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士陷“艳照门”男子胁迫发生性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8 07:08:59
  女护士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交往上了一名男美发师。幡然悔悟后提出“分手”,不料情郎却以“公布艳照”相威胁,让她一次次就范。

  终于,她选择了报警。手持“艳照”的昔日情郎因犯强奸罪,日前被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婚外之情

  问小静,重庆市万州区一家医院的护士,公认的美女。丈夫是公务员,两口子一直过着甜甜美美的小日子。

  2008年9月25日下午,26岁的问小静与丈夫因意见分歧,发生了争吵。就在她生闷气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邀请她出去喝酒。打电话的,是一家美发室的24岁男性美发师王某。自两个月前由王某为问小静做头后,她比较满意 ,此后就成了她的指定美发师,两人还互留有手机号码。

  王某曾几次邀约问小静同去游泳,均被婉拒。但此时的问小静正想出门散心,因此就同意了应邀前往。

  当晚,在王某等人的盛情劝说下,问小静喝了很多酒。次日凌晨,醉得晕晕乎乎的问小静与王某进一家宾馆开了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次月,不想再继续背叛丈夫的问小静向王某提出分手。不过,经不住王某的甜言蜜语,问小静很快又与王某和好,感情还进一步升温。问小静背着丈夫和王某频频约会。

 

“艳照”相逼

  2009年3月,考虑到自己毕竟是有家室的人,而且夫妻俩都有体面的工作,问小静再次打算结束这段见不得光的婚外情。她开始有意疏远王某:拒接王某的电话,婉拒王某的邀约。

  但是她却没想到,此时她已不能自由做主——因为王某手里有她的艳照。

    2008年底,二人如胶似漆的时候,几次激情过后,王某用手机拍了两人不少亲密照片以及视频。虽然问小静也因为担心资料外泄而反对保存,但王某多次向问小静郑重承诺:我绝对不给别人看;我过几天就会删除。

  2009年4月,受到冷处理的王某以艳照为“杀手锏”,限定问小静当天必须前往某宾馆找他:不来吗?那我就到你单位来找你,还要将照片发给你的同事、领导……

  据王某事后交待,当初拍摄艳照和视频他就是有意为之:只要有这些东西在手上,他就能长期控制问小静。也正是基于这种想法,删除了一些艳照的王某仍称删除内容早有备份。

  问小静如遭五雷轰顶。艳照公布、婚外情暴露,是问小静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

  被逼无奈的她只好顺从王某的意愿,来到王某事先订好的宾馆房间内……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王某凭借这些艳照为所欲为,除了对问小静进行威逼外,还不时“利诱”:“快过来,我把这些照片还给你……”“这是最后一次,我以后将把你彻底地忘记……”

  问小静只好一次又一次委屈自己。

  但她一次次的屈服,并没有让王某放手。在一次所谓的“分手酒”后,王某又企图将问小静强行带去开房,问小静极力反抗,两人为此发生了抓打。

  为摆脱这个男人的纠缠,其间问小静也曾警告王某,称她将报警。

  “大不了坐几年牢,出来后我杀你全家。”王某说。

 

离婚报警

  一连串的恐吓和威胁,让问小静处于极度恐慌之中:吃不好,睡不好,容颜日渐憔悴,还经常偷偷哭泣。

  有一段时间,问小静还准备自杀。在遗书里,她这样写道:既然无法摆脱“魔鬼”的纠缠,只有带着所有的伤痛和罪恶,悄然离开这个世界。

  王某更加肆无忌惮,竟然不时将电话打到问小静的家里,而且一打就是几十个。

  2009年9月14日,王某再度对问小静发出“邀请”,但问小静拒绝了。

  恼羞成怒的王某为报复问小静,把电话直接打到了问小静丈夫的手机上,并发送了两张自己和问小静的亲密照。

  如他所预料的那样,问小静的丈夫很快就气急败坏地找问小静盘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问小静羞愧难当,只得如实向丈夫哭诉了自己和王某之间的事情。随后,为拿回照片,问小静向王某的母亲电话求助,希望她能劝王某放过自己。

  但厚颜无耻的王某却提出:如果你和丈夫离婚并且把离婚证给我看了,我就把资料还给你。

  第二天,心存侥幸的问小静和丈夫被迫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可是,面对问小静“如约”拿来的离婚证,王某依然拒绝交出资料。一时的糊涂,让自己备受屈辱,更让家庭支离破碎。问小静几乎崩溃了,幸好家人和朋友给予了她极大的宽容和支持。

  9月17日,问小静终于鼓起勇气向万州警方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了她和王某的手机对话录音。

 

强奸获罪

  报案当日,王某即被警方抓获归案,并于次日刑事拘留。

  归案后的王某没了往日的张狂,他低头认罪,并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不久前,万州区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王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王某的辩护律师提出,王某与问小静是通奸关系,只是最后一次才对问小静有胁迫行为,但此次又属犯罪未遂。辩方认为,法院只能对王某按强奸未遂定罪量刑。

  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以揭露被害人隐私的方式相要挟,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王某在归案后能自愿认罪,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综上,万州区法院日前一审以王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为这段婚外情案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