法,都会有相当广泛和深远的影响,因此,这是一个难得的值得全程观察和分析的案例。
一、香港网络论坛是第一新闻源
被称为“真正属于香港网民的网络百科”的“香港网络大典”网站建立了一条“怀疑艺人床照流出事件”条目,详细记录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导言写道:“怀疑艺人床照流出事件源于2008年1月27日,‘艺人床照发布者’于‘香港讨论区’的‘成人贴图区’內,发佈了一幅色情照片,照片中的女子近乎全身赤裸,张开双腿並露出私处,被部分网民怀疑是本地艺人陈冠希与钟欣桐的房事照片。尽管该帖在数小時后被连文带图刪除,然而已惹起香港各大讨论区的争相讨论;随后有多幅疑似男女艺人的淫照被上传至不同的讨论区或新闻组,现時怀疑涉及的香港艺人有陈冠希、钟欣桐、陈文媛、张柏芝。香港警方隨即关注事件,及要求中国公安部、国际刑警介入调查。事件已导致多名香港网民被捕。”
从发布的照片尺度来看,明显触犯了香港《淫秽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但发照人显然抱有既定目的有备而来。被网民称为“奇拿”(killer)的神秘人,发照的时间和手法务求要轰动全港,甚至在警方发出警告后,依然不断发布新的照片挑战警方。有媒体报道:“发放裸照者就像收藏战利品一样,一片片积聚成一个秘密弹药库,寻机对外发射。2月1日凌晨,4万香港网民通宵守候在某讨论区,等候新一批裸照发布,令网络大塞车,是日晚上守候的网民多达10万人,服务器顿时瘫痪,直至2日凌晨,一张貌似容祖儿的裸照悠悠然出现网上……”(2月5日,BBC中文网:《香港观察:裸照风波的反思》)
报道中提到的“某讨论区”便是大名鼎鼎的高登讨论区,简称“高登”。“香港网络大典”中是这样介绍的:“高登是香港具代表性的讨论区之一,于恶搞方面尤其有名,亦是硬胶文化等不少网络次文化和术语的始祖。由于高登会员的言论和行为一般较为偏激,以致它经常卷入网站、讨论区之间的恩怨或大小事件之中。有人曾经评论,现实最黑暗的是黑社会,网上最黑暗的就是高登,甚至一度批评高登是‘网络黑社会’”;“高登创造和拥有不少独特的文化,如硬胶文化、改图和起底文化、男女互骂文化等等,对不少讨论区均有影响”;“高登亦成为一个网上意见收集中心,传媒不時将高登会员对各项社会事件的反应刊登在报上,成为报章杂志的取料基地”;“2006年巴士阿叔事件后,传媒对讨论区和网上言论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尤其是苹果日报,更开设网闻版,令芝麻綠豆的topic都可以上报”。
在警方的要求下,香港讨论区1月30日贴出告示,表示如再发现有人贴上该批相片,又或是求档、暗示、明示何处可下载有关照片的贴子或侮辱性言论,均会移走有关内容,或以禁言等方法处分有关会员,其他论坛的情况亦相同,于是网上明目张胆进行传播的势头得到阻止。
此次艺人“艳照门”事件成为香港传媒连日报道的重点,甚至成为报纸头版头条的大新闻。互联网成为肇事的源头,成为事件演进的重要因素和事件“爆料”的第一新闻源,在今天已是不争的事实。
二、内地网络对艳照的传播失控
香港艺人艳照在网上的传播,由于警方高调的介入有所收敛,但未曾想到,网络传播的跨地域特性,使得内地网络顿时亢奋与火爆起来。2006年香港曾发生手机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后产生巨大反响的“巴士阿叔事件”,然而这一事件并未在内地网络形成轰动效应。显然,跨地域产生影响的网络事件一定要具备若干必要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新奇性与接近性。巴士阿叔事件是发生在公交车上的一起纠纷,在内地在公交车上发生的的冲突、骂架乃至肢体冲突司空见惯,这两年视频分享网站也有不少这类视频,但都没有形成网络事件。何也?缺乏新奇性。此外,巴士阿叔事件的当事人、环境、甚至语言(粤语),对内地大多数人来说难以引起共鸣,而“艳照门”事件则不同,陈冠希、钟欣桐(阿娇)、张柏芝等香港艺人在内地知名度很高,对众多“粉丝”而言,他们是太熟悉的“熟人”。如今,公众人物的丑闻是最抢眼的新闻,是最具消费价值和娱乐价值的新闻。因此,当陈冠希与诸多女星的艳照曝光,一下同时具备了以上两个特性,加上人们的“窥私”心理,便形成了绝对的刺激性,在传播中也就轻而易举地形成了轰动性。
