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资讯 - 西藏专题:中国西藏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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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专题:中国西藏历史地位 2008-03-21       旅游联盟    点击: 3989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国家。藏族是其中的重要一员,分布于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大部地区以及甘肃省南部、四川省西北部、云南省西北部等地区。

  早在统一的藏族形成前后,她的各个部分就和汉族以及中国西部、西北部的其他一些民族有着密切联系。公元7世纪前半叶,藏王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上的藏族诸部,建立起吐蕃王朝,与唐朝皇室交往频繁。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赤德祖赞与金城公主的先后两次联姻,标志着藏汉民族间一步一步建立起紧密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9世纪中叶,统一的吐蕃王朝崩溃后,青藏高原上的藏族各部分裂成许多互不相属的地方势力集团。宋朝开国以后,这些地方势力集团中的一部分(原吐蕃王朝所属藏族部落)归附宋王朝,进一步密切并发展了藏族与汉族的各种关系。

  公元13世纪,在蒙古人创建中国领土内各民族空前大统一的元王朝过程中,西藏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元世祖忽必烈赋予萨迦政权在元朝的管辖下统治西藏地方的权力,并开始建立了对西藏地方的许多施政制度,蒙、汉、藏等各民族开始结成了经济、文化共同繁荣的政治联合体。14世纪后期开国的明王朝,基本上承袭了元朝治理西藏地方的各种制度,并实行“众建多封”,先后敕封藏区各地的八个政教首领为“法王”或“王”,藏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更加频繁,藏族与中国各民族的关系有了全面的增进。17世纪以后,满族人统一全中国而建立的清王朝前期,先后册封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任命了地方政府官员,设立了驻藏大臣,颁发了规定西藏地方政府体制和法规的钦定章程,对西藏的治理进一步加强,形成了西藏地方与祖国更为紧密、牢固的关系。到了19世纪的晚清时期,英国在侵入中国沿海的同时也侵入西藏,挑拨离间中国各民族的关系,加之腐败的清廷对内对外实行了许多错误的政策,西藏地方政府与清廷中央政权之间时有矛盾;但是,由汉、满、蒙、回、藏等各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国这一统一的政治实体没有改变。藏、汉、满、蒙各族军民共同谱写了并肩保卫祖国抵御帝国主义入侵的光辉历史篇章。20世纪初叶的清末民初期间,英国开始大力培养西藏上层亲英分子,策划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西姆拉会议等,但是遭到西藏爱国力量的抵制和全国人民的坚决反对而未能得逞,使北京民国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中央政权与西藏地方政权的基本关系得以维系,中国从元朝以来对西藏地方行使主权的事实并未改变。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基本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外国帝国主义、扩张主义势力,怂恿西藏分裂主义分子加快了实现“西藏独立”的步伐,企图以此拒阻解放全中国的大潮于西藏本土之外。对此,高瞻远瞩的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提出了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规定了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和有关的政策。进藏人民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忠实执行了党中央、毛主席的上述方针政策,获得圆满成功,西藏地方于1951年得到和平解放,驱逐了半个多世纪羁绊着西藏人民的帝国主义、扩张主义势力。人民政府实行新型的民族政策,各民族开始第一次享受到民族平等的权利,包括藏族在内的多民族平等、团结、友爱、合作的祖国大家庭逐步建立。在西藏发生封建农奴制度被推翻,农奴翻身解放、当家做主的革命以后,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迅猛发展,于1965年正式建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自治区。虽然也发生过“文化大革命”一类严重失误,但建设成绩远远大于挫折,西藏生产力的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大改善,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包括藏族在内的全中国56个民族,更加铸成了血肉不能分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统一体。

  以上就是一千多年来有文字记载的藏族与中国各民族关系史的梗概。这是无法改变的客观历史事实。

  13世纪来到中国并拜见过元世祖忽必烈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他的著名游记中明确写出“吐蕃省”的字样。麦克米兰公司和纽约的约翰出版公司分别于1927年、1948年出版的《马可波罗游记》中,都写明the Province of Tibet(吐蕃省)。可见,700多年前的马可波罗已经很清楚地说到西藏是中国的一个省。1973年至1974年《英国大百科全书》第18卷中的地图,美国1978年出版的《韦伯斯特地图册》、60年代出版的《国际世界地图册》等,凡一张地图中同时标出China(中国)、Tibet(西藏)时,前者都是大号字,后者都是小号字。各国地图亦普遍如此。这些都确切无误地公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

