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酒窖归“公”归“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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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五粮液酒窖归“公”归“私”?

作者:张华勇 来源:中国酿酒网-中国酒业 日期:2010-06-17

      自去年以来,五粮液先后两次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先是调查门事件,然后是窖池事件,这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个企业的事件。透过现象看本质,五粮液每次曝出的真相或者说是“有争议的真相”,是对整个行业的考验,更是对整个酒行业诚信度和透明度的考验。

五粮液窖池事件简述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白酒酿造的特点就是好酒要有好窖池。酿造五粮液的酒窖窖泥不仅有“泥巴国宝”之称,更是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
      但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这16口明代酒窖至少在2009年12月29日前,都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从他人手中租来的,并已租用了近60年。而现在,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宣称,该酒窖是自己所有。
      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有西认为,五粮液集团提出的法律依据值得商榷,但从租赁现状来看,酒窖应该是尹家的。“如果酒窖不属于尹家,尹家就不可能享有将其出租的权利,五粮液就不可能跟尹家签订租赁协定。”他说:“在民事行为中,合同双方都认可物权是出租人的,双方有争议的话,就不可能有租赁关系存在。到2009年之前,尹家认为物权是尹家的,而五粮液一方也在认可物权是尹家的。没有物权就产生了租赁权,这是违背基本法律常识的。”
      他分析说,从酒窖的历史事实和现状来看,酒窖也应该是尹家的。尹家的酒窖的所有权属于土地权,一直到土改、文化大革命、反右,直到改革开放尹家所有的土地权都没有变化过,尹家的部分财产丧失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的。改革开放以后,五粮液开始壮大,宜宾市当地为了打响品牌,让酒厂扩张,就把酒厂附近的一条街征用给五粮液。而在这个时候,尹家的酒窖也一直没有被征用,这个现状一直持续到争议出现。而尹家酒窖上方的房屋被过户给五粮液时,没有处理好房屋下土地的权利。
      到2009年,虽然地上的房屋是五粮液的,但房屋下的土地和酒窖、酒窖旁边的宅基地和房屋都没有处理。是政府行为处理欠当导致了土地权和房产权的分离,双方都没有获得土地证。尹孝功也说,“我们索要土地证而一直未果,但五粮液也没有获得土地证。”
      “我们的《物权法》和《民法》规定,地上权依附于地权,地上的附属物是必须归附于地权的。房子不可能建在天上,房子必须建在土地上,所以土地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宜宾当地的处理不当就在于它将土地权和房产权分割掉——土地和酒窖是尹家的,房产权又发给了五粮液。这就造成了严重的财产纠纷隐患。尹家的土地权利一直没有丧失,租赁行为一直持续到2009年。”陈有西说。

考验诚信度,考验透明度
      尹家与五粮液如何具体纷争,结果会怎么样,这些并不是本文要重点探讨的问题。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在于——2009年12月29日之前的几十年里,五粮液一直在跟尹家签订租赁合同,这16口明代酒窖池一直都不属于五粮液,这个事实除了当事人双方,业内外知者甚少。五粮液向中国的消费者多年宣传自己的窖池如何宝贵,却没有向消费者说过这窖池所有权不属于自己,五粮液为什么要隐瞒这点?作为一家品牌企业,五粮液的诚信度、透明度有多高?
      如果酒行业的一家大型企业的诚信度和透明度都是有待商榷的事,那么消费者会怎么看整个酒行业的诚信度、透明度呢?
      有人会说,五粮液一直宣传其好酒出自好窖池,宣传本身没有欺骗,至于窖池的产权属于谁,五粮液没有必要向消费者告之。然而,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事件既然被披露出来,每个消费者都享有知情权。尤其是五粮液作为上市公司,股民们有权了解这家公司的方方面面。五粮液隐瞒了什么,是对股民不负责,是对消费者不负责,这家企业、这个正在高喊“国际化”的品牌,所接受到的诚信度、透明度的考验,是目前中国每个企业都在接受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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