因此,这一在香港引发的网络事件,在警方高调介入传播势头有所收敛后,内地网络的传播势头却越来越猛。1月31日,香港《大公报》报道称:“事件却在内地愈闹愈烈,在某热门讨论区中,仍有人贴出有关连结,供人下载有关照片,而其中一篇讨论该事件的文章,至昨晚9时,累积点击人次已高达427万多,记者隔一分钟更新页面,点击率就激增1万。由于内地网站不受本港法律所限,论坛内轻易可见有关照片转载,甚至有网友制成‘全套照片’档案供人下载。”2月1日,香港《明报》2月1日报道称:“艺人裸照风波发展至今,不法之徒已转移阵地,将裸照张贴于内地的网上讨论区,内地多个网站继续肆无忌惮转载18张裸照,其中某著名讨论区有关帖子,在短短3日间点击率迅速突破1000万人次,平均每秒便有近40人争相浏览。内地当局应该立即行动,加强执法,制止裸照继续流传,以免进一步伤害当事人,亦避免香港警方的努力付诸东流。”2月9日,《明报》再次报道称:“有内地网站仍不断转贴裸照下载点的连结,内地网民更揶揄香港网络‘无民主’,大陆‘有人权’。港网民悄悄转往内地网站下载裸照,又在本港的讨论区留下暗号,指示其他网民往内地‘避难’,终令裸照完全失控,警方禁无可禁。”
春节期间,内地众多网民被这一事件所娱乐,传播势头达到高潮。转照者,乐此不疲;求照者,心情迫切,都对新一批照片的发布而期待。在集中传播的论坛及贴吧中,满目皆是“无码照片”、“全套照片”、、“系列照片”、“最新照片”等链接下载的招徕。有网民在帖子中这样写道:“这几天四处听到陈冠希的床照门事件,但看到的都是打了马赛克的图片,非常不爽,终于让偶找到一个无码的全系列图片,恶爽,哈哈!”传播浪潮中风头最劲的是天涯社区内的相关讨论版块,其中最火的是1月28日10点24分由署名“香港讨论”网民在“娱乐八卦”讨论区贴出的“陈冠希和钟欣桐的上床照片!是不是真的呀???(转载)”,在短短几天内形成了所谓的“天下第一高楼”。2月9日《明报》的报道称:“内地一条最瞩目的“讨论串”在短短两周内,已有2000万人浏览、超过10万人留言,贴满疑似艺人裸照的连结,被公认为裸照流传的最大平台,每天有数以万计网民通宵守候在该讨论区,等待最新裸照。有人声称上班、吃饭时也不停监视,睡觉时则由朋友轮班等待。”2月8日,这一讨论区曾一度被封,引起网民的愤慨和抗议。至2月11日,这一“高楼”已有800多页,有网民发帖称:“起床第一件事,盖楼找图!!!!”。亦有网民描述:“整个华文区淫民都一起在天涯第一淫楼内欢度春节,团结一心,春晚几十年没有办到的事,天涯八卦区几天内就办到了。”
香港艺人床照事件在内地的传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民的互动传播活动,二是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报道活动。这一事件无疑是重大社会新闻,因此不少都市类报纸纷纷跟进报道,有的还配发了评论。不少网站,尤其是一些门户网站则立刻开设专题,全面而详尽的报道事件进程及提供大量背景资料。在内地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新闻报道,不少是直接编发香港媒体的报道,在刊发艳照时,都会做打格和马赛克处理。  (转自闵大洪博客)
三、艳照事件网络传播特点
香港艺人床照网络传播之快、之广,是与网络的功能与技术密切相关的。在这一事件中,讨论区、新闻组、博客、相册、打包下载、关键词及图片搜索等功能都在传播中发挥了作用。有意思的是,香港警方的处理手法遭质疑后,助理警务处长黄福全于2月4日在记者会上澄清执法问题,指网民私下向朋友传送淫亵或不雅照片不算犯法,“2月5日网民即显得很‘听话’,‘活学活用’钻法律罅,只以电邮或MSN等方法私下传阅有关相片,但一传十,十传百,相片还是以极速扩散。在网上流传的疑似艺人色情照片共有3张,分别疑似钟欣桐、张柏芝及陈文媛,各人均在为一名男性口交,但相中并未见该名男子是谁;另外还有两张不知相中人身分的半裸照。由于相片是以‘人传人’方式传开,暂无法确定在何处首先出现。”
对执法的警方来说,追查到发照源头的IP地址是破案捕人的前提。但香港媒体报道称,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黑客指,要根据IP地址追寻源头其实非常困难,有不少黑客程序可以隐藏自己的IP地址。此外,目前很多人使用无线上网,照片发布者只要用Notebook连接免费Wi-Fi连接点,便可轻而易举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除讨论区外,还有一种类似BT共享软件的foxy,可让使用者快速发布及下载档案,本周三凌晨,记者就发现有500,000名使用者连接的foxy。所以肇事照片流传速度之快超乎想象,要想找到第一个发布源头更是难上加难。”在内地网络的讨论区,可见到这样的帖子:“如果你是奇拿,拿到了照片,你会怎么做?前提是:你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又能把照片传阅给广大淫民。——我想到的最简单的办法是:找一个高度匿名代理,到天涯申请一个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帐号然后每隔12小时公布5张。”
