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法学院的课堂为什么讲人生(南方都市报 200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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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课堂为什么讲人生
2008-01-26 09:18:0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知道分子之何兵专栏
我的同事萧瀚,本学期最后一课给学生讲“如何度过我们的一生?”他希望学生追寻“真的幸福”,而不是他人“认为的”幸福。他告诫学生,只有爱和创造才是通往幸福之路。他期望学生多读教材以外的书,打下人文、科学知识的基础,包括神、文、史、哲、科、艺……
法科教授的最后一课专谈人生,有人以为不务正业。网上一位仁兄说:“德国的法律教授,课堂上从不讲专业以外的内容。”德国法学教授们的课堂,我未能躬逢其盛,只好神往。但若是允许我们以中国小人之心来推德国教授之腹,则我以为,除非这些法科教授们在课堂上不谈自由,不谈社群,不谈人性,不谈生与死……否则他们一定要谈现实的人生与理想的人生,只不过名目不同罢了。
法学教授在课堂上谈人生,无非是想在播种专业知识之外,更健全学生的人格。西方有一句法谚谓“法官只服从法律和上帝”,这是激情之语,不得当真。法律经常沉默,而上帝又不来托梦。当法律缺失的时候,法官们只能凭借自己的人生历练和对世态人情的洞察,作出恰当的裁处——他们自己才是上帝,或者魔鬼。法官在人格上亲近魔鬼,我们就活该下地狱。评论家们对于法律丑闻,喜欢铿锵有力地归罪于“法律不健全”。他们给社会画了一张大大的饼,只要法律全备,正义自然会来到,并且一定会来到。这是一个无意的骗局。社会奔腾向前,法律逶迤于后,法律之网何得天衣无缝?纵使法律全备,钉是钉,铆是铆,如果法官的人格不全,心怀鬼胎,法庭上的邪恶仍会像荒原上的茅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有些案件,法官们为了“维护××秩序”,痛下杀手,判处重刑,触犯众怒。是法官们缺乏专业知识吗?是法官们受贿了吗?应当都不是。他们缺乏的是“爱与创造”,萧瀚们苦心孤诣地传播的就是这个。法律不健全是考验法官们“爱与创造”的天赐良机,法官们却展示了“恨与创造”。他们爱秩序胜于爱自由,爱惩罚胜于爱怜悯。他们迷信惩罚,不信“仇恨入心要发芽”。他们尽情地挥洒着权柄,自以为在保护社会,全然不知他们在与社会为敌。他们基于对犯罪分子的“恨”,创造了惊世骇俗的判决。归根结底,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出了毛病。正确的世界观是,人间大部分犯罪起源于社会制度不合理,天生犯罪人极其罕见。正确的人生观是,人性的弱点难以铲除,是以人人就会犯错误。为了原谅自己,必须宽容他人——当然宽容不能无限。
我交往过一些成功人士,无论在我看来还是从他们自身感受,并不幸福。一个亿万富翁告诉我,他疲惫不堪,经常想哭。我青年时期的一位领导,最近被判了重刑,十三年。他在法庭上说了一句话,使我对“爱与创造”有了更深的体味。他说:“我最亲的人将我一步一步送上法庭。”他本人并不特别贪财。他的妻子和女儿受贿后让他办事,他难以拒绝,最终落得个两手空空。
国家要有“科学的发展观”,大众尤其是官员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否则岂非空谈?你真的幸福还是别人认为你幸福?如何度过我们的这一生?这是每一个人都面临的人生难题。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它会像暗夜里的流星,在我们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多数人懒于深思和坚守,在太阳东升的时候,又步入茫茫尘海,随波逐流。英国的培根大法官,对人生有着精道的见解,留下一本《论人生》供后人学习,可惜他自己没能坚守,因为受贿入了狱。我们无权指责大众,但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坚守和传播应是份内之责。对信念的坚守,意味着对某些世俗的绝决,这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勇气。许多知识分子没有做到,我也没有做到,萧瀚做到了。我们要谢谢他,并且学习他。(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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