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轻易认错,也不要刻意忏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9:53:42

[安子曰] 人们太善良,根本注意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携道德以报复的人,即提着道德这把刀子杀人的人。的确,我们要警惕并不能给我们增加快乐的那些道德,要拷问那些使我们十分不爽的道德,甚至不要迷信社会公德,更不要迷信意识形态培植出的所谓“道德的楷模”。诚然,我们要参照通用道德标准,但无论是善还是恶,都不要囿于道德标准,更不要将别人的道德标准,当作自己必须照办的道德标准。

 

舍斯托夫在其《无根基生活集》,有这么一段话:

 

我不知道是什么更使我们感到恐惧:是人的天生无知无识,还是我们的本性怯懦?虽然这两种因素是相互制约的,但是人们却不愿直接面对它们,因为害怕。害怕是什么呢?自己往往也说不清。大家感到最可怕的是对“规则”的破坏。人们都相信,有些规则开天辟地以来就有,如果没有或者超越这些规则的话,那就意味着死亡。我们的精神视力为自己创造了如同自然视力一样的有限视域。

 

我们为什么要组成社会、建立组织、制定规则、实施法律?因为没有这些,就会回复到社会达尔文主义述说的状态,亦即“人对人是狼” (Homo homini lupus)的“霍布森丛林”状态。弱肉将被强食,优将胜,劣将汰,恶将泛滥,善将遍寻不见。没有人能保证其一生都会处于强者和优势地位,因为任何力量对比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光阴在流转,世事如拿云。人人都可能在风水轮流中失去优势,沦为弱者。正是如此,人人有“怕”,才会服从社会道德的规范与法律的约束,支持制定科学公正合理的游戏规则,支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如舍斯托夫所说:我们害怕什么,自己往往说不清楚。但人类社会从历史实践经验中建立起来的共识,最害怕的是对社会规律的破坏。为了确立是非、区分善恶、明辨美丑,是是非非、扬善抑恶、变丑为美,人类社会确立了一些规则。普罗塔哥拉有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这句话实际上只说出了一个真理,即是非善恶美丑尽在人心中,在我们的头脑中,换句话说在我们的主观意识中。那么,这句话包含的显著缺点就是:判断科学、道德、艺术的标准,完全可能随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如此,我把它理解为“精神视力”的弱处。我们的精神视力是弱的,“如同自然视力一样有限”。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群具有不同的善恶标准,这是我们都能明白的。可是“具有同样的血液和皮肤,而且分享同样的一分神性”(舍斯托夫语),为什么还会有不一致的善恶标准呢?《自然法典》谈到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时认为,从本性来说,人倾向于从自己出发判断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而这是出于自我保全的需要;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使人感到不快、冒犯或伤害人的,都是恶!《自然法典》认为:“出自灵性原因而造成不快、触犯或伤害作用的,即为道德之恶,存心行此恶的人便是恶人。”

 

俗话说:“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人的怨恨起源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可以是天都要塌下来的大事,更多的是针尖对麦芒的小事。小事何以累积成怨恨?其心理机制是这样演变的:首先是内心不认同某人或某事,感到不情愿、不快乐甚至厌恶,而后引起心中的抵触情绪,包括心中觉得烦闷、深度厌恶。如果这些负面情绪既得不到缓解,又找不到自圆其说的解释,累积下来,就是一团浓重的阴影。如果继续受挫,或受到某人的羞辱,哪怕“羞辱”是他自己想当然的,他也会信以为真并迁怒于人,随之将心理阴影投射到与其所憎恶的人的同类。如果他的事业或生活继续受挫,他就会判定系属于所憎恶的人或其同类所施加的阻挠,从而负面情绪越积越多,阴影越扩越大,越积越厚,最终可导致他对整个国家或整个社会的的强烈不满与憎恨。

 

判定善与恶的是具体的个人,常规情况下,根据对判定物的主观感受是否接近一致来判断。多数人认为是好的,我们说是善的;多数人认为是坏的,我们说是恶的。而与多数人的判定不一致的,要么是先知,掌握的是真理;要么是谬误,出于成见,或过于偏颇。

 

善是什么?有人将它等同于道德,有人将它等同于美,其实这些说法都只是通常的情况,忽略了大量大量的例外。如果说道德是善的,只是说它维护了当时的社会稳定与统治者的利益,而道德对新生事物与科学观点的压制则被忽略。如果说善是美的,那是说善总是给人带来愉悦的感受,使人感到亲切,但我们分明知道一些警世的人,他们嘻笑怒骂针砭时弊,甚至敢与当权者叫板,表面上看是在做“恶人”,往往被当局者目为“小丑”和“刁民”,实则是行至善的醒客(Thinker)!所以,彼时彼地的善恶分别,只是彼时的主体从主体身份、利益及与其所处的境况出发所得出的结论。换了时代,换了角度,换了身份,或者换在主体,关于善恶的结论可能会大异其趣,甚至是截然相反。

 

同样是破坏,有善意与恶意之别,也有过失与故意之分。人与人的关系,与人与物的关系,就道德层面上不能类比,因为物是无善无恶的。如果只是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则不足以证明是人之恶。但人与人之间,则容易生恨结冤。因为人与动物相比,人有记仇的习惯和报复的观念,虽然动物也有此类似的“记恨”与“报复”行为,但绝不象人与人那样仇满胸,恨满腔,不共戴天,势不两立!