在这一事件中,除艳照大量地不可阻挡地传播外,网民对艳照真伪的分析(事件前期)、对香港艺人不良道德的愤慨、抨击及不同看法、评价的交锋是传播的重要内容。
由于PS技术的滥用以及以往多次上当的教训,当第一批陈冠希等人的照片出现时,网民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这照片是真的还是假的。但一些细心的网民特别是一些专业的网民进行了对比分析,如从房间布置、女当事人手上戴的戒指、身上的纹身等,断定这批照片毫无疑问是现场真实照片。内地有网民在帖子中写道:“周老虎的照片居然会有人相信是真的,陈冠希的照片居然会有人相信是假的。”在陈冠希发布道歉视频后,有关照片真假的研判和争论便基本停止,网民的矛头便直指香港艺人的道德。有网民在帖子中写道:“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从来不以身作则,无事的时候就用尽做公众人物的招数,有事就一句我有隐私权。”新浪网的调查数据显示,伴随声讨浪潮,恶搞当事人的作品也不断涌现。香港艺人的众多粉丝,不愿意看到或是根本不愿相信自己的偶像有这样的丑闻,于是纷纷挺身而出进行捍卫,于是网上拥星派和反星派的争论火爆开场,言语上的攻击你来我往。有拥星派留言道:“我爸是高干,脾气很暴躁”,成为这场争论中的名句。
现如今,互联网还是集体行动的号召者、组织者。在香港方面,网民抗议警方选择性执法的行动不断发生。2月3日,约30名网民到湾仔警察总部示威。2月4日,有网民发起捐款助第一个被告钟亦天行动,至当晚为止获得12.8万人回应,每人捐出100港元。2月4日,有网民通过香港讨论区,号召2月10日(大年初四)举行游行。随后又有网民开设专门网站,约1000个网民在上面留言声称自己会参加游行。被称为“210”的网民游行如期举行,报道称有500人参加,警方估计仅有250人。
四、网络管理与网络传播伦理再思考
在这次艳照事件中,香港警方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手法,一方面要求网络服务商尽快清除相关照片,另一方面展开搜查、拘捕行动,从1月30日至2月11日,已有9人涉嫌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禁止发布淫秽物品”的罪行遭拘捕。警方指出,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作出发布、管有或传入,均属犯法,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1月31日,警务处长任达荣称,无论传送或转贴不雅或淫亵物品,均属违法,甚至是以手机或电邮转寄亦可能违法,呼吁市民勿以身试法。被问及网上流传一些经“打格仔”的女星裸照,任达荣则表示,转载的“格仔相”是否属不雅物品,须由淫亵物品审裁处裁定。由于网民的强烈反弹,2月4日,黄福全助理处长在记者会上又做了如下阐述:一般“管有”淫亵及不雅照片,“私人欣赏”并不犯法;“管有”及友人之间的传送、“公诸同好”也不犯法;但“管有”并以之作为向公众发放,则为法所不容。而艺人“淫照”在网上向公众发放,明显已抵触法律,才有搜查、拘捕之举。香港网民对警方执法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选择性执法,不查陈冠希反而拘捕普通网民;关于保有、传播艳照涉嫌犯罪的说法前后矛盾,让公众无所适从。显然这一事件在网络管理层面有不少教训值得汲取。
这次“艳照门”事件在内地的网络传播,实际上已成为一次网民群体性大规模传播淫秽照片的行动,而且带有公开性,这种情况前所未有。对于论坛讨论区,特别是网民的传播责任,不少网民持有“转载无罪,转贴有理”的认识,陷入一种莫名状的搜图和转贴的狂热之中。而身为家长的网民,则再次惊呼:“网络就是教坏小孩子的地方吖!”
