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把钓鱼岛问题送上国际法庭么?_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6:54:5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日本首相菅直人早前在欧洲的一场「走廊外交」,暂时缓和了两国近月来的紧张关系。但中日两国就钓鱼岛主权争端的风波其实并未解决,这由近日中日两国持续爆发民间示威活动可见一斑。针对这一点,不少有识之士,包括著名华人学者、纽约大学政治学系终身教授熊玠,(也是马英九的老师)早前就撰文建议中国应就日本侵占钓鱼岛上诉国际法庭,把钓鱼岛问题送到国际法庭仲裁,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

于一九四六年成立的国际法庭,是联合国辖下的的司法裁决机构,主要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近些年,许多国家的领土争议都交由国际法庭裁决,以确定领土归属,并且尚少发生过有人不服判决的事情,可见国际法庭的判决还是具有相当高的公信力。笔者相信,依照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两个所谓法理依据,(一是无主地先占,二是时效取得)皆不足以立论,中国很大机会获胜。限于篇幅,本文不就此作详细分析。问题是,为何中国对将钓鱼岛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一直犹豫不决呢?

中国把钓鱼岛问题送到国际法庭仲裁,结果只有两种,一是赢,一是输。先说赢。迄今为止,国际法庭已经做出七十多项裁决,虽然这些裁决都是强制性,但并不是每一项裁决都可以得到切实履行。譬如一九八六年国际法庭裁决要求美国停止针对尼加拉瓜的非法军事行动时,就遭到美国的拒绝。国际法庭指责美国「违反了国际法中有关主权国家不得对另一主权国家使用武力」的规定,并且要求美国支付赔偿金。但美国至今没有履行义务。换言之,日本如果在国际法庭仲裁中败诉,但不切实履行,中国胜出的意义并不大。毕竟日本背后还有一个美国,难道中国敢因此与美日同盟开战?这是中国一直无意提交钓鱼岛问题到国际法庭裁决的一个原因。

再退一步说,就算日本政府同意交还钓鱼岛给中国,也不代表两国的争端便因此结束。位于柬埔寨与泰国边境处的柏威夏寺,在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是柬埔寨及泰国领土争议的焦点,双方都声称对此拥有主权。一九六二年,国际法庭裁定它归属于柬埔寨,目前该寺处于柬埔寨柏威夏省的实际管辖之下。但泰国人民不接受。零八年,该寺被认定为世界文化遗产后,更引起了泰国和柬埔寨之间新一轮的主权争夺。可见在国内民族情绪的影响下,国际法庭的裁定并不一定可以完全解决两国之间的领土问题。

假如中国在国际法庭仲裁中败诉,又如何呢?虽然中国把钓鱼岛问题提交国际法庭胜算较大(公平审理的话),但问题是:中国并非百分之一百有把握获胜。(注意,现任国际法庭院长是日本的小和田恒)如果国际法庭最终把钓鱼岛判给日本,那这个历史责任由谁来承担呢?把钓鱼岛问题送到国际法庭仲裁,告得赢固然好,告不赢,则会引发更大的问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北京在此问题上不得不倍加谨慎。

事实上,只有毫无办法的弱小国家,才会倾向将领土争端问题提交第三者进行国际法意义上的裁决,博取同情。正如一场足球比赛,当巴西队面对香港队时,虽然巴西队知道互射十二码时,巴西的赢面仍然很大,但他们依然属意采用九十分钟比赛这种自己可控制的方式,去同香港队决一胜负。同一道理,中国政府在目前国力比日本占优的情况下,也没有道理选择与日本互射十二码,把案子交给国际法庭审理。这个方式的赛果是中国自己不能控制的。

中国政府不将钓鱼岛权属案提交国际法庭的另一个考虑,或许与中国的整个外交政策有关。目前中国海洋权益保护实际上分成了三个大的部分:第一是东海对韩国,第二是东海对日本,第三是南海。这三个部分的情况各不相同。一旦中国将钓鱼岛问题提交国际法庭审判,日后势将面对与东南亚国家及韩国一场又一场的国际法庭官司。同样的法律,中国有信心将钓鱼岛打赢,但其它领土的官司是否又有同样的把握呢?这是中国政府有必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涉及到领土问题的争议,最终往往还是要靠实力解决问题。当年,邓小平在钓鱼岛问题上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有见中国国力尚且无法对日本强硬,于是对问题采取拖延政策。就目前来看,把钓鱼岛争议暂时「搁置」起来,仍是中国较好的一项权宜之计。中国要收回钓鱼岛,长远之计仍然是要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待中国真正成为大国时,自然有能力在钓鱼岛问题上向日本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