 

有道德的人,乃是报复欲望最强的人,他们把自己的道德,当作最顺手、最精致的报复武器来使用。他们将个人的鄙视或谴责变成为普遍的、必须的谴责,也就是说,他们想让所有人都能跟他们一起扑向被他们谴责的人,以迫使被谴责者的良心,也能站在他们一边。只有这样,他们也才能彻底满足而心定神安起来。除道德外,世上任何东西都不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

 

舍斯托夫关于道德和善恶标准的上述言论给我们提了个醒:人们太善良,根本注意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携道德以报复的人,即提着道德这把刀子杀人的人。的确,我们要警惕并不能给我们增加快乐的那些道德,要拷问那些使我们十分不爽的道德,甚至不要迷信社会公德,更不要迷信意识形态培植出的所谓“道德的楷模”。诚然,我们要参照通用道德标准,但无论是善还是恶,都不要囿于道德标准,更不要将别人的道德标准,当作自己必须照办的道德标准。

 

小塞涅卡说过:“剑从不杀人,它是杀人者手中的工具。”道德并不直接动手杀人,而往往会借助卫道士或盲从的大众的手,去实施其兵不血刃的残杀。中国沿续至今的几千年的“仁义道德”,不是仍然沉渣泛起,在继续“吃人”吗?所以说,道德的解放是人类通往永恒自由的通道之一,是增加福利和幸福感的重要渠道。

 

善生爱、生怜,这包含着对自性的肯定,是自恋的表现。恶生恨、生怨,是对异已或反对面的排斥,是自我防御或防御式的进攻,是自尊心严重受损的心理自卫行为。佛教认为,有善因,必有善果,有善念、善行、善举,必得善报。从善如流,嫉恶如仇的社会总是令人向往的。那么,如何通过给善恶的道德标准松绑,扬弃过于简单的善恶二分法,以使我们从道德的重重束缚中挣脱出来,建立随机应变的个性化的道德标准自审查体系,达到活得更轻松,过得更自由,感觉更幸福的目的?

 

一是我们不要轻易认错,也不要刻意忏悔。对与错都是相对的,谁能说你所做的就绝对百分百是错误的呢?退一步讲,就是错了,总结经验,不再犯同类错误就行了。一味地后悔、内疚、忏悔,也许对于救赎灵魂有益,也许能够在阎罗王面前蒙混过关,但能增进我们今生的幸福吗?或者能增进别人或者整个人类的幸福吗?

 

二是学会接受、宽容与遗忘。“海纳百川,故能成其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会接受的人,心理对什么人什么事都抱怀疑态度,或对什么人什么事都抱叛逆或藐视心理的人,是十足的傻子和自大狂,因为生活提供给他丰富生动的正反两方面的教材的时候,他却自动放弃了向一切人和事学习的机会。有智慧的人,都是善用宽容的人,因为他们懂得宽容能使自己心态更平和,情绪更稳定。当那些琐碎的烦恼,那些层出不穷的人事纷扰与嫉恨,还在折磨那些个“记性好”的记仇恨者的时候,智者却将那些烦恼、纷扰、与嫉恨,连同耿耿于怀的报复心理,一体扔进了深隧无边、浩瀚无垠的宽容的海,早已不见了踪影。

 

遗忘呢?依安子的个人经验,则是对曾陷害、侮辱、伤害过你的人和事的最厉害的报复与最高姿态的蔑视!让那些为恶的灵魂在良心的审判下瑟瑟发抖吧,或者叫他们妒忌得吐血吧!正如一支蚂蚁的力量中引用的主耶稣的话:“拣选那些痛苦中的人吧,赦免他们的罪!他们在自己的罪中沉沦与痛苦,尝尽苦果!”

 

三是推广或扩大我们快乐的范围。具体来说,就是要学会对任何人、事不要先入为主地擅作价值判断或主观排斥,要说服自己喜欢更多的人,说服自己看惯更多的事,说服自己认为目前所处的环境很不错或至少比以前好得多,甚至还可以对更多的人与事漠不关心,包括国事、天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