随着事件的演进,一些理智的声音在网上出现。如2月11日,署名“我愛堀北真希”的网民在凯迪网络的“猫眼看人”论坛发帖《陈冠希一棒打出中国网络原形!》,文中写道:“一般来说「四级仔」,也就是「真人演出、无马赛克」的东西还是要避一下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这几乎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共识。不信你在美国还是日本,在其境内服务器上的非成人公共论坛上散发「四级仔」,你看你会不会被抓去关。紧抓「大头思考」的言论,放任「小头闯祸」的照片,这绝对不是一个健康的制度,放眼中国的门户网站,常常习惯用「腥色膻」的头条搏点击,就算是门户大站也不例外,这点无怪乎张殊凡小朋友要说「很黄很暴力」了。因为卖「裸体加尸体」的是小报与八卦网站的行为,有点格调的传媒绝不能以此为生。”
还有署名“叶轻扬”的网民,2月11日在天涯社区发帖《也谈“艳照门”——别在“群体窥私”的狂欢中迷失了自己的良心》,写道:“有位清醒的朋友不满于网友们对“艳照门”的疯狂,怒斥说“这个民族是最不配拥有民主的民族”,话虽偏激,但亦发人深省。对“民主”我没有什么深入研究,但尊重他人的隐私,应该是民主的一个必备前提和一位公民的重要素质吧。所以,醒醒吧,别在“群体窥私”的狂欢中迷失了自己的良心。一边看着、传播着别人的裸照,一边还要痛骂她们道德沦丧猪狗不如的网友,你们离人格分裂很近,离良心很远,离民主更是遥不可及。”
香港凤凰卫视记者闾丘露薇就这一事件在自己的博客中曾写下两篇文章:《在香港,这样做是犯法的》(1月31日)和《阿娇站出来之后》(2月11日)。她在前篇文章中写道:“一直觉得,内地的网站,在涉及到情色以及性方面的图片,文字等的尺度,要比香港宽的多。虽然警方也打击色情网站,但是打开那些门户网站,在首页,就可以看到露骨,挑战尺度的文字和照片,被称为热图,这也是中国特色,把主流姿态和小报风格融为一体,而大家也见怪不怪。这次照片事件,当然有不少的媒体在那里暗自偷笑,因为可以打着公众知情权的名义,刊登这些照片,只要不踩到法律的底线。想起前些日子不少网站登出了少儿版“色戒”的照片,不管这些照片是如何拍摄到的,如果是刻意导演,那末是否有法律去保护未成年人?如果是真实发生的,那些容易令人遐想的文字描述,是否也侵犯了未成年人,是否在踩法律的界限?至少,有没有想过,用批评的方式传播这些图片,实际起到的是怎样的效果?”
她在后篇文章中写道:“事情已经发生,相信也引发青少年的好奇,毕竟涉及的是他们的偶像,要他们不闻不问这些照片,真的有点点难。但是任何负面的事情,只要从积极的一面出发,还是能够发现好的一面。如何让青少年透过这次事件,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如果看待偶像,都是学校,家庭需要做的事情。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告诉青少年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从道德的角度,告诉他们那些是不为社会所容的,从人权的角度,告诉他们那些是需要保护的。不要让青少年,能成为这次事件的间接受害者。”
因这次“艳照门”事件,网络传播伦理的种种问题再一次突显在网站和网民面前,让所有的人不能不思考。如果人类在道德底线和传播底线方面没有清醒认识且缺乏有效对策的话,那么,遭到最后惩罚的,只有人类自己。(转自闵大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