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原总督学受贿千万始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7 04:16:48
 

吉林省原总督学受贿千万始末

本报记者 雷宇

    于兴昌在案发前出席活动时的照片。

    (资料图片)

    报道说:9月26日,吉林省纪委召开会议,通报今年以来查办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高校独占两席。

    首当其冲的就是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正厅)巨额受贿案,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李伯承受贿案也位列其中。

    更大的地震则是此前不久,吉林省原总督学于兴昌受贿千万元弊案的“尘埃落定”:这位多年来吉林省教育界落马的第一个正厅级干部受贿上千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果不是因为一桩房地产案子扯出于兴昌,他现在应该已经平平安安地退休了。”多位教育界人士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感慨。

于兴昌,男,吉林德惠人,1949年7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上个世纪80年代末,于兴昌迎来人生的重大机遇。

    年仅30多岁的他被任命为当时光电分院的党总支书记,在这所以光学起家的高校,这一龙头院系的“班长”无疑被寄予厚望。

     1992年,于兴昌上调省高校工委。从此,于兴昌开始在教育系统平步青云。  先后担任过省高校工委党建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等职。

    其后的经历在一审判决书中清晰可见。因为围绕于兴昌的159笔受贿,全部发生在这一阶段。  

     2008年6月18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20名拟任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于兴昌位列第一,拟任职务为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一年之后,随着纪委的双规,这一切戛然而止。  

延边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2001年~2009年,于兴昌利用担任吉林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总督学的职务之便,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剂专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案54起,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其中于兴昌分得801.8万 元。另外,于兴昌有1000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总计159笔受贿记录中,除最大的一笔122万元贿款源自替人拿地之外,其余皆与考试录取、调整专业等有关,每笔贿款少则5000元,多则20万元,就连于兴昌自己也说,“请托的人太多了,有些实在记不清了。”

2009年12月30日,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教育厅何文博副厅长做了专题报告,于兴昌腐败案件被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

    报告称,于兴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腐败问题虽然是发生在他个人身上,但严重败坏了教育系统的形象。针对这个问题,省教育厅党组及时采取措施,用于兴昌腐败案件作反面教材,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据称,于案后,吉林省教育厅领导带队组成3个调研组,进行高校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同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个别干部苗头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教育。

    报告还称,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年来,教育系统立案、查处案件74件,结案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

    在这次会议上,吉林省教育厅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卢连大对于兴昌案如是定性:“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阅读全文)

 

教育高层频频落马折射监督缺失之痛

本报记者 雷宇 实习生 庄郑悦

    于兴昌的受贿案远不是个案。

    国庆前夕,在吉林一省之内,就传出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正厅)、长春师范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李伯承因巨额受贿同时落马的消息。

    而在于兴昌双规前后,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弊案传出,一时震惊全国。此前,高教大省湖北就有包括部属院校武汉理工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校级领导因涉贪、受贿等身陷囹圄。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纪委特约研究员邵道生曾对此给予深层解读:以前高校的腐败问题并未得到充分暴露,而“这几年高校在‘大跃进’背景下存在着巨大的利益诱惑,在利益重新调整之时,有钱人和有权人就会勾结起来切这块利益蛋糕,高校也不外乎如此”。

于兴昌先后担任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兼吉林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正厅级),对吉林省内40余所高校200余名厅级干部的提拔和使用有着相当大影响力,由此也形成了新的利益链条。
背后的原因就在于,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各级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均由教育主管部门任命,后者还同时拥有学校的管理权、财权和考评权。学校的人事任免和资源分配大权均掌握在上级机关手中,对于上级领导的“旨意”,学校当然不敢违背。

    一个颇有意味的细节是,检察机关在于兴昌家里搜查出的购物卡就多达960余张,面值从500元到1万元不等,仅此一项就价值90余万元。调查中发现,于兴昌的银行存款在年节前后都会出现大幅增长。(阅读全文)


于兴昌落马,让一张纠结隐秘、盘根错节的利益网渐渐浮出水面——

弊案揭出部分高校腐败的隐秘角落

本报记者 雷宇 实习生 甘晓
当地高校的一位工作人员李侠(应被采访对象要求,化名)认为,于兴昌案发有其个人贪欲无限扩张的一面,如果于兴昌仅仅是在教育系统内部操作,受益人不可能 举报,他也就相对安全;但他涉足房地产,让手下的官员去协调房地产商,这样风险就大了,房地产商一出事自然会把他供出来。

    李侠发现,于兴昌案中,高考录取的受贿案件最多,达104笔,受贿金额达379万元;其次为校内转专业,有29起,金额约173万元;此外还有上重点中学、重点小学、国外考试机会等均成为交易内容。

    李侠认为,于兴昌案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样本,检视其落马轨迹,一张纠结隐秘、盘根错节的利益网渐渐浮出水面,而高校里的这些有利可图的隐秘角落终于暴露在公众视野下。

    同时,于兴昌一案牵涉学校之多,省内大、中、小学莫不涉及,其中包括吉林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30余所高等院校和专科院校。

    “这种资源交换,没有约束,让高校成为腐败的一个重灾区。”李侠认为,加强制度建设,应该从源头上去研究。(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