  由于中国人中绝大多数是汉族,“中国人”和“汉人”两词,过去在英语中往往统用Chinese一个译名。这种以一国之中主要民族的名称当作该国全体国人名称的用词不够严谨现象,在世界上还有很多。如印度的主要民族是印度斯坦族,占全国人口46%以上,此外还有孟加拉族、泰米尔族、锡克族等,但过去英语通常均称该国人为Indian(印度人),它的含义,往往既包括印度斯坦族人,也含混地包括(严谨地说就不包括)其他各族人。又如英国的主要民族是英格兰人,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此外还有苏格兰人、威尔士人、爱尔兰人等,但各国包括英国自己均常称该国全体人为Englander或Englishman(英国人),它的含义往往既包括英格兰人,也含混地包括(严谨地说就不包括)其他各族人,而真正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等各族人的严谨国人名称British(不列颠人、亦即英国人),倒是较少有人这样去说。千百年来流传的这种不够严谨的习惯称呼,是造成当今许多英语(其他语言亦然)专门名词含有广、狭两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如Chinese的广义是“中国人”,狭义是“汉人”;Englander的广义是“英国人”,狭义是“英格兰人”。

  鉴于Chinese一词在历史上兼有“中国人”、“汉人”两义,用词不严谨,译法不理想,不能正确表述中国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因此,新中国特别规定了以Han Nationality一词作为“汉族”的英文译名,以Hans或Han people作为“汉人”的英文译名,这样,就严谨而不至于混淆了。新中国法定的对“汉人”和“中国人”的准确、规范英语译名,已经得到国外公正、严谨学者们的承认和采用。如1961年版的《新韦氏国际英语大辞典(第三版)》中,就开始收进了Han or Hans(汉、汉人)之词,其译文为:“1、古代迁移到渭水流域中部的亚细亚民族,他们向东向南扩散,居住在中国东部大部分地区,并且成为原始的中华民族,以及形成中国的占优势的文化群体;2、汉人。”按照“名从主人”的国际公认原则,一国之中的民族名、地名、人名等的本国语文写法和外国语文译写法,必须由本国政府和人民确定,而外国人士则应尊重该国的规定。所以,从民族的角度说,Tibetan(藏人)不是Hans(汉人)的一部分;从国人的角度说,Tibetan(西藏人)则是Chinese(中国人)的一部分,这是毫无疑义的,是公正、准确地反映自元代迄今700多年来客观存在的历史实际的。

  中国西藏历史的地位,本来很清楚、很明确,如同一潭清水、一片睛空,世人都能看清其貌。

  但是近几十年来,欧美一些势力支持达赖喇嘛带领的少数人编造出一套“西藏独立”论,搅浑了清水,遮挡了晴空,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善良人士看不清真貌。这一套“西藏独立”论,集中在60至70年代由西藏贵族夏格巴汪秋德丹所著《藏区政治史》和80年代由美藉荷兰人范普拉赫(达赖喇嘛的法律顾问)所著《西藏的地位》两书中,其主要论点是:

  1.“西藏不属中国”论;
  2.“唐蕃争斗为主”论;
  3.“宋代重心外移”论;
  4.“仅有檀越关系”论;
  5.“明朝对藏无趣”论;
  6.“西藏政治实体”论;
  7.“西藏无需解放”论;
  8.“中共侵略西藏”论;
  9.“中共侵犯人权”论;
  10.“西藏民族自决”论;
  11.“流亡政府合法”论。

  这就是“西藏独立”总论下的一些主要的分支论点,也就是他们搅浑历史清潭的污水,遮挡历史晴空的迷雾。

  人类总是喜欢清潭、晴空,需要清除污染、驱散迷雾的。此书的目的,就在于澄清浑水,使关心西藏问题的众多善良人士能够从清潭、晴空中看清中国西藏历史地位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