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心得第15期-谁能识权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2 17:50:20

论语心得第15期-谁能识权字

《子罕》篇第九·三十。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猛不丁的,孔老爷子给咱来了个排比句,“可与”和“未可与”重复出现三次。我们都知道,“与”是个连词,前后得连接两个名词,但这里没有。原因有两个:第一,因为古文的习惯,前后名词被省略了;第二,老爷子故意不说。
 省略现象在文言文中到处可见,就跟北京现在满大街的老外一样。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段话就应该翻成,孔夫子说,(你)可以和(他)是同学,但毕业之后会找不同的工作;你们可能做同样的工作,但不一定有一样的原则性;你们可以坚持同样的原则,比如说都想赚个1000万然后退休钓鱼,但是未必在实现的时候能有同样的灵活性。
 这是最平常的解法,也是《四书集注》的解法,问题不大。问题出现在“经权”之辨上。经是原则性,权,按照《四书集注》的解释,指的是杆秤的秤砣,用来称量物体,引申为知道轻重的意思,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灵活性,做事情要懂得变通。
 程子(程颐)甚至“叫嚣”说,从汉朝之后,就没有人认识权这个字了(自汉以下,无人识权字)。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他在批评汉朝的儒家。汉儒认为,灵活性体现在权变,权变就是违反了原则但合乎天道,于是在这个基础上发明了很多“厚黑学”的权术。程子大叫一声,“全她娘错了!”(皆非也!)他认为,“权只是经也”,便否认了灵活性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把宋明理学称之为“教条主义”,真是一点不过分。
 其实,全中国人民都晓得,不懂权变的人,在现实社会中,别说能做成事,估计连做事的机会都没有。中国历来就崇尚“有经有权”这样的说法和做法。比如说,古时候官员们如果父母亲死了,甭管你官多大,一定要马上停薪离职,回老家守孝27个月。这27个月内,不能看电视,不能下馆子,不能和老婆有性生活,这叫丁忧。因为“孝道”是最大的经。但是呢,如果皇上老儿觉得离不开你,或者某个地方特别需要你,朝廷便会下圣旨让你“擦干眼泪,继续上路”。这叫夺情。因为祖国人民需要你,所以你不得不做出一点牺牲,所谓“忠孝不能两全”。这样做,毫无疑问便是变通,是权变,是“反经”。《孟子》里面有句话,叫“权者,反经而善者也。”
 不过,任何东西都需要有个度,灵活性也不例外。太灵活了,来东风往西倒,来西风往东倒,那么恭喜你了,有两个称呼特别适合你,一个叫“乡愿”,一个叫“墙头草”。因此,没有确立原则性之前,就想大力发挥灵活性,就像没学会站就想跑一样,一定会摔个“平沙落雁屁股朝天式”。(未能立而言权,犹人未能立而欲行,鲜不仆矣。《四书集注》)
 要“立”其实很难,尤其在现今这个理想缺失、商业化泛滥的时代。但是,“立”了之后要“权”则更难。“权者,圣人之大用。”说明,圣人与贤人的区别在于,贤人是那种“为了高尚而灿烂死去”,而圣人呢,是会“为了高尚而卑贱活着”的。这中间的分别,我们平民百姓也看得明白。
 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发现孔老爷子在讲这句话的时候,究竟想把谁作为主语,又把谁作为宾语。那两个被省略掉的“名词”即便从未出现,我们也都明白了老爷子的用意和用心。老爷子说这句话,决不是要告诉我们,哪些人可以和我们一起怎么样,哪些人不能和我们一起怎么样。他只是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四个阶段,或者说四个境界:学习,然后找到方向或者理想,然后形成人生观与价值观(原则性),最后还要懂得权变,懂得忍辱负重、装聋作哑,懂得从权。而懂得从权,是最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